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格斯尼克勒斯侧身扭头看了看头顶的牌子,忽地哈哈大笑起来。
他的笑声极具魔性,第一次听来有种刺破耳膜的感觉。
不过若是听久了,就会觉得这笑虽然张狂,却格外地和蔼可亲。
李丰虽然是第一次听到,却第一次就觉得那笑并不会令人害怕。
“你说你是李仙人?”格斯尼克勒斯嘴角翘起,说道:“我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他,但手上却有他的照片。小伙子,欺骗我的人都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照片?”李丰笑道,“照骗这种东西也能相信,你们再看。”
说着,他的脸上的骨骼和肌肉轻轻一阵蠕动,片刻时间,李丰便已换了一幅相貌。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上飞机前他换了一幅相貌。
这才导致尼克勒斯家族的这些人没有认出来。
见到李丰的真面目后,二老板以及尼克勒斯家族的一众人同时一惊,不敢相信李仙人竟真的如此年轻。
在此之前他们还一致认为那照片参杂了夸张成分,可如今看来,真人似乎比照片上看的还要年轻一些。
“你就是李仙人,你就是抢走二夫人的人?”
李丰发现这群黑衣人听到自己的身份后,除了震惊之外,竟然还有愤怒。
“二夫人?”李丰有些糊涂,问道:“我可不知道你们口中的二夫人是谁。”
格斯尼克勒斯瞪了那群小弟一眼,伸出一直放在兜里的手,说道:“你好,我是格斯尼克勒斯,红衣飞雪的好朋友,经常听她提起你。”
李丰并未去握手。
纵横修仙界八百年,他明白的第一个道理就是这世上谁都没有相信,谁都有可能是你的敌人。
红衣飞雪在先知城遇难,七丘之城距离那里只不过数千米的距离,格斯尼克勒斯如果是红衣飞雪的好友,为何会见死不救。
格斯尼克勒斯也不动怒,收回手放在兜里,笑道:“你要如何才能相信我?”
李丰道:“飞雪在先知城遇难,我不信这里的任何一个人。”
格斯尼克勒斯盯着李丰,缓缓开口道:“或许你可以相信我,因为这世上唯一不会伤害她的人,那一定就是我。”
他用真诚的眼神看着李丰,但后者似乎并未被其感化。
“小子,不管你在华国多有名气,到了意国就要看我们尼克勒斯家族的脸色行事。在这里,我们说杀谁还从来没有杀不掉的。”一名尼克勒斯家族的成员冷声道。
尼克勒斯家族虽然历史不长,但绝对说得上是一个传奇。
哪怕面对政府也从不惧怕尼克勒斯家族,他们当然有底气说出这样的话。
李丰淡淡一笑,说道:“相信我,你们杀不掉我,而我却可以随时杀死你们。”
尼克勒斯家族再强又如何,在他李仙人面前又算得上什么。
“不得对李仙人无礼。”格斯尼克勒斯沉吟着缓缓说道,“因为我和飞雪的立场和身份,我们之间没有信物,只有这个。”
他再次伸出手,在他的手里有一块红布。
这是红衣飞雪衣服上的一角,上面似乎还残留着她那春暖花开一般的气息。
李丰的眼眸亮了一下,格斯尼克勒斯道:“这样你可以相信我了吗?”
李丰点了点头。
格斯尼克勒斯这才松了口气,道:“这里人多眼杂,咱们还是换个地方说话吧。”
李丰也正想知道更多关于红衣飞雪的事情。
他们分别时,红衣飞雪说过要去西不列颠结束这一切。可她为何葬身在先知城?这两个地方之间有着什么联系。
还有眼前这个男人,他似乎和红衣飞雪很熟悉,从他嘴里是否能知道一些关于红衣飞雪的过往。
李丰与红衣飞雪相识的时间不长,在那段时间里,对于彼此的身份也都没有过问。
所以李丰出了知道红衣飞雪是教廷的红衣主教,世界宗师榜排名第一之外,其他的几乎一无所知。
看着李丰跟格斯尼克勒斯一起上了车,远处的意国人和高丽国人一同长大了嘴巴。
“难道……他就是华国的李仙人?”高丽国人想起鼎鼎大名的李仙人一路上就坐在他的旁边,心中一下子激动起来。
只恨自己知道的太晚,不然能与其多说几句话,要个签名什么的就好了。
车很豪华,加长林肯。
格斯尼克勒斯倒了两杯价格不菲的红酒,李丰品了一口,赞道:“好酒。”
这酒红的像血,浓郁而又醇香。
它一定经历了主人很久的珍藏。
格斯尼克勒斯道:“她最爱喝红酒,她说红酒就像自己的血,每喝一口自己也会变得新鲜和干净起来。”
李丰知道格斯尼克勒斯口中的“她”是谁。
他放下高脚杯,问道:“飞雪回来后都发生了什么事情?”
既然格斯尼克勒斯刚才说红衣飞雪向她提过自己,李丰相信后者一定知道一些他所不知道的。
格斯尼克勒斯一口将杯中红酒饮尽,这样似乎依旧不过瘾,他又倒了半杯,又是一口饮尽。
等到酒香在肚子里完全散开,这才缓缓说道:“这期间一定发生了很多事,但我知道的也不多。”
“飞雪回到七丘之城后,我见到了她。那一晚我们聊了很多,她口中提起最多的就是你。她说半年前自己奉教廷之命前往哈斯国寻求天宝,就是在那里她结识了你。也是在你的帮助下,她终于踏入王境,有了复仇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