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金一代名士,多由此科出身。
并且金代科举制度考试分4级进行,即乡试,府试、会试和殿试。
乡试的名称始于金,当时把县试当乡试,县令为试官,及格者才能应府试。
府试原为六处举行,后增至十处。
府试合格者才能参加在首都举行的考试,即会试。
泰和二年(1202年)定制度,会试策论3人取一人,词赋经义5人取一人。
会试中选才得应举殿试,而金代初年无殿试,从天德二年(1202年)开始增设殿试科,除进士诸科外,还有律科、经童科、制举、武举等科目。
进士及第后,都要从基层的小官吏作起。
大定时还特规定,地方府一级少尹及中央政府的令史要从进士出身的小官中选用。
至于中高级官员京主要从进士出身的低级官吏中选拔。
如此积数十年努力,吸引了大批汉族士人通过科举踏入金朝仕途。
使金朝的官员成分发生了很大变化。
尤其是“世宗、章宗之世,儒风丕变,庠序日盛,繇由科地位至宰辅者接踵”,从而改变了创业阶段主要由无文化的军人掌权的局面,对促进金朝政局稳定、文化的发展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综上,金代科举开始于太宗天会元年(1123年),初无定期。
自天会五年后方转入正常,三年一试。
初分南、北两选,以词赋、经义取士,后合并为一,设进士科和女直进士科,前者分词赋、经义两科目取士,后者以策论取士。
金共开科约40次,分乡试、府试、会试、殿试4级,状元有名可考者19人。
所取之士,多用为官吏。
可见,金初以武夺取政权,其后统治者重文重武,以文治国,政局稳定,文武双全,国家安定,文化发展。
到了更后面的蒙元的话,大家知道,由于蒙古族统治者重武,文化层次低,所以元朝科举制度屡兴屡废,元朝自建立至仁宗皇庆三年(1314年)最初有近半个世纪科举停废,从而元代成为自隋唐以来科举取士的“低谷”时期。
官员的选拔主要依靠世袭和举荐,由“吏入仕”几乎成为唯一的登仕途径。
而世袭与荐举的官员文化水平极低,甚至有不识字者,经常闹些笑话。
如《日闻录》记载以蒙古、色目不谙政事,必以汉人佐之。官府色目居长,次设判署正官,谓其识治体,练时务也。近年以来,正官多不识字。至正年间,淮东有一路总管在任,省札行下,‘辩验收差课程钱谷’,唤该吏,怒曰:‘省札云“便检钱”,许多钞在库,如何不便检,’错以‘辩验’为‘便检’也。又一县令修理谯楼,读‘谯’为‘焦’;又读‘羁管’为‘霸管’。”
由此,因为官员水平太低,自然不能适应吏治的需要。
于是太宗窝阔台九年(1237年)八月,曾应中书令耶律楚材“用儒术选士”之请,诏中原诸路以论、经义、词赋三科考试儒生,同时宣布“其中选者复其赋役,令与各处长官同署公事”。
这是元朝正式建立前首次仿照科举的办法选拔士人。
但只在地方一级进行,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科举,且由于“当世或以为非便,事复中止”。
元世祖即位后,丞相史天泽条具当行大事,其中提到科举,但未被采纳。
至元四年九月,翰林海陆空士承旨王鹗等请行选举法,“远述周制,次及汉、隋、唐取士科目,近举辽、金选举用人,与本朝太宗得人之效,以为贡举法废,士无入仕之阶,或习刀笔以为吏胥,或执仆役以事官僚,或作技巧贩,以为工匠商贾。以今论之,惟科举取士,最为切务,矧先朝故典,尤宜追述。”
元世祖看过奏章后说:“此良法也,其行之。”
后来,翰林院大臣曾拟定科举程式,并于至元十一年十一月呈闻太子真金,但事未施行。
至元二十一年九月,丞相火鲁火孙与留梦炎等人上奏说:“中书省臣奏,皆以为天下习儒者少,而由刀笔吏行官者多”。
元世祖问“惟贡士取士为便。凡蒙古之士及儒吏、阴阳、医术、皆令试举,则用心为学矣。”
这一建议初元世祖批准。随及,许衡又议学校科举之法,罢诗赋,重经学,定为新制。
但在元世祖之时,科举制度虽然确立,却始终未能衬行。
成宗、武宗时,又一再议论贡举之事,也仍然没有结果。
至仁宗皇庆二年十月,中书省大臣再次上奏提此事,仁宗正式决定实行科举。
元廷颁布诏令,命中书省“参酌古今,定其条制”,皇庆三年首行乡试,次年二月会方式京师,同时颁布了科举考试的规定,大致如下:
(1)科举每三年举行一次,分乡试、会试、殿试sān_jí考试。
(2)凡二十五岁以上,乡里称其孝悌,朋友服其信义,通晓经书,德行有素者,经地方官从所辖各族户中推举后,才能有资格参加考试。
如有徇私滥举或应举不举者,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都要体察究治。
(3)考试程式:蒙古、色目人第一场经问五条,《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设问,用朱熹章句集注,其义理精明,文辞典雅者为中选。
第二场策一道,以时务出题,限五百字以上。
汉人、南人,第一场明经、经疑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