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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鸿飞终究还是没能逃过这场宴会,傍晚时分当篝火生起来之后,他愣是让罗雅洁连哄带拽的拽到了晒谷场。这两位还真的是冤家死对头,不放过任何一个落井下石的机会,萧鸿飞那么害怕唱歌喝酒,罗雅洁偏偏要把它给拖过去————这位姑奶奶能歌善舞,酒量也不错,平时她让萧红飞给气的够呛,现在总算找到机会了,当然要用自己的长处狠狠的辗压他,把他灌到喷,让他知道自己的厉害,看这小子还以后还敢不敢惹他。
在广场上人山人海,无数赫蒙族青年围着一堆篝火坐下。干燥的木材不断被丢进火堆里,火烧得旺旺的,映红了一桩桩年轻的脸庞。从山里打回来的野鸡野兔竹鼠,从河里抓来的鱼都被清理干净之后用竹签穿上夹到火上去烤得滋滋作响。最受瞩目的是一头200斤重的大野猪,这是青年们上山去检查陷阱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这货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掉进一个深坑里,青年们发现他的时候,它正用锋利的獠牙拼命的拱着土,暴怒的咆哮着。对于这份送上门的大礼,赫蒙族青年们当然不会客气,瞄准它脑袋一枪,当场要了它的命,然后五花大绑抬下来,刮毛剥皮,去掉内脏,然后用一根铁棍穿上,架到火堆上去整只的烤。那些内脏也没有浪费,像猪心、猪肝、猪肺这里比较嫩的内脏都分给了老人,猪肠子切成寸段,加入野笋野葱野蒜一炒就是一道香喷喷的下酒小菜了。山区里生活艰难,物资匮乏,所以赫蒙族人对食物极为珍惜,任何能吃的都不会放过。
现在那头大野猪已经在火堆上烤了约一个小时,表皮已经焦黄,大量油脂渗出,滴落在一个罐子里,被收拾起来准备用来炒菜。闻着烤肉的香味,赫蒙族的小伙子大姑娘心情愉快,围着火堆跳起来欢快的舞蹈。他们高声唱着,动听的歌声满天飞,整个赛场变成了欢乐的海洋。又有人抬出了一大缸子的酒,是用从山里采摘的野果酿造的,一开封浓郁的酒香便扑面而来,哪怕是不喝酒的人,闻着也会直咽口水。王媛拍拍手,晒谷场顿时安静了下来,几位穿着赫蒙族节日盛装的漂亮姑娘拿着大碗上前,从缸里装了一大碗酒,然后走到伏兵,曹小强,萧剑扬三个面前。王媛高声说:“在四年前,我们还在老挝山区里颠沛流离,无数暴徒没日没夜的追杀我们,我们被驱逐,被抢掠,被屠杀,朝不保夕,一日数惊,未来一片黑暗!”
在广场鸦雀无声,所有在场的赫蒙人都神情沉痛,甚至有些恐惧,那毕竟只是几年前的事情,没那么容易忘掉的,回忆起当时那可怕的情景,所有人都是不寒而栗。
王媛指向萧剑扬三个,声音变得高亢:“在我们追绝望的时候,是他们向我们伸出了援助之手,不仅救下了数百名正在遭受屠杀的族人,还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正是在他们的指引下,我们来到了这里,在这片荒无人烟的山区建立起了我们的家园!这里的生活虽然很艰苦,我们依然得不到任何一个国家的承认和保护,为了生存,我们依然不能放下手里的枪,但是我们活下来了!我们有了家,不再是居无定所,颠沛流离,这些都得归功于这三位恩人!如果没有他们的帮助,我们是绝对不可能走到这里的,让我们敬他们一杯!”
说完,她从一名赫蒙族少女手中接过一大碗酒,款款走到萧剑扬、伏兵、曹小强等人面前,真诚的说:“谢谢你们,我的朋友们!”
伏兵脸有点红:“其实……我们没有你们说的那么伟大,当时我们也只是热血上脑了,在冲动之下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而已,别把我们说得跟救世主似的。”
王媛说对:“于我们来说,你们就是我们的救星……来,为了我们的友谊,也为了我们今天的重逢,干了这一杯!”
伏兵率先举起大碗,萧剑扬曹小强也不甘落后,举碗跟王媛一碰,然后昂头畅饮,洒脱而豪迈。赫蒙人是一个很质朴的民族,他们古道热肠,爱恨分明,他们热爱大自然,崇拜强者,所以在跟他们交往的时候,第一要真诚,第二要洒脱,如果没有这两样,朋友都做不成。
王媛也一口将碗中的酒喝得干干净净,一碗酒下肚,她白净的脸颊泛起嫣红,越发的明媚动人。她将手中的碗翻过来,高高举起,在场的赫蒙族青年顿时发出震天响的欢呼声。王媛高声说:“宴会正式开始!姑娘们,小伙子们,都唱起来跳起来,让这些是来自远方的客人感受到你们的热情!”
又是一阵欢呼,小伙子大姑娘们成群结队的放开了歌喉,或者在火堆旁舒展身姿,跳起了优美的舞蹈。优美的歌声,他翩翩舞动的身影,一下子让这个夜晚变得绚丽多彩起来。烤好的肉被切成小块分发下去,领到肉的人就这样黄=狼吞虎咽,吃的满嘴流油,孩子们的笑声和欢呼声让气氛越发的热烈。这确实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只要他们愿意,随时随地都能举行一场舞会,那美妙的歌声和,优美的舞姿让铁牙犬中队都看傻了。
萧鸿飞对赫蒙人那能把一切都变成歌曲,唱三天三夜都不停的本领大为叹服:“我的乖乖啊,他们好能唱啊!”
萧剑扬说:“你最好马上变得跟他们一样能唱,不然就等着出丑吧。”
话都还没有说完,就有好几位漂亮的大姑娘端着酒走了过来,站在几位队员面前展开歌喉,优美的歌声潺潺溪水般流淌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