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站在大厅中央趾高气扬宣读战书的骑士仿佛二人转演员一样卖力的表演,我百无聊赖的打了个哈欠,身边的公牛更是早就已经梦游天外了,只有旺财还在尽着自己首席宫相的职责,认真的听着骑士说出的每一个字眼,老人家虽然出身贫寒了点,但是对于礼仪的讲究程度远远超过我这个正牌贵族,任何场面都要把范摆足,细心的打点着,让我不至于丢了贵族的面子。
“……以神圣上帝的名义,宣布从即刻起乐芬男爵及他麾下战无不胜的军队与您进入战争状态,约定于三天后的正午在赛罕村外的小平原开始会战,就让追求荣耀的刀剑永远都不会停歇吧……”前来下战书的骑士看起来年纪不大,不过很久没洗的乱糟糟的金发蓬蓬着像狮子王辛巴的坏叔叔,浓密的络腮胡子更是拔高了整体年龄,给人一种此人即将不久于人世的邋遢观感。他身着细密的鱼鳞甲,紧实排布的甲片保证了对弓箭的有效防御,下摆露出一段锁子甲,很好的保护了只穿了一条皮裤的大腿,戴护鼻的圆顶盔被他夹在胳膊下面,左脚微微探向前,下巴刻意昂着,意图给予对方压力,不过却让自己凹造型撑的很累,倒没有给我造成什么高人一等的压力,谁叫我没心没肺呢……
“他罗嗦了这么多就是为了在最后通知我们一下什么时间去哪里决战?太搞笑了吧?”我挠挠被繁复的花哨修辞和每句话都会出现的上帝弄的头昏眼花的脑袋,转过身低声问着思想已经游荡到了冥王星的公牛。
他被我的话惊醒星际迷航的幻梦,好像酒醉一般眨眨眼睛驱散眼前乱七八糟的小星星,整理了下思路,然后回答我:“大人,这是贵族战争的主要方式,大家手头上都没有像样准确的地图,尤其对于深入敌方纵深作战的军队来说更是两眼一抹黑,往往双方相互寻找就要花上很长时间,浪费了本来就不充裕的补给,于是大家在战前互派使者商定决战地点成为约定俗成的规矩,一方面是出于贵族礼仪的需要,另一方面也省去了搜索敌人的时间,能在短期内通过一次决定性的会战结束分歧何乐而不为呢?”
我点点头:“原来是这样啊,那战争的突然性和不可捉摸性就完全被人为的消除了,参战双方完全比拼装备的优劣和骑士人数的多少,战争成了简单的数学加减法,排成排呼呼啦啦的对撞,不是太儿戏了吗?”真是搞不懂这些中世纪人,邦国林立各自为政,不好好弄弄交通不说,打个仗也怕迷路,还要先约下地点,怪不得被从中亚草原呼啸而来机动性极强的蛮族骑兵打得北都找不到,一次次的哀鸿遍野,光是游牧民族迂回包抄的战术就够他们喝一壶的。
“大人,他说完了。”旺财半天见我没有什么反应,只好轻轻的咳嗽了一下,低声提醒我注意。
“哦?啊,说完了?”我大惑不解的看着旺财,他给了一个肯定的答案,表示这种时候作为参战方的领主必须要说点什么,以便让对方见识到己方作战的决心,鼓舞即将出征军队的士气,同时也多少夸大一下自己的兵力,让身兼情报刺探任务的使者吓得抱头鼠窜,回去后提供给敌人错误的信息,间接引导战局的走向。
“嗯嗯。”我晃晃悠悠的从座位上站起身来,踩到新做的绣有纹章的大氅差点把自己绊倒,大厅里的所有人都目光炯炯的盯着他们敢为天下先的英明伯爵大人,屏住呼吸期待着鼓舞人心的发言,安静的连一颗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到回音,我清清嗓子,像模像样的把长剑支在地上,摆出电影里长剑的烧包造型,发出剪短而耸人听闻的命令:“来人啊,把他拖出去,砍了!”
“大人,您说什么?斩杀敌方使者是受诅咒的行为,教会知道了会狠狠地处罚您的。”旺财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磕磕巴巴的阻止我做傻事。
“我说把这个嚣张的小子拖出去砍了,既然他有胆量出现在敌对阵营的城堡里,就一定有胆量承担这种行为带来的可怕后果,我敬仰勇士,所以决定成全他的勇敢,只有这样才是对不灭勇者激情的最好肯定。”我信口雌黄的扯了些没用的东西,其实心里面想的就是把眼前这个早就看不顺眼的话痨剁成肉酱,眼不见为净。
两名卫兵上前按住不停挣扎试图反抗的骑士,后者很快被制服了,只能徒劳的破口大骂,但是一名卫兵上前冲着他的嘴狠狠地来了一拳,打碎的牙齿混着脏血糊住他下面的话,然后就像畜栏里待宰的羊羔一样被倒拖着拉出了大厅,一路上弄得鸡飞狗跳好不热闹。
“他的盔甲归你了,公牛。”我一边对着被鲜血弄得兴奋起来的公牛说,一边吩咐闲杂人等出去等候命令,拉着大厅里剩下的心腹们凑到桌子前面展开地图准备开个简短的战前会议,“他说的那个村子叫什么来着?”
“赛罕村,是您的封臣霍姆斯骑士的封地,距离赫鲁斯贝克不到半日的路程,坐落在马斯河的北岸,那里有一片平坦的河边草地,适合骑兵冲锋。”科勒作为夜莺的头目对于领地内大大小小的情况了如指掌,很快便在赫鲁斯贝克东南方向的不远处找到了代表村庄的草房标志,“霍姆斯骑士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响应您的征召令,但是也没有加入乐芬男爵的讨伐军,这说明他可能在选择阵营方面举棋不定,既害怕得罪气势汹汹的过路霸王,也害怕自己的封君取得最后的胜利,我觉得这种墙头草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