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刻意攒钱了,没有任何意义,该花,就尽情的花吧!
从小瘦弱,经常被垃圾欺负,却总也打不过对方,于是他去学了武术。
羡慕别的男孩子会一门乐器,并且还经常把这作为泡妞的法码,于是他去学了古筝。
羡慕那些有钱有身份的人出国时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于是他去学了英语。
后来干脆就是因为馋,他又学了烹饪。
他很努力的学,花大价钱拜名师。正所谓名师出高徒,多年积累下来,他这四样学的都很精。除了这些,他还读了很多书,比如历史名著《资治通鉴》,经济名著《国富论》等,提升了许多知识。
在破旧的出租屋里,他做出精美的饭菜,犒劳自己,还破天荒头一次买了五粮液这种级别的美酒喝个痛快。
穷了那么多年,还不许放纵下?有谁愿意一直过穷困潦倒的日子?
喝多了,打车去郊外散心,到了田间,他放声高歌,惹烦了七个正聚在那里踏青的小混混。对方刚骂了几句,他便冲上去将这七位纹了身烫了头发的混混打的鼻青脸肿,连混混老大的骨头都给他打断了,这七个不成器的废物跪在地上高声哭喊“爷爷饶命”,眼泪和鼻涕都流出来了。
“你们这帮畜生惹我不高兴,赔我精神损失费!”杨凌揪着混混老大的头发,大骂道。
七人取出所有钞票,皱皱巴巴的只有一千多块。
杨凌收了钱,回城后全部送给乞丐,那老乞丐何曾见过这么多钱,激动的一边哭一边磕头:“谢谢好心的大爷!好人有好报!大爷将来必发大财!”
会武术的人,打不会武术的人,简直就像开了外挂一样,爽到家了。
但这仍然弥补不了内心的空虚,以及对高房价的极度绝望。
他路过一间酒吧,要了十瓶酒,大醉之后,轻轻的呼喊着“沈芳”的名字。那个女孩子长的非常漂亮,气质也很好,是他高中同学,他暗恋她十多年,却从来不敢向她表白。
不知过了多久,杨凌醒来后,竟然发现自己重生了,而且还回到了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