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古代卖一个房子真的很累,需要你的各种亲戚和周围的邻居都同意,一个人拒绝签字就不能卖房子,需要几百人签字。
所以怪不得古代邻里关系和睦,想不和睦都不行啊,不然你想要卖房子人家不敢,不给你签字,你能怎么办?
此外就连学习太差有罪,这也很奇葩,因为去参加科考的考生们,如果没有考取功名,不仅要受到心灵层面的打击还有处罚。
落选的考生,还有字迹写的太潦草让老师看不清的考生,都要喝墨汁作为处罚。
以及不能搞天文研究,古代的那些皇帝们,都觉得自己就是天,研究天文也就是研究皇帝。
而他们不喜欢自己总被人研究,于是就把这件事禁止了,谁敢研究就弄死谁。
最后就是不能吃鲤鱼和不能吃猪肉。
唐朝皇帝姓李,明朝皇帝姓朱,所以猪肉和鱼肉这两种动物都是不能吃的。
当然,也不是不能吃,只是不能明着吃,比如把猪改为豚,吃豚肉可以,但你非要作死的跑到酒店里去说我要吃猪肉,那被人打死我也不拦着你,都是作的。
当然,除了这些外,因为男女有别,所以古代还有一些专门对付女子的变态刑法,也很残忍。
最常见的像是刑舂,也就是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和拶刑,这也是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
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外加杖刑,这是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当然这些都不算太狠,更狠的像是站砖。
站砖,顾名思义就是站在砖上,可能许多朋友会产生疑惑,站在砖头上怎么就是酷刑了呢?毕竟相信很多人小时候都试过站在砖头上玩啊?一点也不残酷。
听上去好像是这样,但其实却不然。
因为我们都知道,中国自宋朝以后就开始流行裹脚,女子都以小脚为美,特别崇尚三寸金莲。
而这种站砖的刑罚就是将缠脚女子的鞋、缠脚布去掉,然后让差役架着她赤脚站在砖上。
由于古代女子经过缠足后,骨头都是畸形的,不裹脚缠布根本无法站立,人站上去之后不到半小时,便会觉得腿重如铅。
再过一会,便会觉得好像有几百斤重担在身,两脚发酸,身体发抖,多站一会甚至会大小便shī_jìn,因此,令许多女子闻风丧胆。
还有烹煮。
烹煮之刑由来已久,春秋战国时期便有先例,实施的方法便是找个大缸加满水,把人直接扔下去,然后在下面加柴烧热。
随着水温逐渐升高,受刑之人会越来越难以忍受,最终被活活煮熟在缸里。
不过这种刑罚一般用在皇宫中,用来对付犯了错不愿招供的宫女,比如《步步惊心》里面就有过这样的场景。
已经令人不寒而栗的针刑。
这很好理解,针刑可以说是这几种刑罚里面最为残忍的了,通常也是用来对女犯进行逼供。
具体的方法便是:先将犯人双手固定在一个地方,让其十指伸直,再将针一根根从指甲缝中穿刺进去。
俗话说十指连心,这种刑罚之疼痛,堪称无与伦比,一般人根本承受不住,更别说是女子了。
而且倘若这样还达不到目的,甚至还会连脚趾也通通扎一个遍。这种刑罚其实很多人都见识过,比如《还珠格格》中容嬷嬷就曾使用过这种酷刑,可以说是很多人的童年阴影了。
此外大家还常听说过的一丈红。
这也是一种专门用在后宫中的刑罚,主要用来惩罚犯错的妃嫔宫人。
具体实施方法就是:用两寸厚五尺长的板子责打女犯腰部以下的位置,一直打到筋骨断折,血肉模糊。
因其受刑后远远看过去鲜红一片,故得名“一丈红”。
在《甄嬛传》中,夏常在就因为气焰太嚣张,被华妃实施了这种刑罚。
当然,这些刑法对于女子来说,虽然狠辣,光是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但也只是身体上的疼痛而已,其实还有比这更狠的,不仅要遭受身体上的折磨,还要遭受精神上的侮辱。
像是骑木驴,这种刑具是专为因奸情杀夫的女人设置的,当然也包含与奸情有关的直接责任人。
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以及打屁股,对男子来说,这好像不算什么,但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那可就苦了去了。
因为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
明代沿袭旧制,规定妇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须脱了裤子luǒ_tǐ受杖。
这对妇女来说,不仅是残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难堪的精神之辱。
明代的这条规定造成一种社会弊病,民众中亲戚邻里之间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风捉影,寻找事端,指控对方家中妇女有奸情,然后贿赂官府,让逮捕被告妇女luǒ_tǐ受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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