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言情小说>网络游戏>逆流恐怖年代>第三十八章 柳飘飘

前言:本章会以第一人称写配角,这种写法代入感极强,某种程度上,这个人在这一章会是本书主角,以前我只在番外里看到过这种写法,至于正文,我没看见过,希望大家会喜欢这种尝试。

如果真的不喜欢,跳过这一章,也可以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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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柳飘飘,我是一个死人。

我想你们应该不会认识我,虽然我第六章就已经出场,但是可怜的我连名字都没有,该死的宝宝,两只手就是你对我的称呼?

这叫我怎么能忍?于是我托梦给作者,你必须重新仔仔细细的把我塑造一番,否则我就每晚都带着那三尺长的舌头去看望你!

宝宝当场就怂了,这不,我现在就华丽丽的出场了。

柳飘飘!我就问你们这个名字霸不霸气?

六岁那年,我妈死了,死于一场车祸,因为我去马路中间捡我心爱的皮球,她为了救我,被车撞死了,这只是一场意外啊!可是爸爸他恨我,他说是我害死妈妈的,他每天都要打我,我的身上没有一块好肉了。

这叫我怎么能忍?于是我把家里的老鼠药放在了爸爸的酒里,亲自递到了他的手中!

醉鬼当场就怂了,昏迷不醒,这不,他现在再也不能骂我了,因为他已经成了一个哑巴,我就问你们被人欺负了是不是要狠狠的还击?

十岁那年,爸爸也死了,因为他看了我的日记,他用惊恐的眼光看着我,接着出去被车撞死了,死了也好,那样妈妈就不会孤单了对不对?可是细心的姑姑发现了一丝端倪,她要抢我的日记本,甚至还扬起手想要打我!

这叫我怎么能忍?于是我拿起桌子上的剪刀对着她连捅三次!

贱人当场就怂了,软软的倒了下去,这不,她再也不能抢我的日记本了,因为我被亲戚们送到了孤儿院,我就问你们对于这种想要窥视自己隐私的人是不是要毫不留情?

十二岁那年,我在孤儿院的暗恋对象――隔壁十三岁的帅哥哥竟然拉着另外一个女孩的手,还和她有说有笑的吃同一个冰淇淋,难道这是在向我示威?

这叫我怎么能忍?于是我冲上前去就把她给扒光了,接着用我那一寸长的指甲划花了她的脸!

狐狸精当场就怂了,哇哇大哭,没过多久她就被人领养了,这不,帅哥哥以后就只能跟我牵手了,我就问你们爱情是不是应该像我这样守护?

十八岁那年,我成年了,出落得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可是帅哥哥竟然长残了,生得肥头大耳,猪肚象腿,他竟然还想牵着我的手和我逛街?

这叫我怎么能忍?于是在一个深夜,我趁他睡着之后悄悄把水果刀对着他的脖子剁了下去!

丑八怪当场就怂了,鲜血喷了我一身,这不,以后我就又可以去追寻我想要的爱情了,我就问你们我对感情的处理是不是当机立断?

猩红的鲜血溅了我一身,看了看我身上的花棉袄,明天怎么出去见人呀,我得去洗个澡,话说明天去见谁呢?

隔壁老陈?

嗯,我早就发现他看我的眼神有些不对劲了,想着我不禁全身燥热起来:这正是我需要的爱情吖!

万万没想到,浴室的门口竟然有一块肥皂!

难道丑八怪是想和谁玩捡肥皂的游戏?不过这也不重要了,我踩到了肥皂脚一滑,竟然直接被晾衣绳给绞死了。

好在我所生活的这个国家制度完善,没有让我曝尸荒野,我被安葬在了文当山的一座公墓之中。

慢慢的,我的魂魄开始慢慢聚拢,我有了些许的意识,这时候我明白我肯定是死了。

我开始慌了,我做了这么多坏事,一定会下地狱的呀!就算侥幸让我投胎,最多也就是做个畜牲!

这叫我怎么能忍?地府我是肯定不会去的,魂飞魄散也不会去的。

那我应该做什么呢?

对,我是有执念的,隔壁老陈就是我的执念,我要去找他。

可是我的记忆残缺了,我不记得老陈住哪了。

于是我只好到处飘啊飘啊……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飘到了一个看起来颇为漂亮的房子门外,闻到了元宝蜡烛的味道。

香,真香!

我想起来了,原来明天就是七月半,这户人家肯定是准备这些东西祭祖的。

可是我想吃啊,像我这样的坏人,没有人会记得,说来真是羞耻,我好久没吃饱了。

等明天他们祭祖的时候再吃?

不行!

地府那些老东西全是饿死鬼投胎,我抢不过,也打不过。

那我应该怎么办呢?

我只是一个新鬼,法力很低,我必须先观察观察,如果这房子里有高人,我只好马上撤退。

太好了!

原来这栋房子里只有五个半大的毛孩子,吓唬他们还不是手到擒来?

学谁呢?

山村老尸?

咒怨?

不行,那不是我的风格,我可是长发披肩的呀!

嗯,还是贞子吧。

只要我慢慢的爬过去,他们……

哇哈哈,我要高潮了,好开心。

我隐藏身形,悄悄的躲到了桌子下面。

嗯?

几个小屁孩玩得兴高采烈,竟然没人看桌子下面?

这叫我怎么能忍?我必须提醒他们,于是我悄悄的摸了摸其中一个人的膝盖。

嗯?

没有反应?这不科学啊?什么情况?

好吧,我又伸出另外一只手,摸了另外一个人的膝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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