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美女亮相,抛个媚眼,送把“秋天的菠菜”,对赌的浪荡子弟们还不赶紧答应再潇洒赌一回?
这一赌不打紧,不但前面赢的要输掉,荷包里的钱统统得输个底朝天。
那么,这些美女都是些什么人呢?
摆明了就是托儿,有的是雇来的妓女,有的是流落异乡的女子假扮的身份,反正清一色都是妻妾,出场的目的只一个,就是“色诱”,分散转移你的注意力,让你无法专心赌局,以便赌棍们耍老千,从赌台上捞好处。
像是洪迈的《夷坚志·补志》卷八的《李将仕》条,就生动记载了一个赌博诈骗团伙的活动。
这个团伙先派人引诱李将仕就赌,再用妓女假扮的小妾以色相进行勾引,然后诈骗头目假装妾的丈夫捉奸敲诈。
这条笔记,后被明人改编为拟话本《赵县君乔送黄柑子》,并加进了许多明代才有的情节,非常生动丰满。
所以慢慢的,随着关扑越来越红火,已经不单单是单纯的娱乐活动了,许多商家都把它作为一种营销手段,可以借此引诱消费者们去尝试赢得他原本买不起、不会购买的商品。
因为有些商品过于昂贵,远远超出了普通消费者的预算,穷人甚至压根拿不出那么多现金。
但是假如能以一笔小钱换来一次开洋荤的机会,即便概率不大,可能也会被认为值得一试。
所以这个时候的很多商品的赔付率达到了一赔三十,要想中奖显然是在撞大运。
可人们以及对此了乐此不疲,毕竟许多单身狗们随手一搏,要是运气好的话,赢来一个歌姬舞女,那可就赚大发了,既满足了现实需求,又解决了个人问题,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关扑从这方面来看也有一定的好处,那就是由于关扑的存在,对于商家来说,可以争取到一个原本不存在的消费群体,极大的刺激消费。
而对于穷人,就是由众人出资,帮助其中一个幸运儿实现奢侈梦或富贵梦的方式。
包括由于关扑的存在,这还成了某一种特殊的节假日,因为到了元日(春节)夜幕降临,贵族妇女可以借此纷纷走出深宅大院,纵情游走于市井之间。
其中更不乏观看或参与关扑的,进入勾栏观看演出的,或走进酒店饮酒作乐的,真真是不亦乐乎。
民间妇女也都放下手中针线,《岁时杂记》记载说:“京人元旦皆忌针线之工。故谚有:‘懒妇思正月,馋妇思寒食’之语。”
也就是平日里的勤劳主妇,终于有充分的借口,放下手中的活计,过一个属于自己的任性节日。
包括对于许多青楼女子来说,陪客博戏更是常事,不会博戏甚至都不配干这一行。
至于那些流氓地痞,则更是与关扑有着不解之缘,宋人笔记中多称他们为“闲人”或“游手”,相当于产生了一个新职业,那就专门帮人从事以赌博赚取或骗取他人的钱财。
乃至于到后来关扑实在是太火爆了,风行天下,士农工商,无不以此为乐,连宫廷之中也流行这种博戏,皇帝都非常沉溺,所以巨额的赌资让朝廷是愈发的眼热。
可作为禁赌政府又不能开个国家赌馆广收赌利,于是为了一边维护自己的正面形象一边又想从赌利中分一杯羹,挨千刀的政府便故意于三月放赌之时散发青苗钱,于给散之际,“令酒务设鼓乐倡优,或关扑卖酒牌,”引诱领取青苗钱的农民上前关扑、饮酒、游戏,结果使得一干农民“至有徒手而归者。”
而朝廷却通过官营酒庄皆赌坊乘着农民手中有钱大赚了一笔。
这种既当婊子又想立牌坊的行为,自然是十分缺德的,而且也很容易出问题。
毕竟由于关扑赌博诱发的贪欲,很容易引发严重的刑事案件发生,如真宗大中祥符六年二月,有京城巡卒【职责类似巡警】二人,在寒食节拿自己的军装当赌注关扑,结果输了衣服。
两人心怕责罚,于是合计在凌晨袭杀早起的过路者,杀人“弃尸河流,取衣物贸易以赎所质,”结果被人发现受到责处。
也许就是因为担心此类犯罪被诱发,所以北宋一直对关扑等赌博现象进行立法打击,未敢一味放纵。
可惜都没用,毕竟你要打击就彻底打击,要开放就彻底开放那个,这一边打击又一边又放纵是什么鬼?
不就相当于变相的鼓励老百姓们多多存钱,到了特定的日子好来搏一搏吗?
所以经历了一系列社会变革之后,关扑已不受法律和时间的限制,可以合法和随时的进行,故而扑赌风气越演越烈,到了此时关扑已经成为了街头商贩非常常见的一种商业营销手段,不会这个都不配做买卖。
百姓以此为业者甚众,沿街叫卖之时都随身带有签筒、铜钱、骰子等赌具,有愿关扑者随时与之,像是这卖桔子的小孩这样,就是受此风气的影响。
一直到宋朝灭亡之后,这种全民皆赌的社会风气,才稍稍制止,不过并没有完全灭绝,在元明清等朝仍时有出现,但逐渐蜕身为娱乐、商业的一种形式。
这是因为正是由于从宋朝的灭亡上看到了赌博的贻害,所以历代都对这一活动的“赌博”性质予以打击。
比如元时,曾有立法禁止“关扑”赌博的法令传世,明朝也一样,明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