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浩清把他当敌人,如同仇人相见。为什么?因为他杀人如麻,抢劫、犯罪、枪击应有尽有。更恐怖的在于,他如今快凌驾司法了!把司法当儿戏!但常浩清不敢贸然行动。因为他发觉,周大同和上头说的话,几乎是截然相反的!周大同,把这个凌卫东描绘得罪无可恕。
但上头放下的话,凌卫东快成了监狱的良好典范。这是为何?!这是为何?!一边说他吃烧肉、喝茅台、曾经强抢民女,无恶不作。可常浩清自个儿所见的,真是让他大跌眼镜!凌卫东,他一天下来,到底都在做个什么辰巳午未呢?
只见,他每天似乎都在写东西。对,写东西。纸笔不离身。常浩清从未见过他犯事儿、从未见过他吃烧肉喝茅台,但是他每天都在写东西,写的是什么,他倒也无从揣测,因为这属犯人隐私。有人说,他写小说,忏悔,给公安机关宣传。有人说,他写日记,准备揭发。
常浩清瞅着,这些都不对。可是!有一个地方,他不能视而不见。就是,一连几日,有人!有人一直给凌卫东送书!对,凌卫东待在监狱里头!有人给他送书!杀人如麻的大混子,居然孜孜不倦地看书,从文!他看的书,是资治通鉴!司马光的资治通鉴!
今天,送来了资治通鉴;明天,送来了鬼谷子的书。送东西来的人,是个顶顶的大美女。大美女像是律师,又像是秘书。总之永远穿着白衬衫、黑西裤、黑色露趾高跟鞋。常浩清知道,这人,终究不是一盏省油的灯。终于,三天后,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儿,发生了。
同凌卫东一伙人住的,还多出了一个“异己”。什么是异己?就是与凌卫东不同的,形同陌路,处处相对的人。这就是凌卫东的异己。这个异己,真是牛逼!三天两头就挨打,如今在监狱里头,他亦有自个儿的拥趸!监狱已经不再像是关押、改造、教育犯人的地儿。
这个异己在本地,同样是小有实力。他是专门放高利贷、讨债为生。他叫大佬周,肥肥墩墩,犹如一块猪肉,更像是一块扣肉。从不刮胡子,不洗澡,脏得要死。
它更像是一个无形的小黑社会!这成何体统?!三天后,在食堂里头,事儿终于发生了。这二人,原本没什么交结,只是普普通通的去打饭。凌卫东与大佬周,擦肩而过,彼此都没有给对方好脸色看。但,大佬周的一名拥趸,故意凑了上前,与大佬周谈话,讥讽了凌卫东一番:“你瞧瞧,现在的人呀!可不像从前了!犯法犯到皇帝头上了!开枪!杀人!抢劫!呀。”
这话,很刺。真像是专门学给凌卫东听。常浩清一边看着,没有出声。但凌卫东,两眼如狼,凶狠地望着他们,自顾自地拿筷子吃饭。大佬周,同样很不爽,说:“不是吗?他们呀,真是有官护着!杀人了、抢劫了、牛逼呗!还能减刑!哇!早知道我也去抢劫!杀人!放火!”
突然!咚的一声巨响,原本两声闷雷各打各的,井水不犯河水。这下终于炸开了锅!只听到一声巨响,整张台面全都被掀了过来!常浩清分明地望见,就是凌卫东!就是这个闷不作声的野狼!凶神恶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