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言情小说>军事历史>白马掠三国>九百一十五 一松一驰

高郅现在也是朝着成为一代名将的道路上前进。

结合关于自己的亲身经历,还有军队的实际掌控,他的军事方面的能力,也在慢慢的,却又稳步的提升着。

人,有时候也需要换一种方式,品味一下人生百态,从多个角度不同的方向,去看看自己的不足处,这样才有利于改正和成长。

如今的高郅,单从将领本身能力上来说,可以说踏上了正轨。

回顾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所经历的种种,高郅也是恍惚犹如隔世。

已经融入到这个世界的他,很荣幸,自己来到的是大汉这个英雄辈出的时代。

放眼岁月洪流,毫无疑问,汉朝对整个产生的实际影响和所起的历史作用是巨大的成功。

秦始皇北却戎狄,筑长城,以护中原,但其西界不过临洮,玉门之外的广阔的西域,尚为天朝政治文化势力所及。

张骞第一次通使西域,使天朝的影响直达葱岭以西。

自此,不仅西域同内地的联系日益加强。

而且天朝同中亚、西亚,以至南欧的直接交往也建立和密切起来,此诚之谓“凿空”。

这些都是汉朝留下的不可磨灭的战绩攻果。

汉朝,为什么被称为强汉。

便是有着那一个个不畏生死的汉家儿郎,用他们的血肉之躯来铸造的。

如果说周代是最富有思想性的朝代,晋代是最狂放的朝代,唐代是最诗情画意的朝代,那么汉朝,则是一个最为勇猛和壮烈的朝代。

“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一句话,道不尽的热血。

一句话,道不尽的民族荣誉。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既然来到这个勇猛与壮烈的时代,高郅早也盼望奔赴边关,杀敌建功。

千里奔袭横扫大漠,封狼居胥的故事,无不令汉家儿郎热血沸腾。

手指拨动,又蓦然握紧,高郅的双眸闪烁光芒。

回身望着那些精锐,高郅心中亦是有着骄傲,他也是统领千军万马的人了,当他们统一阵型时,那一股股肃杀的气息便能是迎面扑来!

可以想象,如果他们全力奔腾冲锋起来,那就跟一座大山压过来没什么区别,攻无不破!

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最难得的是上下一体,同心同德,又个个都是弓马娴熟、骁勇善战,这样的队伍,普天之下还有那里去不得?

这样的军队,攻必克,战必胜!

高郅,也为自己能够指挥这样的军队而感到欣慰。

虽然,这些人手上浸染的鲜血与杀戮,过于深沉,甚至于每一个将士,几乎都有十条人命在手。

长期的杀戮,早已让他们一个个的心坚如铁。

不过,瑕不掩瑜,也正是因为如此,高郅他才会下达了全军休整的命令。

就如同弓弦崩的太紧会断,人活的太累逼得太紧,会疯一样的道理。

一支军队如果长期处于战争的危险状态下,要么因为恐惧而崩溃,要么变成一只嗜血成性的野兽。

而这两样都不是高郅想看到的,所以必须适当的让大家休息一下,重新调整过来方是正理。

有时候,一松一弛,反而更有效果。

无论做什么,都要先进行分析,然后再考虑是否去做这件事,这才是现在高郅的风格!

再则言之,其实高郅他也是正好可以借机休息一下,为了迎接一场盛大的杀戮,调整好自己的身心状态是很重要的。

“为大汉庆!大汉必胜!”高呼一声,带动众人的情绪。

是啊!

大汉必胜!

他们仿佛又回到封狼居胥的那个大汉精神。

看着振奋精神的众人,高郅笑着摇了摇头。

他清楚,这个时候的众人,只是需要一个发泄出来情绪的由头罢了。

高郅自己心里清楚,不忠一家一姓之朝廷,只忠汉家万里江山,这才是穿越一族应该遵守的铁律!

说到底,就连眼前的这些欢呼大汉必胜的将士,心里又有多少现在真正的揣放着皇帝呢?

恐怕连之前小皇帝驾崩的消息,都不能让他们有所动容。

他们都是在战场上厮杀无数,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连自身生死都能漠视的人,又岂会尊敬什么虚无缥缈的皇权,他们这些人,只认谁砍的人头多,谁身上的杀气重,其他的一概不知!

接下来是时候让众人休憩一下,调整状态了。

摘下从不离身的兵刃,卸掉穿了许久的铠甲,让战马去野外自由的啃食青草。

能从鬼门关里闯出来,无论是战士、还是战马,都应该好好的放松一下……

当晚,他们还借住缴获的鲜卑、乌桓部落随军带着的牛羊,进行了一次会餐。

毕竟,这一次鲜卑、乌桓人走的很狼狈,遗弃了所有随军的辎重,牧群,除了骑乘的战马,他们把一切能扔的都扔了,包括营地里无法带走的重伤员。

繁星漫天,篝火点点,整个军营都陷入了一片狂欢中,整只得烤全羊,落下的油脂在火堆上溅起大朵的火花,香味扑鼻,带着血丝的水煮肥肉才刚刚泛白,就用手从大锅里扎出来大口的啃食,谁要是能捞到一根大棒骨,那就算是运气好的,因为那是下酒的好菜,能高兴的连喝三碗。

战场之上,能用身体给自己挡刀子的只有战友,能让自己把后背放心的交出去的,还是战友,战友在,自己就在。

同生,共死!绝不是简简单单的四个字,而是真正生死相依的承诺与相互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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