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苏泽丢弃了弯刀和马鞭,而他带走的这三件魂器,青铜纽扣给范浅、玫红手帕给黄彤斜,至于那件不符合时代审美的大红披风,也就只好委屈一下齐有量了。
谁知那齐有量却对这件大红披风爱不释手,就连每晚睡觉都恨不得将它披在身上。若干年后,他更是披着这件大红披风带兵南征北战,甚至还引领了好几代人的时尚潮流,不过这些都是与本书无关紧要的题外话了。
走出格林家族的人居住的正房,杨府的私兵们果然还在吆五喝六的拼酒。
趁此机会,苏泽命令使魔们将杨府后厨里的酒啊、油啊、柴啊全部搬出来,撒到了杨府的角角落落,就连私兵们的营房和下人们居住的偏房都没有放过,俨然是一副想要将“格林”二字从世上彻底抹杀的姿态!
李莎莎敢爱敢恨,所以她一向只杀仇敌、不杀无辜。当她发觉苏泽把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下人也列入了必杀名单之后,当即不忍劝道:“坏事做尽的是那帮姓格林的人,私兵们或许狗仗人势,但下人们未免有些无辜吧?”
苏泽与李莎莎不同,准确的说,有关“人命”的价值判断,他已经不可能跟正常人一样了。“李鲨”被黑樱桃的劫走的那次,三个黑衣人已经明确地告诉他,被他烧毁的山谷里还住着上百个随黑樱桃的杀手们一起住进山谷的普通人,可他还不是一副别人的生死与我何干的做派?
现在也是一样,别说百十个下人的性命,就算是七大帝国王族的性命,在他眼中也都跟人们常吃的猪牛羊、鸡鸭鱼一样廉价。只是为了照顾李莎莎的情绪,他才耐心解释道:“格林家的厨子都敢跟私兵联手窃用杨府的伙食费了,其他的下人又能清白到哪去?况且,既然要伪装成意外,那就得做的真一点。要是一场大火烧光了杨府的正宅和营房,却没有烧到偏房,这不显得太假了么?”
听到苏泽的话,李莎莎默默地点了点头。她知道人分好坏,且不说私兵当中那些恪尽职守的好兵、下人当中那些吃苦耐劳的好人,就算是传闻中无恶不作的格林家族,肯定也还有一些一心报国的有志之士。但是,他们已经把格林家族的灭了满门,为了斩草除根、永绝后患,红袖甚至亲手掐死了一个不满一岁的婴儿!现在再来谈什么仁义,真的太虚伪了……
所以,当李莎莎随苏泽站在街道另一边,看着他们点燃的火焰越升越高、越烧越大时,她只说了一句话:“他们老说什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却只想告诉你:你若想成佛,我陪你一起成佛;你若想是魔,我也一样陪着你。”
今夜无风,杨府还有高墙围栏,火势再大也蔓延不到别的地方。
一夜过后,当人们迎着朝阳走上街道时,看着号称犀牛镇一霸的格林家族莫名其妙地毁于一旦,包括杨府的卫兵和下人在内,一共两百四十多条人命在一场大火中全部灰飞烟灭,他们心中的确开心、喜悦,但也难免有些紧张、慌乱。
不过,不管他们看到了什么、想到了什么,生活还得继续。所以没过多久,看热闹的人群就散了,所有人自顾自地忙活了起来——或许对他们来说,镇长什么的,有没有,又能有多大的区别呢?
镇长家遭逢如此大难,身为小镇二把手的犀牛镇学堂堂长也不得不出面掌控大局。就在堂长带领着学堂里的师生赶赴“杨府遗址”的时候,苏泽和套了一件连帽斗篷的李莎莎也不紧不慢地走进了学堂正对面的当铺。
像犀牛镇这样的偏远小镇,除了渔民们凑巧打捞上来的珍珠贝,也就真没多少值得典当的东西了。所以这家当铺是在格林家族搬到犀牛镇之后才开设的,有想法、有心机,就连店里的摆放陈设也颇有几分帝都商铺的味道。
苏泽二人刚一进门,当铺老板就笑呵呵地迎了上来,客气地招呼道:“我说今早怎么喜鹊叫呢,原来是客人来了!呵呵呵呵,两位有什么需要典当的东西吗?”
苏泽一抬头,空洞的双眼立马就吓得当铺老板收起了笑容。上下打量了两遍长得颇为喜庆的当铺老板之后,他面无表情地问:“大约半年前,杨府的格林杨所先生,在你这里当了一支银簪,是吗?”
“额……”当铺老板想了想,回答说:“客人您有所不知,我们这间当铺是由两人来共同经营的,每年的一月、七月轮换,一次经营半年。要是您确定那银簪是半年前当的,那么究竟是何人当的、东西现在何处,还容我核对一下账本。”
苏泽点头说:“格林杨所先生典当那根银簪的时候,已经明说不会赎回,而我却对那根簪子颇感兴趣,只要你能把东西交给我,多少钱随你开价。”说着,他便与李莎莎在一旁的待客区坐下,“我们有的是时间,你慢慢查,不用着急。”
“诶,好嘞!您喝水,您喝水!”老板先给苏泽二人倒了两杯刚刚煮沸的开水,然后就屁颠屁颠地钻进当铺内阁查账去了。
当然了,换成一般的客人,当铺老板绝不会如此尽心尽力,更别提端茶递水了。但是,看苏泽的谈吐和做派,他肯定苏泽不是寻常的乡野村夫,再加上那句“多少钱随你开价”,他一定要把这位贵客招呼好了,才能让自己的业绩锦上添花。
没过多久,当铺老板就愁眉不展地走了出来。一看他的脸色,苏泽心里就隐隐觉得不妙。
“客人啊,事情是这样的。”当铺老板满脸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