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曾经在萨梅恩大陆上流行过的医疗体系,是五行对照法,还是放血排毒法,反正在人类通过显微镜发现细菌、病毒等微生物病原体,以及误打误撞获得青霉素等抗生素之前,人类社会流传的“医术”,不过就是个笑话。
自从神魔两族灭绝,人类便接替神魔了两族,获得了驯养使魔的能力。从那时起,一切外伤就都能靠光系使魔的愈合魔法来进行治疗。
从前有人摔断了腿,涂上“医师”兜售的天价膏药,在床上躺个七七四十九天,不动不沾水,下床跳两下指不定又把腿给崩折了。现如今,光系使魔虽不说满大街都是吧,但数量肯定比从前的“医师”多。不知不觉,治疗价格就跌成了白菜价,治疗效果也是立竿见影。
比起从前,谁不喜欢现在这种物美价廉的“医术”呢?所以早在四百年前,医师这个行业就已经彻底绝种了。因此,甭说苏泽这一辈,连他曾曾曾爷爷辈,几乎都没有听说过“医师”这个职业了,更甭说比医师更小众的药剂师了。
如果把医师对应成古代的江湖郎中,那么药剂师就约等于专门给皇帝炼制长生不老药的丹师或炼金师。见苏泽对药剂师一无所知,英灵达尔文便专门解释道:“以前吧,药剂师不过是一个哄傻子的职业。我也不知道其他药剂师是不是跟我一样,反正我拿老鼠、兔子做实验,吃下我炼出来的药,十个里面死九个,还有一个终身残疾。现在我也是活了快七百岁的人了,自然知道那丹砂、水银都是毒药,难怪以前的国王都排着队买棺材呢。”
吐槽了一番自己的本职工作后,英灵达尔文才正色道:“不过,本天才跟那帮庸医可不是一回事啊!一般的药剂师,都是帮国王炼仙丹的,什么吃了长生不老啊、吃了刀枪不入啊,连他们自己不信,得亏了那帮傻叉国王愿意花钱养着他们。我呢,生而逢时。神魔大战闹得整片大陆民不聊生,那时候拳头大的就是爷,所以我十几岁就被推上了屠龙法师的宝座。既然注定要上战场和神魔两族厮杀,那我肯定得多准备点活着回去的本钱呐!”
“变异魔法可以让目标在短时间内定向进化,但有三个明显缺点。”说着,英灵达尔文伸出了三根手指,每说一条,便收回一根,“其一,相同的变异魔法,附加在人类身上可以维持一两个小时,附加在大象身上可以维持一两分钟,附加在巨龙身上只能维持一两秒,有效时间太不稳定。其二,施放变异魔法需要进行高负荷冥想,并消耗大量魔力,一旦过度疲劳或者魔力见底,我便会成为战场上的累赘。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爱因斯坦的时间魔法和霍金的空间魔法,虽说无比神秘,但只要提前准备好成型的魔法阵,就能让大多数魔法师施放时间魔法和空间魔法。但我的变异魔法不一样,因为我的魔法体系的基础不是魔法阵,而是进化论。”
苏泽耸耸肩,不明所以地问:“你的进化论很难学吗?我觉得我都听懂了。”
“哈……”英灵达尔文摇头苦笑,“你能接受我的进化论,我是很高兴啦,但是我们的时代背景不一样啊。如今萨梅恩大陆神魔灭绝,教会都消失大几百年了,你就算站在街上大喊一声你是猴子变的,别人顶多笑你脑子进水。但在我生前的那个年代,就连国王登基都必须由教皇亲自授冠。教会说神是我们的爸、我们的妈、我们的空气、我们的花,谁敢哔哔一句人是猴子变的,那不得当场送上绞刑台吗?”
理解了英灵达尔文当时的处境,苏泽不由点头感叹:“你能活下来,也是蛮拼的哦。”
英灵达尔文笑道:“要不说我生对时候了呢!神魔大战近在眼前,战火每时每刻都有可能将王城夷为平地。人性这玩意最经不起考验了,是捍卫教义,还是苟且偷生,能有几个智障会选前者?所以,教会容不下我,国王也不敢让我死;国王容不下我,那七个老不死的也会保我活着。但是,更教会对着干,可真是需要勇气啊!反正都是上前线当炮灰的,既然可以跟着那几个老不死的学习正统魔法,那谁还愿意冒着被教会记恨的风险,跟我学习变异魔法呢?”
“嘛嘛嘛,悲伤的话题就此打住!”英灵达尔文自恋地撩起乌黑的长发,随之,那抹嘚瑟的笑容也重新占领了高地,“总之,为了克服变异魔法的三个弱点,我便开始想方设法地将魔法师的身份和药剂师的身份合二为一。”
“该说是上天的眷顾吧,没过多久,我就配制出了一种称心如意的基础药液。只要将某种生物的血液融入药液之中,再将未破壳的魔兽蛋放进盛满药液的培养皿中进行孵化,孵出来的魔兽便能获得之前那种生物的最显著的特征……”
“你先等等。”听到这里,苏泽连忙伸手打断了英灵达尔文的话,然后皱眉思索着说:“你说的这些我都见过啊。我的墨翠……啊,一只变异天狗,它就是我从一个药池子里捡来的。对,那老头是黑樱桃的人,叫什么……什么……想不起来了。反正他的外号叫犬王来着,被胖胖一脚踩死了,都想不起他长啥样了。”
英灵达尔文:“犬王的寿禄?”
苏泽想了想,然后连连点头,“对对对,好像是这个名儿。他还有个儿子,也被我杀了。”
球球插嘴:“扇贝就是苏泽从那个臭老头手里抢回来哒!青锋和元宝也是苏泽从那个臭老头的手下的手里抢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