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琼霄道:“阿渡哥,这里可是王爷府,就算他把御医派了来,王爷说不见客,他又能怎样?”

赵隽道:“他们若是知道什么别的,断不会等到一个月之后再来拿人。暂时不用怕。”

一口气说那么多话,赵隽有些微微喘息。

“可是,我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琼霄道。

不安,像是从水面上探出的一只巨兽的兽角,她总觉得,那个年龄和她相仿的少年乌米尔并不简单:浩然的眉,猜不透想法的绿眼,更重要的是,他眉宇间,是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霸气,隐隐的,她总觉得,那是帝王相。

连赵隽都说,仅仅是短时间内不用怕他。

几个人正说着,却闻听乌米尔洪钟般的嗓门儿越来越近。

“陵川王,赵大人,我给你带好东西啦!”

却见乌米尔如一头双手抱着一堆画卷走到寝殿的门口。

琼霄急中生智,从屏风处取过一坛女儿红,仰脖喝下半坛,在乌米尔踏入门口之时,恰好将门紧锁。

“老师,看,你们徽宗的《芙蓉锦鸡图》《红蓼白鹅图轴 》《瑞鹤图》!我好不容易弄来的真……“

真迹两字还未说完,乌米尔忽觉浑身一酥,双手一松,三幅画卷全部落在地上。

眼前的戏装女子,酡红色的腮,恍然似最红艳的格桑花,大眼睛像父皇王冠的珍珠,又像是家乡清晨时的鸟儿的眼睛,沾了露水似的,花冠头面簇拥着滴滴娇的脸,迎着阳光。

“乌米尔王子,王爷不舒服实在抱歉,您改天再来。”

唱戏姑娘摇摇晃晃地说。

酒香扑鼻,二十年的陈年女儿红。

香气飘忽着,直钻入他浑身的每一处,连心窍也不放过,心痛了。

乌米尔用每一个细胞深深地叫着,麦色的皮肤,黝黑的浓眉,黑亮的大眼睛,都散发着灼人的光。

“唱戏姑娘,我终于找到你了!”

十年前,也是这个地方,八岁的他随着大哥来捉拿重犯,第一次遇见唱戏的她,就再也没有忘记。

十年了,唱戏姑娘长大了,长高了,长相,却还是十年前的模样!

乌米尔张开钢铁般的双臂,便要去抱拥对方。

唱戏姑娘却转过身,摇摇晃晃地走进陵川王的寝殿。

“砰!”

门被关上了,似乎有些尘灰扑上了乌米尔的双眸。

心里似乎也沉了些灰扑子。

乌米尔站在门口,听着门水花似的嗓门咿咿呀呀地唱着,忽然就觉得受了内伤。

她是陵都第一美男子的人。

她是赵隽的人。

乌米尔记得,他老早就听说过赵隽喜欢yòu_nǚ,喜欢狎昵戏子。

门内,似乎亦有了娇喘和律动的声音……

“乌米尔王子,你果然在这里。皇上有令,所有王子今天下午都要一个临时的骑射大赛,快回去罢!”

乌米尔的心腹乌哲追上来,上气不接下气道,声音很轻。

“为什么突然要考我们的骑射?”乌米尔亦小声道。心里暗地嘀咕,老头子最爱的儿子不是瞎了么?不是不让外人知道么?

“大概是因为四骏全回来啦,皇上想四位英雄指点下各位王子的射技。当然,王子您就不用他们指导啦!”乌哲道。

乌米尔只得匆匆离开,当然,离开时,没有忘记回忘那扇紧闭的门。

心,又开始疼了。

却说这边,乌米尔刚离开,琼霄便停止了柔媚的叫声,轻轻从他胯间翻下。两片桃花瓣似的双眼,却依旧漾满一江春水般温煦。

“王爷,如果刚才是真的就好啦!”

“快下来,小叶子。”

赵隽无奈地闭上双眼,不去看她。

琼霄有些失望地脱了戏服,黯然道:“王爷,是不是小叶子太丑,配不上王爷……“

“是!骆驼快下来,你怎么上了七叔的床了!还学人家唱戏,下来!”却见一个家丁打扮的清秀少年冲上去,拧着琼霄的耳朵便要将她拽下来。

“小猕猴!死赵毓你轻点!你什么时候来的?”

琼霄不清不愿地下了床。

“刚来。”赵毓道:“那个猛犸人似乎喜欢上你这头骆驼了,他如果常来陵川府,七叔怕是不安全,而且,瞎太子爷不会死心的,不如把七叔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可是,王爷现在不方便移动啊!”琼霄道,低头看一眼赵隽,他尚安详地躺在床上,面色比窗外的雪牡丹都白,他甚至不能咀嚼稍硬的食物。

赵毓歪嘴一笑:“我有那么傻么?我命人特质了一顶软轿,你赶紧让阿瑶收拾些必需品,我这就带王爷离开。刚杀了几个在附近监视的猛犸人,想必是太子的人,趁这时候走是最好的。”

说着,赵毓走到赵隽的床前,虔诚道:“七叔,我们去姑苏吧。“

赵隽吃力地道:“我若这时候离开,身体倒是没关系,只是朝廷里,便再也没有什么方便……”

赵毓道:“我留在这里,扮成你!”

赵隽讽刺地笑笑:“这次是要暗杀乌米尔吗?建议你现实些。”

“就是啊,上次伤亡还不算惨重吗?”琼霄亦道。

阿渡道:“少主人,你们要是想扮成王爷,属下倒是觉得杨不凡杨大哥比较合适。”

赵隽亦点头。

几个人谋划一番之后,赵隽便任赵毓抱入软轿,由旧部及魔神兵暗中护送着,晌午时与琼霄一起奔往姑苏。

却说晌午时分,乌米尔与心腹乌哲在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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