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郝连城钰,简直是个妖怪啊。”下朝之后,每一位大臣脸上,都是阴霾,却唯有秦筝脸上,却是难以掩饰的兴奋,不,并非难以掩饰,只是他把脸上的表情掩饰的很好,而他的手,却因为兴奋而微微扭曲着。
“二皇子,你便是如此形容那胡国国主的吗?”御花园中,一个身影鬼魅般出现,轻轻巧巧来到秦筝身边,又轻轻巧巧撂下这样一句话。
“本以为是三日之期,可哪知的那如妖怪一样的郝连城深带着十万兵士从旷野突然杀入边关,弄得那将领措手不及,又借着这股势头,势如破竹般一日之内拿下边境五城吗?”这分明是赤国大败,极其丢脸的一件事情,可自秦筝嘴里讲出来,却仿佛在将一个普通的故事一样。
“边境将破,危在旦夕,你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将这话说出,若是被人听到,传扬出去,想来对你不好把……”陆廉贞倒是难得地关心谁,只是语言里是这样说的,语气倒也见得有多关心,脸上的表情亦是淡淡的,本分没有关切的样子。
“你倒是像极了为人臣子该有的模样。”旁人于陆廉贞自然是不敢多言的,可那二皇子却恰好是个太过于玩世不恭的人,又好美色美酒,便是与陆廉贞趣味相投,两人算得上酒肉朋友,加之他为人给人的一贯感觉就是被酒肉掏空了身子的模样,所以说着什么混话倒也没什么人计较。
“臣自然是为人臣子……”
只是他未说完,却被秦筝打断了:“为人臣子?你便只是我父皇的臣子吧,大赤覆灭了又如何,你便是有这样的本事,万军之中保我父皇周全——大赤兴旺与你无一丝关系,唯有父王生死才与你有关——你,难道不是这样想的吗?”
陆廉贞听完,淡淡冷笑,也不回话。
“只是啊,陆廉贞,你是否忘了,父皇老了,哪怕他身上的雪虫毒解了,他也是个垂垂老矣的老人了……比之赤国历史上的皇帝,他已经活的够幸运,够久了……若是有一天,我父皇死了,你这条狗,又该何去何从呢?”只是话未说完,却只觉得脸颊边一阵劲风扫过。
发丝断了半缕,四散在空气中,脸颊便有什么热热的东西练成一条线,留了下来——一摸,却是热血。
眼前的陆廉贞分明没有半分动作,可他那左手食指指甲上,却留着一丝鲜红——陆廉贞的指甲,被修的很好,薄薄的白色指甲片,指甲亦短,却圆润可爱,十个指甲上都生着月牙儿,那是身体极好的表现。可便是这样短短的,几乎当不成凶器的指甲,却在陆廉贞手中变成了骇人的凶器。
揪起袖角将左手指甲上的血迹擦拭掉,陆廉贞仿若无事的说道:“二皇子你刚刚说了什么,风太大,我没挺清楚……”
若是旁人,必是吓得屁滚尿流了,可站在陆廉贞的人,却偏偏是秦筝,这赤国之中最是玩世不恭的二皇子,秦筝。
秦萧哈哈笑道,却是没有再说一句,摇着手中金丝扇子,一步一步走开了……
————————我是秦筝的分割线,他们不是相爱相杀,求别腐————————
“派一小队,以建炊数量迷惑沙漠之中的侦查兵,非但让我方误以为胡国派兵只有五万,也让我们误会了那胡国来犯的时间,主力部队十万,分明是从旷野而来,却让我们以为人是从沙漠中来的,想来半月之前,胡国就已经打定了主意,想要来犯我大赤!”听到胡国兵士叩关消息,靖榕倒并非先是震惊,最先做的,却是分析胡国如何做到这一步。
千缕在心中佩服之余,却又在心里暗暗开始为大赤担忧起来——这胡国的新国主,不是个莽夫,他是一个太聪明的人,而胡国的国主太聪明了,对大赤,却是一件太不好的事情。
“可旷野之中无水无食,他们是怎么过来的?”千缕反问。要通过沙漠来到大赤,只需要七天时间,沙漠之中偶有绿洲,可解燃眉之急,可旷野呢……旷野之中唯有岩石、泥土,其上只长了一些不能食用的野草,某非这十万大军带了足够的粮草吗?那可是十万大军!那可是半月的粮草啊!
靖榕摇摇头,回答道:“我若是那胡国君主,若是打定主意要进攻大赤,便是几年之前便休养生息,不种谷物,只养牛羊!”
“这是何故?”
“旷野之中无水无食,可草料丰富,带些牛马前行,非但省了脚力,还带了食物,胡国之人又喜牛马之肉,只要有这足够牛马,非但胡国士兵不用脚力,连是食物也一并解决了。”靖榕猜测道。
却更是让千缕佩服。
“且胡国之人便是养再多的牛马,大赤的探子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奇怪。”两国之中各有探子,监视着对方的一举一动,今日胡国举国来袭,却无一丝征兆,想来大赤也是决计想不到的。
一个女子,竟是有这样的胸襟谋略,这样的智慧超群,比之男子,也是半分不差,真真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奇女子了。
可……
便是再胸襟广阔,智慧超群又如何,也不过是养在深宫之中,受这锦衣玉食饲养,最后老死在宫里而已。
“那接下来,大赤该怎么办?”千缕听了靖榕的分析,越发是热血沸腾了。她虽是一个女人,可也是个赤国人,胡国来犯,如何让她不恨呢?见靖榕如此聪明,便是要听个所以然来,也是常理之中。
可,靖榕却是沉默了。
“今个儿宸妃约我去御花园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