乡村的生活是非常单调的,日落日出,人们耕种在漫无边际的土地上,落下和提起的头似乎永远都不会停息。
所以酒是一种必不可少的东西,它让人在短时间里忘记一切烦恼,忘记疲惫的生活,忘记乏味的日子,甚至忘记自己。
父亲离开家后,我的母亲格**就醉倒在了这迷人而妖异的液体中,我猜她是难以面对生活的可怖。那时候我十三岁,安琪九岁,艾莉尔才只有四岁,三个孩子,贫瘠的土地,没有其他进项……
那时候的记忆并不深刻,母亲总是疲惫的回到家里,递给我们几块黑面包,然后她就独自抱着酒瓶,一醉到天明。
后来,她越喝越多,直到再也离不开酒,她不能出门工作了,当然也拿不回任何吃的东西。我们兄妹三个用各种方法填饱肚子,春天的野菜,冬天的河鱼,秋天的野果,虽然过得很苦,但都没有饿死。
我曾经非常厌恶这样的母亲,觉得她是个混蛋,只知道喝酒,只知道要钱,从不关系我们,根本没有母亲的样子。
直到很多年以后,再想起她时,却觉得她是个坚强的人,如果她没有留在我们兄妹三人身边,而是像父亲那样离开,再找个男人嫁了,她也不会落到现在这种地步。所以后来,不管她要多少钱,只要给得起,我就会给她。
我知道她一直在等父亲回家,而且她坚信他始终会回家,我不知道她哪里来的自信,可现在她的期待实现了。
当我告诉她后,她几乎一分钟都没有说话,只是呆呆的看着我,然后她开始哭,嚎啕大哭,最后哭的声嘶力竭,可是哭声却一直无法停下。
“他一直受人挟制,我们已经想好办法,把他救出来。可是一旦救出来,就必须离开这里,到其他地方隐姓埋名,你得带上弟弟妹妹跟他一起走。”我说。
“好,好。”她抽泣着说:“我都听你的安排,我什么时候能见到他?”
“今晚。”我叹了口气说:“时间很紧迫,你和安琪他们直接在船上等他,然后连夜离开。”
安琪和艾莉尔也一起流了半天眼泪,可是听到要离开却傻了,似乎没明白这个词的意思。
安琪问道:“离开?去哪里?”
“去北方苏格。”我说:“都安排好了,会有房子和土地,放心吧。”
“开什么玩笑,我才不要去那么荒凉的地方!”安琪已经是个大姑娘了,她当过女仆,见过世面,当然不想离开繁华温暖的南方。
“你呢?你跟我们一起走吗?”母亲不管安琪的抱怨,急切的问我。
“我会帮你们安顿好,然后再回来,我是子爵的贴身仆人,没人会找我的麻烦,可是你们不行,你们必须走。”
时间紧迫,我们要尽快收拾随身物品。
艾莉尔准备了好几个包袱,她甚至还带上了一个破烂麻绳做的大娃娃,我无奈的拍拍她的手,夺下那个娃娃:“这些东西不能带走,亲爱的。”
“可是……我不想走……我喜欢的东西都在这儿……”艾莉尔显然还没有明白为什么要逃走,她大大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看着我说:“我不能留下吗?我可以种地,可以当厨娘……”
因为马上就能见到父亲了,母亲显得极为兴奋,似乎恨不得长上翅膀,立刻飞到他身边,所以艾莉尔耽误时间惹她生气了,她嚷嚷道:“只带上吃的和衣服就行了,等我们一家人团聚了,你想要什么,你父亲会给你买新的。”
可怜的姑娘只好把所有的‘宝物’都扔了,只留下一个可怜兮兮的小包裹。
等我们收拾好一切准备出门的时候,母亲忽然说:“我们不能带上他。”
我没有听明白母亲的意思,转头问她:“不能带上谁?”
然后我看到了她的眼神,她正盯着我怀里的萨姆。
“什么?你在说什么!”我不敢置信的问。
“你听到了,我们不能带上他,把他送去……送去随便什么地方……济贫院不是收养孤儿吗?”母亲眼神慌乱的说。
我深吸了一口气,因为不准备跟她抬杠,所以柔声道:“别担心妈妈,爸爸他会明白的,他不会责怪你,相信我。”
“我让你把他送走!”母亲忽然大声嚷道:“送走!送走!”
“这太可笑了,我不会把萨姆送去济贫院的,爸爸他不会在乎……”
母亲突然扬起包袱,朝我狠狠打了两下,包袱里都是衣物,所以并不疼,可是她的声音却是前所未有的冰冷。
“我说了,我不会让他跟着我们走的,我从来都没有生过这个孩子,你们的父亲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件事,如果你们还愿意给你们可怜的母亲一点怜悯的话,就照我说的做吧。”
萨姆是在三年前出生的,母亲在家里的木**上生下了他,生下他的当天就又跑出去喝酒了。三天后她回到家里,却连看都没有看他,萨姆这个名字还是我起的。
萨姆是安琪和艾莉尔照顾长大的,母亲没有喂过他一口奶,没有抱过他一次,我曾问过萨姆是谁的孩子,母亲却只是木然的说:“不知道。”
我想她是真的不知道,她看萨姆的时候没有欢喜,没有厌恶,她只是无视他,就像他从来不曾存在,而现在,她真的希望他不存在了。
“你要留下萨姆?这不行!”安琪生气的说:“济贫院是什么地方,送进去还能活吗!他是我的弟弟,我不允许你丢弃他。”
‘啪’的一声,安琪的脸上挨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