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言情小说>网络游戏>幻世网游之江湖>第三十四章 路遇强盗(三)

梅山七杰和不管蔷君怎样想,看到蔷君一动不动的站着,以为自己兄弟的气势把他吓傻了,一时间得意起来。那个个身材矮小的强盗一边坏笑着,一边安慰着蔷君:“别怕,只要你乖乖的听话,咱们兄弟不会难为你的。喂,你倒是拖衣服呀,难道还要兄弟们动手吗?”

神经真是够大条的,七个人看到蔷君自己不动手,就打算自己动手解决,毕竟这两天这种事情见的多了,有的玩家听到抢劫,转身就跑,可是怎么会逃得掉七兄弟的魔掌,最后只落个拖得光溜溜的下场,要不是系统怕玩家走光会至少保留一件内衣外,能抢到手的一件都不剩。还有的玩家听到抢劫马上跪地求饶,七兄弟心软,也至少会留件内衣给他,其余衣物都塞在包裹里。反抗的玩家命就不怎么样了,至少是要把头砍下来,身上的东西自然就会爆出来,也成为囊中之物。

蔷君看到几个人走进,“嘿嘿”冷笑一声,“难道你们就不怕背上强盗的罪名,重生减出生属性点数吗?难道《幻世》里真的没有王法了不成?”

“哈哈……,重生?王法?我们弟兄七个,还会怕你一个人吗?什么是王法?在这里我们就是王法!你要是反抗的话,重生的就一定是你。”七兄弟虽然神经大条,可是却不笨,听到蔷君的话,知道战斗不可避免,立刻呈包围之势围上来,手里的兵刃闪着寒光。

蔷君动了,就在七兄弟的合围没有形成的时候,蔷君动了。蔷君的大脑飞快的思考着,寻找着有利于自己作战的地形。树林是蔷君最喜欢的战斗地点,如果在原野上,对上这七个人,蔷君没有把握全部放倒他们,但是在树林里,就是再多几个人,也不是蔷君的对手。毕竟作为职业玩家的蔷君,对于武功的实际应用能力,不是几个菜鸟可以比拟的。

蔷君飞退,动作奇快,七兄弟中只有轻功身法最好的两个人能够勉强在树林里跟上蔷君的速度,但是跑的最快的一个,身法虽好,武功却是最差。蔷君的神识紧紧锁定紧跟在自己神后的强盗,判断着两人之间的距离,有意放慢脚步,寻找着最好的战机。就在来人已经迫近,敌人手里的护手钩高高扬起的一瞬间,奔跑中的蔷君突然飞身用脚一点身前的树干,身子滴溜一个左转身,手中的仿龙泉剑,从左腋下穿出,剑尖向下走,就向一条吐着芯子的毒蛇,快速的划过。

剑出,腿伤,人倒,惨叫。没有料到的招式根本就来不及格挡,强盗手里的护手钩刚刚挥到胸前,大腿上就中剑了。蔷君实在是太快了,没有一点多余的动作,剑势走的是最短的线路,也最有效,一瞬间就解决一个。

蔷君飞身扑向第二个追赶过来的矮个子,那矮个子使的是双刀,练的是地躺刀法。见到蔷君一招就伤了自己一个兄弟,不由得一愣,这时候蔷君的剑到了,直取咽喉。矮个子有矮个子的优势,身子一低,避过这一剑,就势一滚,手中双刀舞成风车一般,强大的刀风带的树下枯叶乱舞,全身都滚成一个刀团,翻滚转动着冲向蔷君,却没有发觉眼前的敌人已经闪身藏到了树后了,自己疯狂的攻势只是在树杆上留下了深浅不一的刀痕。等到刀势已尽,树叶落下时,矮个子才发现,身边的大树旁,一柄闪着寒光的利刃刺出穿透了自己的大腿,惨叫声再一次在树林里响起。蔷君这次用的是虚招诱敌之计,引诱敌人扑向自己,正好利用树木的掩护伤敌。

不到十秒钟的战斗,两人重伤,但伤不致命,只是大腿被刺穿,失去了行动能力。剩下的五人先后赶到,看到跑得最快的两位兄弟在地上哀嚎着,心里真是又恨又惧。

蔷君的身子在树林中一闪而过,五个人中有两个留下照顾受伤的同伙,剩下的三人紧追着蔷君。这三人中,一个人使剑,是江湖中常见的精钢剑,一个人使刀,分量奇重的鬼头刀,另一人是的是单手短柄斧,斧把短小但是斧面极大,斧忍极亮,锋利异常。

这三人中,使剑的武功最高,速度虽然不快,但是奔跑中身法步伐一点不乱,虽然紧紧追赶着蔷君,却不给蔷君轻易反击得手的机会。使刀的大汉一看就知道力气极大,是和赛霸王同类型的人物,不过看样子内功也很有些火候,脚步虽然沉重,但是每一步都入地三分,显示出下盘功夫极是扎实。使短柄斧的是个高个子,身子并不魁梧,脚下还有些虚浮,看来三人里就他最差,嗯,先放倒他。避实就虚,好办法。

蔷君在树林里绕着圈跑,渐渐地三个人之间拉开了距离,现在拿斧子的人已经追到蔷君的近前,蔷君假意被树枝绊了一下,身子直直的向前倒去,但是如果细心观察,可以看到蔷君的身子绷得紧紧的,就像一只低身潜伏的猎豹,等待着时机,扑击猎物。拿短柄斧的高个子看到是个机会,身子飞扑,宽大的斧面上扬,直劈而下,好快的速度,巨大的短柄斧竟带出一溜残影。

“噗……”“啊……”这一斧下去没有并没有像想象中的把蔷君劈为两半,巨大的力量使巨斧直接陷入了泥土里。蔷君的身子微侧,早已算好角度的他,侧身让过直劈头顶的利斧,尖端含着血珠的利刃带着美丽的残影划过敌人的大腿。蔷君怨他这一斧来势太过凶恶,下手比较狠。这一剑入肉三分,连带着断了半边腿骨,没有一个月的静养看来是不能复原了。

蔷君起身,正好使刀的大汉冲到近前,一把


状态提示:第三十四章 路遇强盗(三)--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