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辰给足了太子爷李翰宇面子,可对方竟然将他拒之门外,既然这样,就别怪小爷先礼后兵。
他在一众侍卫的注视目光中,转身离开,越走越远。
半个时辰后,大营开拔,继续朝着北方前进,太子坐在舒服的马车里。两名美婢在旁伺候,时不时将细心剥了皮的葡萄送进他口中。
太子仪仗队走的不快,一上午时间仅仅走了三十里,这点儿路程对于策马奔腾的骑士来说,用不着快马加鞭也只需要半个时辰而已。
到中午的时候,队伍停下来,几个侍卫在路边为太子爷搭好简易亭子,供他用餐。
其他人下马席地而坐,酒足饭饱之后继续前行。
看得出来,这位太子爷心情不错,一路上简直是在游山玩水,走走停停好不快活。
路过一座县城的时候,队伍未做任何停留,直接从旁边绕到而过,他们没有住县城的打算。
这不奇怪,倒不是李翰宇为了避免进城之后扰民,而是皇宫里住的太久了,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实在是不想再住房子。再说了,县城里能有什么好房子,最好的客栈、驿站也比不上皇宫的厕所呢。
所以,他更喜欢住帐篷。
太子也的帐篷奢华至极,有美食、美婢和美酒,而且还能落个不扰民的好名声,何乐而不为呢。
队伍继续前行一个时辰,进-入一片地形略显复杂的区域,面前是片树林,右边不远处是一条河,而右边却是高地。
侍卫统领冯泰平抬头看看天,再有一会儿太阳就要落山,他拽了拽缰绳,驻马等待后面的车驾。
“殿下,时日已晚,不如我们在此地安营扎寨吧?”他建议说。
美婢掀开侧面的帘子,太子爷探出脑袋,说:“也好,行进一日,大家都累了。冯统领,本太子建议去往右侧高地扎营。”
“右侧高地?”冯泰平先是一愣,马上摇头说:“不合适,卑职以为在河边扎营比较好,便于取水。”
见他反驳,李翰宇不高兴了:“河边有什么好的,难道你没有看到,河边有片树林吗,里面极易藏匿刺客。”
冯泰平再次一愣:“刺客?不可能,我们大楚朝天下太平,不会有刺客的,就算有,他们也休想过大内侍卫这一关。”
“冯泰平,你懂的多还是本太子懂的多,我可是饱读兵书的人。”李翰宇真的生气了,指着高地说:“那里才是最佳的驻扎场所,居高临下、一览无余,马上执行命令。”
冯泰平当然知道驻军于高地有好处,这种选择符合兵法的基本要求,可是高地距离小河有两里多地之遥,取水十分不便。
和平时期,根本没有必要按照兵法里的内容行事,有上千名大内侍卫随行保护,四周围又没有敌人,选择驻扎地当然以生活方便为出发点。
就算有刺客,无非是小队人马,采取偷偷潜入的方式,驻扎高地和河边没有什么区别。
他本想继续反驳,但一侧的王高轩使了个眼色,他马上明白了,拱手道:“得令。”
等他拍马离开,李翰宇跟王高轩说:“这个冯泰平就是个饭桶,居然连最起码的兵法常识都不知道,父皇怎么会选他给我当侍卫统领呢,真是想不明白。”
王高轩笑着说:“冯统领的脑子是有点儿一根筋,但他对皇家十分忠诚,对太子殿下您更是忠心耿耿。”
见王高轩给冯泰平说好话,李翰宇有些不高兴,将脑袋缩回车里。
小侯爷一直跟在后面,眼见仪仗队朝着高地进发,他忍不住乐了:“谁出的馊主意,不把营地安扎在河边,竟然选择两里多地之外的高地,难不成要防止大股敌军来袭吗?”
不过这样也好,他马上有了对付李翰宇的主意。
静待天黑,静待子夜的到来。
夜幕降临,高地上燃起数十堆篝火,火头军们开始埋锅造饭。
一轮明月挂在当空,萧辰静静待在远处,直至过了子时,他才睁开眼睛,朝着高地进发。
居高临下的优势在于能够提前发现大股敌军,可是对于掌握了潜行之术的人来说,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一身夜行衣的他宛如敏捷的灵猫,行进过程中没有发出任何异响。
太子爷的营帐位于营地中心,里三层外三层一共有六层防御圈,可以说是固若金汤,所以位于最外圈的侍卫不由自主的思想开小差,甚至有人把长戟的尾端杵进土里,以戟杆支撑身体,悄悄的打起了盹儿。
有人看到同伴如此,纷纷效仿。
大半个时辰后,萧辰接近到百米远的地方,他把速度放到最慢,身体紧贴地面匍匐着往前爬。
八十米,七十米……
最终他在六十五米的距离停下来,指挥火属性的叶子武魂飘过去。
没人会注意一片叶子,特别是在夜里。
武魂顺利进-入营地,落在一顶帐篷的下方,随即便冒出火苗,帐篷是用棉布制成,此时正值秋高气爽,极易燃烧。
叶子马上飞向其他的帐篷,短短几秒钟,就有十几处地方冒出火光,对于那些距离远的帐篷,展开飞针攻击。
直到最先烧着的地方冒起一人多高的火苗,才被侍卫们发现,他们扯着嗓子大喊:“走水了,快救火啊!”
王高轩的睡眠质量一直都很差,特别是睡在帐篷这种简陋的环境里,他多数情况下都是在后半夜睡着的。
喊声响起的时候,他刚刚感觉到困意,所以是第一个冲出帐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