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言情小说>穿越重生>神圣传说之重生无量>第四百三十章 创灵术封印之地三
此而创造出一个的灵魂,而且这个灵魂同样具备三魂七魄。这就与一般人无异了,而且由于本身是第八灵魄创造得来,所以这个灵魂其实同样是属于本体的。不过却也可以拥有身体,这就相当于一个的人。不过,这道分魂却是受到原魂的绝对控制,所以就算战斗也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就算是不给灵魂创造**,但有了这个灵魂,一个人完全可以相当于两个人来用,双魂可以同时学习不同的知识,譬如原魂修炼阵道,而分魂可以修炼丹道,平时,可能要花费多精力来完成一件事情,现却可以同时完成。

此外,修炼中,双魂可以同时做不同的运转,可能对其他人来说修炼一些功法会比较困难,但是对双魂的人来说,对体内的控制加的自如完全,修炼起来是事半功倍。

还有,就是双魂的人,遇到性命危险的时候,完全可以凭借分魂来引诱敌人,原魂便可趁机逃遁的,就算分魂灭,对原魂也就是起到一定的削弱的效果,本体实力仅仅是受损,但是却是可以保命。

而如果原魂被灭,只要分魂保留,同样也没关系,这分魂自然而然可以当做原魂来使用,虽然削弱的幅度大一些,但好不会有性命之忧了。

不过,这种“裂魂术”也只能制造出一个分魂,不然无限分魂,那根本就不用打了。说起来,血魔老祖的血神子倒是比这种方法高端一些,不过这血魔老祖的修炼方式太过邪恶,那是将其他人的灵魂吸收炼化成自身的血神子,理论上是可以产生无穷个分魂,但是血魔老祖的方法也是有限制,那就是分魂的血神子具备的实力并不怎么样,以血魔老祖那级别的实力,分魂血神子也就只不过相当于一般修真者的实力,差距非常大。不过,血魔老祖的血神子主要还是为了保命,只要逃出一个,那就不算挂,还是可以修炼回来。

而“裂魂术”本身就是从第八灵魄着手修炼,可以说这种方法一点都不邪恶。而且修炼出的分魂与原魂,无论境界还是强度,本身的差距就不大。但是,这种修炼方式却要求加严苛,那就是需要修炼出第八灵魄,对于一般修士,只是能够看看,并不能去修炼。只能够说是各有优缺点。

事实上,这种“裂魂术”创造的分魂,倒是有点像“一气化三清”的法门,当然,这种法门还是比不上“一气化三清”那种法门的,不过却是特性类似,总之这种法门配合上创灵术,算是非常强大的一种功法。

如今,龙星宇还没有达到修炼第八灵魄的程度,那是至少要达到仙人境界才可以修炼的,那些炼气士大多也都是达到那种层次后才能够修炼出第八灵魄。所以,对龙星宇而言,这个东西暂时还无法修炼,不过却不妨碍这玩意对他有用。

除了这些东西外,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不过龙星宇也没时间去整理了,目前他的目标是赶紧到达封印之地,这样才有可能阻止魔魂组织的计划。

将玉简都收了起来,随即龙星宇盘腿打坐开来,之前被那葫芦吸干了真元,虽然凭借变异五行法阵产生的能量使得他的真元有所恢复,但是,这个恢复的速度并不快,当然,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那片区域的灵气都被他吸光了,所以才会造成这么个结果。

刚才,龙星宇又凭借瞬移的能力,离开了云家的那座城市,这使得他刚刚恢复过来的真元力又被消耗了不少,现,他这要赶往的封印之地却是一个非常遥远的地方,路程太远,瞬移赶路的话,需要消耗的真元量过大,所以龙星宇需要先行恢复一番,这样才可以继续赶路。

刚才,龙星宇瞬移的时候,特意找寻了一处灵气比较聚集的山中,这里已经出了那片灵气真空区,不担心无法吸收灵气修炼,所以,龙星宇就这里修炼起来。此处也没有凶兽之类的存,龙星宇也并没有发现。而由于是山中,所以也不虞有什么人来打扰。

大约修炼了半个时辰,龙星宇大致也恢复了三、四分的真元量,而这片山所的区域也被吸收了大多数的灵气,要想再恢复,就需要换地方,而龙星宇也为了不耽误时间,所以决定先行赶路,路上如果有什么合适的地点,再继续停下恢复。

想好了之后,龙星宇便直接瞬移离开了这片山区,朝着封印之地快速的赶去。

一路上,龙星宇一座山中找到了一条灵脉,而有灵脉的地方,那就不虞真元无法恢复,为了能够全力以赴的面对可能到来的恶战,所以龙星宇打算这片灵脉所的山中修炼一番,这样可以快的将实力恢复过来。

只是,这么一条灵脉,对于各种灵兽来说,那都是绝对的修炼宝地。而龙星宇为此也是遇到了一点小麻烦,就龙星宇刚到一座山峰上,并且打算坐下修炼的时候,却是突然感觉山体一阵剧烈的晃动,接着,居然冒出了一个巨大的蛇头。

这条蛇可以说无比庞大,光是那从山体中冒出来的蛇头,就达到了五十米,那长长的紫色信子一伸一缩的,看起来就非常恐怖。而那蛇隐隐从山体中露出的身体来看,其总体长度,怕是要达到五、六公里了,这个体型就已经非常恐怖了。

另外,龙星宇看到,这条大蛇的头顶,居然生着一对角,看起来,居然是已经渐渐进入化龙期了。它也就除了爪子没有,还有身体不像外,其他的龙化现象已经比较明显了,而且,它本身已经渐渐具备了一定的龙气。这要是能够真的


状态提示:第四百三十章 创灵术封印之地三--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