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蝶,谢谢你!”和琳的声音十分真诚,“谢什么?这不都是我应该做的么?”郑彩蝶说着话一笑,听起来很开心的样子。可是门外的郑淑华却知道,在郑彩蝶开心的笑容之下,一定隐藏着自己女儿数不尽的心酸烦恼。
心下凛然,她不免暗中埋怨郑信:“为了前途,就这么将彩蝶一生的幸福都赌了上去?”又怜惜郑彩蝶:“女儿啊女儿,婚姻大事,岂能如此儿戏?明知道人家有喜欢的人,还这么低三下四,世间男子何其多,为什么你偏偏就看上他了呢?”这么想着,她不禁对和琳好奇起来,眼睛一转,咳嗽一声,推门走了进去。
“母亲?”和琳半靠在床上,郑彩蝶坐在床头一把小杌子上,正在给和琳按摩双腿,猛听外边有人,回头见是郑淑华,脸上一热,兔子似的跳了起来。
半年多没见了,郑淑华感觉女儿好像长高了些,却比离开的时候瘦了点儿,精致的小脸儿比以前黑了,浑身上下透着精神,倒真的有了点大人的样子。
“女大不中留啊!”暗暗感慨一句,郑淑华一笑,说道:“你还知道有我这个娘亲啊,回来了也不去看我……这位是……?”
郑彩蝶的脸上火烧似的,双手捏着衣角搓弄,又愧又羞,低着脑袋不敢吱声。和琳也有些不好意思,想偷腥吃的猫被主人发现似的,早已跳下床来,见郑淑华问到自己,连忙躬身施礼,说道:“伯母好,我是和珅的弟弟和琳,小名儿福宝,伯母叫我福宝就是了!”
“福宝?原来是和大人的弟弟,失敬失敬,”郑淑华嘴里说着,眼睛上下打量着和琳,见他十几岁的样子,脑门剃的趣青,浓眉大眼儿,穿着一身江崖海水的蟒袍,乌亮油黑的大辫子用红绳子挽着垂在脑后,彬彬有礼的样子,像一把未曾出鞘的宝剑,浑身上下洋溢着一股子朝气,让人一见忘俗。
“好帅气的小伙子,难怪彩蝶看上了。”心里暗赞了一声,郑淑华敛身还礼,暗说彩蝶真要跟了这样的小伙子,倒也搭配,只是……烦恼顿生,却不表现出来,笑着说道:“既然小和大人不跟伯母客气,那伯母就不跟你客气,就叫你福宝了……福宝啊,我这女儿从小被我和达信惯坏了,没少给你惹麻烦吧?你可得多担待着些!”
“哪里哪里,伯母说笑了,彩蝶妹妹巾帼不让须眉,独身远赴大清求援,颇有伯母的风范,我是十分佩服的……听说这次罗城被困,全是伯母主持大局,用您誓死守城,与罗城共存亡的决心鼓舞了大家,这才等到了援军,如此风范,让人心折,我大哥跟三爷提起您来,都夸您是女中豪杰呢!”
这话倒是实话,并不因郑彩蝶是郑淑华的女儿,和琳就拍马屁。事实上,别说一介女流,当时情况那么危急,就算换个爷们儿,也未必能做出郑淑华那样的选择。和琳实话实说,一点都不昧良心。
世人皆爱听善言,郑淑华也不例外,闻言心里暗喜,客气说道:“福宝可别再夸我了,再夸几句,伯母都快分不清东西南北咯……对了,我过来是叫你们吃饭的,和大人跟福大人呢?”
“晚辈也不清楚,许是有事去了吧?他们俩住隔壁,出去的时候正好彩蝶过来,晚辈也没顾得上问他俩,不过,想来也走不远,找到春梅也就找到他们了。”
“这样啊,”郑淑华点了点头,心里疑惑:忙忙乱乱的,也没顾的上注意,这俩人人生地不熟的,到底能去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