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忻沫坏心地没有告诉她自己已经知道的事,在离开易水柔房间前,叶忻沫还故意问她翻墙是否好玩,把易水柔弄成了大红脸,这才慢悠悠地去徐清儿那里。
而徐清儿,接下叶忻沫的东西,道了谢之后,便提议道:“忻沫,要不让天跟你一起去吧。”
“不要不要。”叶忻沫连忙摆手拒绝。“你现在怀孕初期,可是很需要人照顾的。况且玄天在外面还有麻烦,到时候说不定还会更麻烦呢。况且,季东阳已经派人保护我了,你就不用担心了。”
叶忻沫嘱咐了徐清儿好好养身子,就很快离开了。
笑话,她拒绝了徐清儿的好意之后,徐清儿虽拿她没有办法,但是她那眉清目秀的脸上还是担忧。徐清儿眉头皱着,一旁不作声的玄天就用冻人的视线看着自己,她还留在那里干什么?被玄天丢出去吗?
叶忻沫绕了个圈,又走了回去。拿着最后一个护腕,叶忻沫走进了无忧居。
走进去的时候,易水寒正坐在书桌前,执着笔不知在写些什么。
一束光透过桌边半掩的菱窗照进屋内,恰巧打在易水寒的侧脸上。他微低着头,一双眸子专注地看着桌面,神情认真。叶忻沫忽然发现,这个男子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敛去了那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淡漠,一张俊逸的面容上已含着淡淡的柔和。这样的易水寒,看起来似乎更令人心动了。
等等!心动?心动!
她,她……她她她怎么会觉得心动?!!
叶忻沫甩甩头,心忖道:“不对不对,我一定只是欣赏罢了,欣赏……”给自己找了一个合理的解释,叶忻沫这才想到做正事。
回过神,她发现易水寒不知在何时已经发现了她的存在,此刻正静静看着自己。
叶忻沫已经习惯了易水寒的目光,所以她也没有觉得不自在。她走上前去,将手里的东西递了出去。“庄主,这个送给你。”
易水寒看着面前的那小块黑布,迟疑片刻,缓缓伸出手将其接过。恰巧将其翻过来,看到了上面用红线绣成的“寒”字,这字绣得有些歪,也不工整,但是他的心底却生起了一丝欢欣。
叶忻沫见他看着那东西,便解释道:“这个叫做护腕,若是练武或者劳动的时候戴在手腕上,可以保护手腕,以免被扭伤。”
见他照例没说话,叶忻沫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这个字有点复杂,绣起来是最花功夫的了,而且又是第一个,所以绣得不大好了。”
这是何意?难道他的这个只是用来试的吗?
看他还是不说话,叶忻沫只好接着说:“不过,后来我掌握了方法,绣水柔、季东阳、清儿和玄天的,我就绣得好多了。刚刚给了他们,他们都说我绣得不错呢。”
原来,他的这个不但是用来试的,他还是最后一个收到这个东西的。
一直沉默着的易大庄主,心里一直在默默变扭着。
气氛安静得诡异,叶忻沫讪讪地笑了笑。“呵呵……那我先回房了。”
见易水寒没说什么,叶忻沫连忙转过身,快步往外走去。
忽然,身后响起一道清冽男声:“在你到药谷之前,我会赶到。”
叶忻沫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没摔倒。天哪,刚刚的声音一定是她幻听了,一定是!
第二天太色微亮,叶忻沫便坐上季东阳准备的马车,离开了无忧山庄。
悄无声息地离开,不要送别,这是她跟季东阳提的要求。反正,她这一次,只是算是出一趟远门。说她自以为是也好,她确实是将无忧山庄当成了一个让她有归属感的地方。叶忻沫相信,不用过多久,她就会回去的。
是的,回去。现在离开,她真正明白自己的心中有多么不舍。过去的那几近半年的生活,对她来说真的是太美好了。她要回去,一定会回去。
马车行驶得微快,坐在车内的叶忻沫被这频率弄得有些难受。这是她第一次,特别怀念现代的汽车。
在莫谦家的车库里,停着一辆属于她的跑车。梅塞德斯—奔驰ren,引人注目的欧翼车门,运用赛车领域的尖端技术和梅赛德斯的创新灵感,0—100km/h加速只需3.8秒,最高时速可以达到334公里。叶忻沫曾开着那辆车沿着莫谦家下的环山公路狂飙,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实在是很难忘。
在这种只有马和马车为代步工具、什么都不大方便的时代生活了这么久。叶忻沫不怀念原来的世界,也是不可能的。毕竟,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虽然没少与人明争暗斗、即使总是争权夺利,当时的她,却是有快乐过的。这一点,她不能否认,更是不该否认。
叶忻沫忽然想到了那天,她遇到了那个与莫谦有些相似的男子,她的反应,实在是失常而又失礼。当时她思绪混乱,几乎都不记得那个男人是不是被她不正常的样子吓到了。
自嘲地笑了笑,叶忻沫想,若是哪天那个男人再见到她,一定就会绕道而行了。
忽然觉得有些口干,她弯下腰,打开左侧车座下面的小门,拿出了里面的水袋。刚直起腰,叶忻沫便注意到那里面食盒的边上,放着一个黑色的小布包。眉头微拧,叶忻沫有些困惑地再次弯下腰去,将那包东西拿了出来。
随手将水袋放到一边,叶忻沫此刻的注意力以及完全在腿上的这包东西上了。解开黑布上的结,然后将其打开,叶忻沫看到的是几个小小的黄色纸包。
叶忻沫注意到,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