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送衣服的女士并不是汉国人,而是金发碧眼的雅萨逊人,名叫王晴,汉语说得字正腔圆,举手投足也尽是汉国的礼节。

“李先生,还请让我服侍您更衣。”听到李凌峰准备自己换衣服,她再次开口。

李凌峰闻言一愣,沉吟了一下才点头:“好的,那就麻烦你了。”

倒不是说贪图王晴的颜容,只是李凌峰从小到大都没有穿过汉服,这突然来这么一手难免会抓瞎。

就这样两人进了房,李凌峰就把身上的衣服脱下,只穿内衣。然后一件一件的把汉服穿上。

这套汉服用的是上好的丝绸,款式则属于汉国五种礼服中的一种。汉国崇黑,所以送来的衣服也是以黑色为主,辅以红色。黑色的布料上用红线绣着华贵的图案。整体给人一种沉稳而内敛的感觉,同时也透着一股子威严肃穆。加上用的料子是最好的丝绸,穿在身上非常妥帖,让人整个精气神都透着不一样的感觉。

袍服,玉带,帛屨,一件件穿上,穿起来虽然繁复,但因为有王晴的帮助,所以非常顺利。虽然这套汉服说是匆促赶制,但一针一线都非常的精细,足见其诚意。这也让李凌峰对于那位素未谋面的王大人有了些许好感。

当王晴为他将最后的头冠戴好,就算是大功告成了。

李凌峰随意的抖了抖宽大的衣袖,上下打量一番后满意的点了点头。原本的李凌峰长得不算帅,有些儿普通,而穿上这一身,整个人都显得高大而威严,尤其是他身为亡灵法师,逐渐习惯掌控生死之后,本身就有一种凌人的威势。白净的皮肤,结实却不魁梧的身材,以及灵动柔和的黑色眼瞳,虽然那种掌控生死的上位者的气质一直都有,但因为平日穿衣打扮都很随意,笑容不断,所以给人的感觉是一位平易近人的年轻文人,但当穿上这身以黑色为主调的汉服后,却突出了李凌峰的这种气质,使得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位英气逼人,颇具威严的上位者。

不得不让人感叹人靠衣装,马靠鞍。平日里的小屌丝,一转眼就是一个高富帅了。

“无论是电影还是游戏,大部分的反派都是从屌丝成长到高富帅的。嘿,这么说来我说不准还是最终dà_boss呢。”李凌峰看着落地镜子里英武不凡的样子,非常满意。再联想到自己那被世人所痛恨的亡灵法师的身份,再看镜子里的自己,顿时就觉得越看越像大反派了。

“那么最终将杀死我这个大魔王的会是谁呢……”这么想着,脑海中就浮现出了一个人影——那位被他吃尽豆腐的内厄姆的女武神。

“哈哈,要是这位美女的话,我倒是不介意当一回大魔王。”李凌峰想到这,露出了一丝微笑。李凌峰对于这位女武神的感情非常微妙,既有对其绝世容颜的仰慕,也有对其坚韧性格的钦佩,更有一股子大男子主义的独占欲,这是一种癞蛤蟆吃到天鹅肉之后的妄念,用直白的话来说就是——全身都被我摸遍了,那就是我的了。任何人都不允许染指!谁动了老子的天鹅肉,老子就和谁玩命!

这是一个流氓的怒吼,一个屌丝的妄想。但谁都不能否认,这个屌丝有吃到天鹅肉的潜力。

把衣服整理了一下后,李凌峰就挺着腰板,神采奕奕地出了房子。在小花园外面,正停着一辆印有特纳家族纹章的四轮马车。马车上除了车夫,还有一位舍人。舍人见李凌峰出来后,立即打开车门,将登梯给拉开。

李凌峰和王晴登上车坐稳,舍人轻轻的阖上车门,然后登上车厢后头的站板上。向车夫吆喝一声。只听得马鞭一扬,两匹骏马就迈开蹄子拉着马车缓缓离开,向周年庆的会场而去。

沿途的街道全都张灯结彩,身穿正装的市民们络绎不绝,有拖家带口的,有呼朋唤友的,他们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笑容。由于白天的仪式是在市政府中心的大广场上举行,对所有人开放。所以这些行人绝大多数的目的地也都是那儿。

除了兴奋的市民和满城的装饰以外,最惹眼的就是内厄姆城防军了,每条街都有城防军驻守,沿街巡逻。也许是得到了来自领主府的重令,这些城防军一改平日里懒散的作风,严格履行着自己的任务,只要有些儿可疑,就会被拦下做检查——也不能排除有部分人接机敲竹杠,不过想来在今天这样的日子里,这种行为应该还是比较少见的。

坐在车厢里的李凌峰除了游览沿街的风景,还与王晴闲聊着。

“我是个孤儿,八岁的时候被王大人收留,就一直在大人身边服侍,算下来也有十年了。”王晴微微颌首,浅笑着说。

王晴长得虽然不是倾国倾城的大美人,但也有一种独属于她的风情,那是从小在东西方文明交互影响下形成的气质。金色的长发挽成了汉式发髻,还插上了一支镂花发簪,大小正好的蓝色眼眸温情脉脉,白净的脸上有着些许的雀斑,却并不影响到她的娇媚,反而平添了青春的活力。

她身上穿的是一套青色女式百花汉服,同样也是用丝绸裁剪而成,非常贴身,将这位女孩儿紧致的身材勾勒出来。

“王大人也会出席这次的周年庆吗?”

“正是为了这周年庆,王大人才赶回内厄姆的。想来大人他也应当出发了。”

“那到时候还要麻烦王晴小姐代为引荐一下,我想当面感谢王大人的盛情美意。”

“这是晴应当做的,而且王大人也非常想要见见您。


状态提示:第四十二章 闲谈--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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