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言情小说>都市现代>我有一方小鱼塘>第四十一章 培养势力

思考后,林枫觉得在这里动手非常不明智,不然你以为那钱是白花的。

林枫退而求其次。

“我就不信今天这事刺激不到你,我就在这儿等着!”

林枫没有表现出丝毫焦急,找了个香汇的必经之道蹲守。

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很多,都趁着晚上凉快出来逛会。

但是林枫守点的位置不对啊,本来就是晚上,还在树林里,蚊子不咬你咬谁!

但是林枫一点儿都不怕,因为自己现在的身体构造,蚊子是叮不进去的。

只是嗡嗡嗡的声音有点烦人罢了。

守了一晚,薛贵一直没从里面出来过,林枫提气跃上一棵树,看了看路上的情况。

目光如炬,冷冷的锁定那条路。

“为了专门守你,光辉之气呼吸法都没有练!”

林枫自言自语道。

不一会,一辆黑色越野向这边开来。

“你可算出来了!”

林枫的目光一直追随这那辆越野车,而后从树上跳了下来。

“咚!”

林枫双腿弯曲,减少了一些冲击力,可泥土表面还是留下了两个略深的脚印。

林枫完美的借助植被隐藏了自己。

“过了今日那宅子就是我的了吧,林枫那子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

薛贵看着心情很好的样子。一边拿着报纸,一边不知道在沉思什么。

“嘣!”

随着枪声的响起,薛贵的车玻璃碎了一地。

“开车啊,快开!”

薛贵吓得魂都飞了,抓住司机就使劲的摇。

司机此刻也处在状况之外。

自己平时一个人物,何时见过这情形,这里他喵的竟然有杀手。

自己可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啊,这要是误伤了自己,可就得不偿失了。

“轰!”

司机来不及多想,保住命要紧,一脚油门踩到底,越野瞬间飞射出去,消失在拐弯口。

“唉!这家伙命真大,车上居然是防弹玻璃。”

没错,刚刚就是林枫开的枪,但是终究还是人算不如天算。

看着慢慢消失在视野的越野车,林枫也只得放弃了,推出藏在林子中的摩托车,回家了。

“究竟是谁要杀我!查!一定要给我查清楚!”

薛贵被吓的丢了魂,老往车后面瞧去,就害怕自己命丢在了这儿。

“了解!”

幸亏自己的车玻璃防弹,不然明年的今天就是自己的忌日。

就算是这样,薛贵还是有点儿害怕。

林枫回到村子就把摩托车还给了人家主人,然后步行回去。

“汪!汪!汪!”

还没到门口呢,两个家伙就知道自己回来了,还真是机灵呢!

和它们玩了一会,就进屋里洗澡了。

此时院子里的嗜血植整体都被一层血色的光晕所笼罩。

在嗜血植的顶部,结出了一颗乒乓球大的果实。

看来那一万只蝉没白喂,终于是结果了!

“逃避是懦夫所为,现在,将来,自己可能会得到越来越稀有的珍品,那时候保不齐有人眼红。”

林枫想。

“所以只能变得更强,强到万夫莫当!这样才能守护好自己想要守护的东西!”

从没有哪一刻,会让林枫有如此强烈想要变强的念头。

“这次的事情就算吃一堑,长一智,以后绝对不会再发生,等到自己真正强大起来,就需要人手去出面,帮自己解决一些事情了。”

林枫想了想,这件事稍候再考虑,有些人是可遇不可求的。

看院子里没有虎子,猜到可能是去给嗜血植拿吃的去了。

林枫便拿着鱼竿,到湖边垂钓。

“通天,你如果自愿缔结契约,我可以不杀你。”

虽然和外面的世界没多大区别,但是这里的天空却拥有两个月亮。

所以就算是在黑夜里,也可以清晰的看清楚。

一处乱坟岗,有两个人,站着的那人说到。

“妄想!像你这种背信弃义的人,和你同流合污会让我恶心!”

通天满眼通红,要不是被制住,恐怕都要将面前的人扑倒在地,剥皮抽筋,食肉饮血!

“俗话说,良禽择木而栖,这是恒古不变的道理,我只是想要变得更强,不对吗?”

雁北冷冷的说道。

“变强没什么不对,但是就因为你想变强就可以不择手段,杀死我的亲妹妹,你的结发妻子吗?”

通天气愤的说道。

“我没觉得我做的不对啊,你想想,焉儿一介凡人之躯,我却是不老不死之体,这样的结合能维持多少年呢?现在焉儿成了万鬼幡的器灵,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雁北笑得有点疯狂。

“疯了!疯了!”

通天疯了般的吼道。

“哈哈哈!我就是疯了,但是我很享受,总好过你这个家散人亡的傻子!”

对于通天的谩骂声,雁北压根没放在心上。

“你不动手,那就我来吧!”

接着拿出一根十几厘米左右长的银针,向着通天的方向走去。

“这是我耗费了不少心力,财力才炼制成功的神魂契约卷轴,你可是这上面的第一个人哦!你应该感到荣幸!”

“你依旧拥有自己的意识,却不能违抗我的命令,如果我不同意,你甚至都不能自杀!”

雁北的脸上露出了残忍的笑容。

仇人近在咫尺,但自己却什么都做不了,还得绝对服从吩咐,想想都让人兴奋不已。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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