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晓虔诚的把钱收仔细,就想继续去吃下一家。
可是转念一想,不对啊。既然已经出了天牢,干什么还要傻逼的去和帅哥会和再被带回去?而且回去三天之后就是午门处死,如今手上既有了跑路的盘缠,再不跑,更待何时!
于是唐晓把手里的鸡腿往怀里一揣,撒丫子就往城外跑。直接一口气奔到城外的城隍庙。
唐晓进了曾经住了三个月的城隍庙,抱着庙里一座斑驳掉了铜漆的老头塑像就哈哈大笑起来:“老头,我胡汉三又回来了!你想我了没,想我了没?看我给你带了好吃的哦,可别再嫌弃我以前偷吃你少的可怜的贡品了。”
美滋滋的把怀里的鸡腿放到城隍老爷面前。然后伸个懒腰,打个哈气,找到自己以前的猪窝,终于能踏实的睡一觉了。
唐晓都盘算好了,现在自己成了逃犯,在大梁是肯定呆不下去了。天一亮,就雇车去大梁以北邻国北安朝。那里天大地大,用这些钱做点小买卖,总好过在这里脑袋别在裤腰上。
哎,只是可惜那了。
唐晓色心不死,到睡着的那一刻,还在对天牢的邻居流着口水。
咦?谁这么大胆,敢踢老娘的屁股!
正做梦吃烤鸭呢,就被哪个倒霉孩子踢了。
唐晓没好气的一个高窜起来,睡眼迷蒙看不清来人的就开始嚷嚷:“我不管你是流民还是乞丐,都给老娘滚一边去!这是我的地盘!”
“你的地盘?你现在不是应该在云吞馆等我么?”
又是该死好听的声音。本是清风明月,柳絮芬冉,偏偏此刻听在唐晓耳朵里有如魔咒。
眼睛一瞬间睁的铜铃大,唐晓看清来人后,二话不说,转身就跑。
可是明明双腿已经轮到八十迈,近在几米远的门却成了最遥不可及的地方。
低头一看,双脚腾空。狠命转头就去咬提着她肩膀的手。
弘隽手突地一松,唐晓‘啪’的一声直直掉在地上。顾不上‘哎呦’,就地一个懒驴打滚,嗖的一下窜到门前,眼看逃生的道路就在眼前。可是下一秒,居然发现自己又在那男人的脚边。
“干什么不要我走?你个变态的家伙!”唐晓两次逃跑失败,不仅怒极回头,恶狗一样对着弘隽嗷嗷起来。
“想走?”弘隽矮身,故意伸出一只手指放在唐晓的嘴边,好像逗弄他的宠物一样。
唐晓毫不客气猛的咬上去,手指没咬到,却只听得一声清脆的银牙咯嘣。一嘴牙差一点没碎了。
“你说的不错,我不杀你,就是因为你对我有用。若是让你走了,那我还不如杀了你。你说,我应该怎么做呢?”
弘隽用修长的指尖挑起唐晓有些发麻的下颚,把选择权交给唐晓。
“混蛋!威胁我!”唐晓又惊又气,一声嚎啕,把城隍老爷头上的灰土都震落不少。
“神医也可以不受威胁。随便咬了舌头或是撞个墙,我都可以当做没看见。毕竟没了你,我还可以找旁人代替你。”
弘隽微笑的说完,轻巧起身,触碰唐晓的手指用一块白丝帕细细的擦着,好像上面有什么脏东西一样。
唐晓先被威胁,现被嫌隙,怒火瞬间填胸。噌的一下站起来,恶狠狠的说道:“好!那你就找别人……多麻烦呢?男人若想成大事,首先就要拿的定主意不是?既然已经选定了我,怎好随便再做更改。来吧,我已经准备好被你利用了。”
弘隽轻笑,眉眼间的芳华瞬间倾泻。
“识时务,真乖。”
唐晓被这一声夸,差一点没呕死。她不是乖,只是很惜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