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恨新獂王吗?”墨线微微犹豫了一下,问他的女人。
“恨!是他害死了木卓贝爱过的男人。就因为木卓贝曾经是草原明珠的侍女,这个该死的家伙每过几天就会叫人家去他的大帐中......不要误会啊我的小男人,那家伙就不是个真正的男人,他才比不上你呢。”
墨线其实还是有些在意的,不过当看到木卓贝比星星更明亮的眼睛,顿时就释然了。木卓贝口中的草原明珠原来就是老獂王的独生女儿,怪不得她会如此聪明呢、不像那些毫无见识的义渠女人,原来是做过獂王王女的侍女。
“等等,你知道那个混蛋在哪里?你知道的,我说的是新獂王,木仲屠!”
墨线突然跳了起来,用力握住了木卓贝的肩膀,力量大的让她都有些疼痛了,不过她很开心,大声问自己的小男人:“你是要去杀了他麽?木卓贝果然没有看错你,你是个英雄,是草原上翱翔的雄鹰!”
“是的,我要他死!为了我的木卓贝,也为了公输家,为了大秦!”
墨线放声大笑,狠狠亲了木卓贝一口:“快告诉我,那个新獂王和他最精锐的部队藏在什么地方了?”
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有个最大的软肋,无论新獂王有多麽阴险狡猾,他的大军也离不开普通牧民的支持,与秦军不同,这些牧民拥有的牛羊就是他的补给。
木仲屠其实已经做得很小心了,他已经留下了足够的牧民散落在草原上用来迷惑秦军,可惜却遇到了一个运气逆天的公输家小子,不但成功探得军情,还顺手收获了爱情。
听完‘新婚妻子’的话,墨线不觉挺起了胸膛。他知道自己抓住了机会,以后他不会再叫墨线了,他的名字叫公输墨,他将有能力给木卓贝一个完整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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