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人一看到这么一大坛龙川酿,笑得合不拢嘴,连连道“掌柜的,这零钱就暂时放着,说不定我还有续住呢。”
妇人起身,看了这中年人一眼,道“你叫李弗饮”
中年人诧异一笑,道“怎么了”
妇人摇摇头,道“没什么,只是觉得你名字既然是叫弗饮,但这酒你可没少喝。”
中年人哈哈一笑,道“啧啧,贵店这龙川酿滋味太好,管不住这张嘴啊。掌柜的可不知道,我不仅叫弗饮,还有字呢。”
“什么字”妇人一愣道。
“姓李名弗饮,字不醉。”中年人说完,拿起酒坛子,哈哈大笑出门去,背影竟然有些说不出的潇洒。
妇人摇摇头,还不醉,分明就是一个酒鬼。
妇人看着李弗饮出门去,又把视线移向外面,还是没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妇人重收视线,面向面前的下一个客人。
杨柳巷尽头,一个少年步履轻的走着,一边走一遍看着巷子两旁的糖葫芦摊包子铺,偷偷咽着口水。
但是少年也只是咽咽口水,一手紧紧的攥着一个小麻布袋子,并没有丝毫停下脚步。
这少年身材匀称,脚步沉稳有力,脸色有些黝黑,穿着这春夏之交的旧短襟,一看就是长年累月辛苦劳作的一类人,也就是大户人家俗称的泥腿子。
今天早间少年同样起得很早,准时准的出门达到驿站门口,然后等着驿站的周管事将各家的信件给他。
今天周管事好像有心事,起得特别早,所以少年不像以往一样等很长时间,就等到了周管事开门,然后少年顺利的拿到了昨天到的信件,愉的穿街走巷,给各家各户递送远方带来的消息。
由于今天没等多久,所以少年送完手上后的一封信件,辰时也才刚到。周管事因为有自己的事,也省略了平时和少年闲聊的过程,直接将报酬三文钱给了少年。
少年小心翼翼的将其存入布袋之中,然后紧紧的攥在手心里。这些钱他要攒起来,马上端午就要来了,这钱的一部分用来给父母的坟墓整修另一部分则是给林婶买一只手镯,半年前那次林婶为了救失足少年。遗落了这只手镯,少年一直都记在心上后一部分则是要给小颖买一只笔袋,小颖的笔袋用了好几年了,都有些掉色了,她生日到了,少年想着也给她一份惊喜。
少年将这些要花的钱分好,用给谁用在谁身上,少年做得很细致,但唯独没有一分一毫是要花在自己身上。
“长卿,长卿”
正在少年盘算着的时候,一个兴奋的喊叫声从后面响起,而且还是从高处传下来的。少年立即转过头看上去,只见一栋三层高的房子里面,其中二层那有一外亭,亭子外围露着一个头,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
眉清目秀少年虽然看起来也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子弟,但是胜在天生资质很好,白白嫩嫩样貌清秀,很容易给人好感。
眉清目秀少年名叫陈行雨,是少年的邻居,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但是相比起来,陈行雨的命要好太多,虽说家境不算优越,但也是一般的殷实家庭,父母双亲俱在,而且还有一帮亲族,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而少年则惨了很多,六岁那年父母双亡,流落了半年左右,吃了百家饭才被林婶收养,除了林婶,小镇上举目无亲。
但这并不影响作为的邻居的两个少年结交并成为要好的朋友。不过,初的时候,少年还是没有朋友的,邻居也只是邻居,但有一次,少年下河摸鱼抓虾上树捕鸟摘果的“盛景”落在了不到四岁的邻居少年的眼中,从此就被惊为天人。
由此,少年身后就跟了一个小屁虫,由于年纪相差不大,自然而然成了要好的朋友。
“行雨”少年昂着头,一脸笑意的看着楼上的少年,正好阳光照射下来,格外的美好。
楼上的少年露出来的头刷的缩进去,然后一阵咚咚咚的声音从建筑物里面传出来,没一会儿,一个比外面少年略微矮半个头的清秀少年出现在门口。
“长卿,你今天这么就送完信了”陈行雨一脸惊奇的看着少年,有些不敢相信的道。
少年开心的头,道“是啊,今天运气好,周管事起来得早,所以就提前拿到信了。”
陈行雨也很高兴,道“那还真是运气好。”
“行雨,你有什么事吗”少年笑问道。
陈行雨摇摇头,道“还能有什么事,去学堂吧。不过离上课还有半刻钟,长卿,咱们出去玩一会儿吧。”
“啊”少年有些为难,道“不行哦,我要客栈帮忙呢,你是不知道这段时间店里有多忙呢,要是以后每天周管事都能早起来,我就有多时间去帮忙了。”
陈行雨一翻白眼,道“长卿,你是脑子坏掉了哦,你能早结束送信,就想着去帮忙啊我可是知道,你只需要在辰时尾去就行了。”
少年不明所以,道“不去帮忙能干什么呢林婶和陆平他们两个人肯定是忙不过来的。”
清秀少年无语了,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继续纠缠下去了,提出一个十分诱惑的建议,道“那长卿你跟我去学堂,去听听夫子们讲学怎么样”
果然是一个非常有诱惑的建议,少年大为意动,眼睛都有些闪光,但他还是有些犹豫不决,显然心中是在做着纠结。
清秀少年心中有些好笑,一拉少年道“走吧,我先带你进去吃东西,然后咱们一起去学堂,给你半个时辰,辰时中就让你去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