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杜甫和李元芳,离开磁器口古镇之后,路上欣赏了南山一棵树,来到了缙云山,天快黑了。

缙云山古名“巴山”,早在《黄帝内经》里就有记载。

因山间常年云雾缭绕,色赤如霞,似雾非烟,磅礴郁积,加之古人称“赤多白少为缙”,故名缙云山。

后因李商隐写的“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让“巴山夜雨”天下闻名。而诗中的巴山,指的就是北碚缙云山。

缙云山是具有一千五百多年历史的佛教圣地,与四川的青城山、峨眉山并称为“蜀中三大宗教名山”。

缙云山从北到南,有朝日峰、香炉峰、狮子峰、聚云峰、猿啸峰、莲花峰、宝塔峰、玉尖峰、夕照峰,九峰横亘,其中玉尖峰最高,海拔一千零五十米。

此刻,李白等人就在朝日峰的山脚,正向山顶进发。

只要天色完全暗下来,山上就会出现很多怪物,而李白、杜甫和元芳,正是要去山上猎杀怪物,磨练自己的功夫。

当他们走到半山腰的时候,夜幕已经降临,只有明亮的月光,温柔地洒落在山上。

在王者大陆,有六大怪物种族,分别是:尸族、血族、狼族、影族、狐族,以及兽族联盟。

如今,血族之王徐福已经投靠魏国的曹操,而狐族已经归顺长安城,狼族在北夷之地出没,影族的大本营在扶桑,兽族联盟的总部在西域。

尸族和各种魔兽,则散落在王者大陆各处。

此刻,将李白等人包围起来的,是二十个行尸,五个恶尸,一个黑铁僵尸,以及四只三眼魔猿。

行尸可以进化为恶尸,恶尸可以进化为僵尸,而僵尸又分为“黑铁、青铜、白银、黄金、铂金、钻石”这六个级别。

僵尸的等级越高,防御力和攻击力就越强,虽然总是一蹦一跳的,造型跟影视中的僵尸差不多,但它们的速度很快。

而且,钻石级僵尸一旦进化出灵智,可以像人类一样说话和生活,不会比《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里面的红眼僵尸差。

嗡!

杜甫伸手轻轻一拍腰间,特制的菜刀已在手。

唰!

刀光一闪,仿佛惊天长虹,快如闪电,倏地劈向一只三眼魔猿。他要拿它的眼睛和脑浆来烹饪美食,可以增强猎魔人的夜视能力。

虽然,吃猴脑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但杜甫并不是什么老好人,自然不会跟这些为非作歹、祸害人间的怪物客气。毕竟,你不吃它们,它们就会吃你。

嗖!

元芳祭起两个飞轮,扑向那只黑铁僵尸。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李白左手拿着酒壶,右手拿着宝剑,放声高歌,这次唱的是《侠客行》。

“我去!难听死了!”

元芳咒骂着,赶紧引着那只黑铁僵尸逃走,离得远远的,还往耳朵里塞了棉花。

可是,李白的歌声太有杀伤力,竟然穿透棉花,让元芳听得清清楚楚,有种想寻死的感觉!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绚丽的剑光,如烟花绽放,瞬间扫过二十个行尸的脖子。

那些行尸是由魔气幻化而成,一被剑光扫中,纷纷栽倒在地,化作一个个普通尸囊,很快就被李白收进背包里。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下,白首太玄经!”

当李白唱完这首《侠客行》的时候,那五个恶尸也已倒地,化作五个剧毒尸囊,变成了李白的战利品。

此时,杜甫已经将四只三眼魔猿杀死,并且用菜刀将最值钱的脑袋割了下来,放进背包里收好。

三眼魔猿有水牛那么大,如果带着上路,会很麻烦,只能切一些最好吃的部位下来,用盐巴腌制保存,剩下的只好丢弃了。

“要是有个空间戒指就好了。”杜甫轻叹一声,很快就生起火来,烧烤三眼魔猿肉。

李白看看四周,疑声道:“元芳那个家伙,究竟去哪了?以他的本事,对付那个黑铁僵尸,应该很容易才对呀!”

杜甫掏出特制的调味料,洒落在烤肉上,微笑道:“放心吧,只要一闻到烤肉的香味,元芳肯定会出现的……”

当调味料被火焰烤化,渗入三眼魔猿肉中的时候,一股浓而不腻的香气,立即飘散开来。

李白深吸一口气,呵呵笑道:“杜甫兄弟,拉你一起陪我去稷下学院求学,是我这辈子最聪明的决定。”

“你们喜欢就好。”杜甫微微一笑,熟练地翻转着金黄色的烤肉。

可是,元芳并没有出现。

“元芳那个家伙,虽然看起来是个小孩子,但胃口比我们大多了,简直就是吃货中的吃货,不可能闻到香气会不过来呀!”李白很奇怪。

杜甫有点担心:“会不会出事了?”

“应该不会,他那么精明。算了,我去看看。”

“嗯,小心点。”

“我先去山顶,再去山脚。”李白挥挥手,喝了一口酒,大步向山顶走去,又将《侠客行》唱了起来。

………………

此时,元芳并不在山顶,而是在山脚。

他为了避开李白那成,干脆带着那个黑铁僵尸,向山脚飞奔


状态提示:第12章 三眼魔猿--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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