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重手中拿着的,是一件用锦鸡羽毛做成的织锦短衫。嫣儿颤抖着双手接了过来,轻轻抚摸着闪耀着黛绿色光泽的羽衣,端详着它精致的做工,体会着它丝滑的手感,不顾在光天化日之下,就将这贴身的衣服在身上比了比,竟然十分合适。
林重沉声说道:“你的身材,我用手量过,不会错的。”
嫣儿才想起,他们最亲密的接触,就是那次林重在盛怒之下将她按在榻上轻-薄,当时,她回敬他的,只是一枚淬了毒的银针罢了。
“烧饭、裁衣,还有什么是你不能做的?”嫣儿泪盈盈地问。
“我会的多着呢,只是你无福消受罢了。”林重弯起嘴角。
嫣儿茫然失神地点了点头,也挤出了一个笑容:“我把俪娘送到崎觉山,就先走一步了。”
“如此说来,现在别过,就不知道何时才能再见了。”林重面露痛色。
“林大哥,各自珍重。”说罢,嫣儿就将短衫收入随身锦囊之中,破了他的简单禁制,走到俪娘面前,说道,“我们赶路吧,先把你送到安全的地方。”
林重望着这两个他生命中最在意的女子,怔了一瞬,御风离去。
林间驿道上,只剩下嫣儿与俪娘两个,气氛有点尴尬,嫣儿举步向南,俪娘连忙踏着小碎步跟上。嫣儿打量着四周陌生的景致,于她而言,这可真是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她对俪娘说道:“饿了吧?到了前面的村落,我们先去饱餐一顿!”
俪娘心中赧然,再怎么说,也是她偷了人家的汉子,这女子怎么好像并不怎么在意?可刚才她对林重说的那几句话,又分明是酸溜溜的。俪娘思前想后,也弄不清个所以然,只好说道:“我确实饿了,吃些饭食,便可快些赶路……不知该如何称呼恩人……”
“不必再叫我恩人,叫我嫣儿就好。”嫣儿淡淡地说。
走了小半个时辰,他们在一处村口的酒肆打尖,嫣儿没有询问俪娘的口味,随意点了几样菜肴,荤素搭配,有饭有汤。饭菜一端上桌,日日衣食无着、饥肠辘辘的俪娘就有点按捺不住了,嫣儿微微一笑,说道:“快吃吧,不必拘束。”
俪娘完全顾不上风度,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即使在大快朵颐,斗笠面纱也没有摘掉。嫣儿夹了几口白切鸡,就不再动筷,乡野小店的口味,比不得锦绣城的名厨手艺,更是与林重的厨艺不能相提并论。嫣儿突然开始疯狂想念林重亲手熬制的鸡汤,只有错过了、失去了,才知道那究竟有多好,她怎么是这样一个不惜福的人?
这时,嫣儿突然觉得后颈阴风阵阵,一股不祥的预感攫住了她。她环顾四周,那些原本在悄悄打量她们的食客,此刻都已经埋下头,做出专心用膳的模样。
嫣儿看看吃得香甜的俪娘,唇边带笑,危机四伏,却浑然不觉,也挺不错。眼见着俪娘吃得差不多了,嫣儿问道:“可吃饱了?”
俪娘不好意思地笑笑,她几乎风卷残云般吃掉了一桌子菜,而嫣儿却几乎是一直看着她吃,只浅尝辄止了几口,俪娘心中暗叹:养尊处优,难道就不会饿了吗?
嫣儿没再开口,却传音道:“我们被包围了,不要离开我的身边。”
言毕,嫣儿易容而成的男子就站起身来,这时,周围闷头大吃的食客也纷纷亮出了家伙,长刀短戟,明晃晃一片,一位留着络腮胡子的中年男人呼喝道:“把胡清荷留下,放你一条生路!”
嫣儿看看身边戴着斗笠的俪娘,心中好笑,看来,俪娘的身形确实和自己想像,薄纱遮挡之下,样貌也有几分神似,嫣儿好整以暇地说:“俪娘,摘下斗笠,让大爷们看看你的样子!”
俪娘闻言,十分优雅地摘下斗笠,四周响起了一片惊呼,显然是被她的美貌震撼,但紧接着又是一阵唏嘘,路腮胡子哀叹道:“和悬赏画像上长得不太一样啊!”
“大哥,你忘了,胡清荷这狐狸精最善变化,说不定这就是她变化之后的模样!”旁边一个尖嘴猴腮的男子厉声说道,“不管那么多,先抓了再说!”
“喂,你们能不能动动脑子!要是能变化,她干嘛不变成个男人?这明明是我娘子,胡清荷那样的金枝玉叶,我可高攀不上!”嫣儿仍旧不急不慌地理论。
“你娘子也长得太美了些!配你可惜了!就算她不是胡清荷,拿不到赏金,也可以留着当我的压寨夫人嘛!”络腮胡子打定了主意。
嫣儿心下无奈:好一个乱七八糟的浮生国,怎么到处都是浑不讲理的劫匪!难不成锦狐国对她的捉拿,已经悬赏到浮生国来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眼前这帮乌合之众就是!
担心用熟悉的兵刃会被认出,搞不好会前呼后拥地再来一群猎杀者,嫣儿的手中,幻化出了一柄粗砾的长剑,十分潇洒地挡在了俪娘身前。
络腮胡子一声令下,十几个衣衫不整的人族男子就冲了上来,嫣儿只是出剑格挡,手腕都没怎么用力,就轻易将他们一个个震飞。一时间,酒肆里人仰马翻,桌椅倾覆,食客们跑了个精光。
嫣儿拉起俪娘的手,飞快地奔出酒肆,临走时还把两枚“金浮币”扔到了小二眼前的柜台之上。吃霸王餐,嫣儿是不屑做的,虽然这顿饭没吃安生,她也不会忘了给钱。
到了屋外,嫣儿一把揽住俪娘的纤腰,施展隐身术,又略施轻功,盏茶功夫,就已经逃到了三里开外。到了荒无人烟的林间小路,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