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出村,这山坡上还属于村子内——上面可是好地方啊!”说完她呵呵一笑,迈步走了上去。山坡上的竹林中间有一条小路,沿着山坡一直往上,我俩刚走到一半,忽听上面传来男女的嬉笑声,听着还不止是几个人。
卧槽!记得大学同学王宏伟跟我说过,在香港很多有钱人心理变态,会定期组织什么狂欢舞会,说白了就是一大堆男的和一大堆女的,聚在一起做那种事。
据说这在香港是合法的,但在大陆就不行,警察对这种活动有个专门的称呼——聚众**。
我听着山坡上传来的刺激声音,一时间也吃不准这上面在干什么。按说干这种事,就算是不怕别人知道,也喜欢在隐蔽场所,何必聚集到一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