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全副身家只有三十五枚金币的败家子来说,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实在是太简单不过。周仲谋浑身上下带着走的财产也就是一身从甬道中得来的魔法衣服,腰带里藏好的金币,一个从杂货铺子里买来的用坚韧的皮革与耐磨的布料做的背包——里面塞满了一些特地采购的调味料与野营生火的工具。在周仲谋的背包外面则是别了一把手斧,用途就是路上砍柴禾,而背包的上面卷了一卷硝好的兽皮——原材料就是他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在河中看到的那种又像河马又像鳄鱼的猛兽,这种被称为凿齿兽的猛兽的皮毛是最好的野营用铺盖皮毛之一,透气而隔水,坚韧得足以充当皮盾但是又很容易卷起来,野营的时候生好了火,然后把这皮毛往地上一铺,第二天起来根本不会浑身弄湿以至于年老之后得风湿病。除了这些东西之外,周仲谋也就是去了武器店里买了一把精制的单手剑,只是这把单手剑特地加长加阔了一点,使得这把单手剑的大小几乎赶上了一些双手剑。然后就是几把匕首,这些匕首还是周仲谋特地叫铁匠根据他的要求打制的,其中有一些是普通的双刃匕首,而有一把则是背部带锯齿的单刃刀。盾牌这一次他没有买,而皮甲之类的东西他也只是买了一对镶嵌着金属片的护臂。“钢丝........指南针、地图还有我的大笔记本,好了,现在全齐活了。总觉得好像还忘记了啥?”周仲谋数着自己背包里的东西,那本跟了他很久的大笔记本在他来到哈巴罗夫堡的时候也请人看过,书上有着魔法保护,使得这本书可以避免被水与火焰破坏,而书里的页数好像也有着秘密,“古代的魔法书。”那位负责鉴定的法师塔办事处的鬼晓得是啥职阶的施法者如此说道,同时还抱着非常遗憾的样子说了一句:“可惜上面一个魔法也没有记录......”这家伙企图花五百枚金币买下这本书,但是被周仲谋拒绝了——一本页数多到夸张但是却始终表露出大约一百张而且不重的魔法书是多么方便,而那位施法者在看到了上面周仲谋的一些记录之后也满面惊叹地放弃了这个努力——一个能吃地精跟食人魔以及最厉害的狗头人的男人会是多么地强悍,这位施法者当然也要表示这是他人生仅见,这种人要是不愿意做什么事情,还是不要勉强的比较好。
周仲谋始终想不起来他还有什么没有带,这货无意识地挠着胯下,然后突然将正在抓蛋蛋的右手一把打在左手里,“对了!**!**没有带!总不能一条**走天下吧?所以**还是要带的!”说干就干,这家伙按照地球人的习惯一口气买了三打**,准备按照七天轮换的周期来更换——说起来这个世界虽然有月份而且这个月份跟地球上几乎一致,但是偏偏就只有一年十二个月而没有星期,这个世界万恶的老板们让可怜的工人休息的周期是每十天里有一天休息,一个月只有三天........周仲谋是自由佣兵,作为左德这个名字的佣兵没有被任何佣兵团——其实也只有一个灰熊啦,所雇佣——对方在那次战斗后接触过不止一次,也表露出好几次招揽的想法,但是这被周仲谋连同城主府与驻留护卫兵团的招揽一起给拒绝了。而在这个还算是比较和平的年头,对方对于招揽强力打手的需要也没有那么强,因此当他拒绝之后也就算了。背着包包的周仲谋毫不留恋地退了房,跟酒馆里熟悉的酒吧女与佣兵们打了个招呼,然后就跟着一支商团一起上路了——作为一个富有经济头脑的职业佣兵,在离开的时候自然会顺手接下一个同行的护卫任务,这样还可以省下一笔食物的支出,而且最起码这段路上可以借用商团的马车来赶路。
这个时代里,公路上那些强人还不太多,不至于出门走几步路就能遇见白银级别的土匪跟猛兽,因此大陆上的商业还算是繁荣。周仲谋就在这样的情形下跟着商团,过着以殴打大地精、食人魔跟熊地精作为公路土匪最高等级的生活。一路上他跟着不同的商团,逐步地往着第一目的地——卡累利阿的方向走去。
周仲谋的移动速度并不快,他并不着急——反正现在他只不过算是黑铁级上位的战士,虽然在力量与速度以及体能上都早已经达到了青铜级的标准,但是一天没有能够斗气爆发就一天不算是青铜战士,而身为一个黑铁战士,周仲谋不认为自己飞快地赶到了新地岛然后万一出了什么异变自己能够搞得定.....
这一段路,这一段在地图上弯弯曲曲占据了半张地图的路,这一段证明了市面上的地图统统都是粗制滥造的货色的路,这一段周仲谋估计有四百多公里的路整整走了一年。这一年里周仲谋不是一直在赶路的,有时候他会在途经的城镇中休息一段时间——就好比他在冬季的时候,就在某个叫做黎明镇的镇子上整整休息了三个月。这段路程中,周仲谋发现了他手里那大笔记本的更多的秘密,这本书可以自动转录其他书籍上的文字——只是不提供翻译功能,而且这本书居然可以语音输入——就是只能用这个世界的通用语与某些其他的语言,不支持汉语输入......周仲谋为了不让自己遗忘该如何说话,每天用中文作记录不说,还经常大声朗诵一切他还能记得起来的诗歌,还经常唱中文歌与阅读自己的汉字记录。
这一年的时间里,最让人高兴的莫过于周仲谋的二弟终于发育了。十八岁的少年在一年里身高猛长,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