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兮之生活了几千年的那个小楼,被她建在云端,可能是这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完全跟尘世隔绝的灵地了。
而龙族的聚集地在并不遥远的海上,有座岛——名叫烟霞。
烟霞岛全年水汽环绕,在黄昏时分,阳光洒在海面上,波光粼粼金光闪闪。海面上倒映着整座岛屿,远看就像一片飘在水中的烟云,它也因此而得名。
时常有龙身从这里飞出,所以也有传言说龙是腾云驾雾而来。
和凤鸟洛耀之的梧桐山一样,这里是被隔绝的灵地。
寻常人是进不来的。
可能上古神兽们各有各的怪癖,龙族族内到处都是金砖铺地,到处都是金山银海,那叫一个金光闪闪。
洛兮之每次来都觉得晃眼睛,她不喜欢黄金白银,她喜欢收集美玉,她觉得玉色和她特别相称。
不过这次她是来岛上拜访师兄雷莫之,并依原来言说要将雷信带走抚养一段日子。雷莫之便送给了她一副纯白色的龙骨鞭,说是专门的困龙锁。
龙族自小顽皮,雷信确实是比较乖的一个,但性子里多少有点不服天地的霸气。雷莫之也是怕他难管的。
但雷信从小其实就与洛兮之亲近,可能是因为体色相同,一个是青龙一个是青鸾的缘故。
他的性子大多数时候也非常的讨喜,毕竟眉目带笑的人总让人有一种人面桃花的美感。洛兮之对抚养他一阵其实是满怀期待的。
毕竟她一个人,过了太多年。
虽说雷信自小生在龙族,但“家”这个概念,实际上是洛兮之给的。
洛兮之从烟霞岛接走雷信那天她身边的小少年一身青衣,笑的露出两颗可爱的虎牙,向洛兮之撒娇,盯着洛兮之的时候眼睛都亮了亮,还一板一眼的行礼:“小信见过师叔。”
洛兮之刚要去尘世游玩,顺路过来接他,看见他笑的那么甜,正有点放飞的心情也觉得有些痒痒的,伸手捏捏他的脸蛋:“小信真乖。”
谁知当时的小雷信竟然燥的耳根都红了,看着可爱的紧。
洛兮之看他的样子,勾起了嘴角,笑的揶揄:“小信还小啊,脸皮真薄...”
雷信的这下连脸也红了。
洛兮之暂时封了他们的灵力,带他去了当时的都城,想在人间体验几年生活。
都城是当时的皇城,天子脚下,一派繁荣景象,雷信活这么几百年,都不曾离开过烟霞岛,缠着洛兮之要玩,看什么都新鲜。
不过他们现在封了灵力,和凡夫俗子一般无二,是需要吃食和住所的。
雷信从进城一直逛到天黑,竟然有些饿了,还傻傻的问洛兮之:“师叔,小信肚子居然在叫。”
洛兮之噗嗤一声就笑了,突然觉得养个小孩也很不错:“你那是饿了。”
雷信估计这几百年靠灵力生存,都没吃过五谷杂粮,洛兮之带他到酒楼坐下,点了菜,叫他吃,他都有些茫然。
洛兮之越看越觉得这孩子可爱,她跟雷信说:“到了人间是要吃东西的。不然肚子就会叫,而且会没力气。”然后她耐心的讲了讲该怎么用筷子吃饭。
不过筷子哪是随便教教就能会用的,总是用不好,折腾了好一会儿,雷信已经开始闹脾气,洛兮之看不下去了,才走过去伸手环着他,打算手把手教。
少年时期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如果年纪稍长些,雷信也许也不会拿那份亲昵当做暧昧。但当时几下简简单单的碰触竟就让他心头有些痒。
雷信坐在餐桌前手上覆着洛兮之凝脂的玉手,身后传来一阵一阵洛兮之身上的清香,他觉得他都无心吃饭了。
脑子里都被蒸腾的水汽塞满了。
光看外表洛兮之大他并不是很多。他们两个都是一身青衣,洛兮之环着他,握着他的手。在雷信眼里,连月光下的剪影相叠都像是带着缠绵。
他心也被泡软了。
到最后那顿饭,他是用勺子吃的。
筷子还是没能学会。
洛兮之最后也就笑笑骂他是个小傻子。
洛兮之来人间从不多带银两,她用她的一枚玉佩换了城南的一间小宅,将两人安置了下来,便过上了自给自足的生活。
日子简简单单的过了几年。洛兮之平时会去画舫唱歌,总能得些打赏。再买东西回来亲手给雷信烧饭。
洛兮之独自生活了几千年,突然有点理解了人间所谓相依为命的感觉。
几年过去了,洛兮之都还偶尔还是会手把手教雷信用筷子,嘲笑他:“你这手握笔如此灵活,为什么就是学不会用筷子?”
雷信每次都会咧嘴笑的有点甜,他其实早就会用了。
洛兮之呆够了人间想要和雷信离开尘世回去隐居的时候,失踪过一次。雷信在宅邸等洛兮之回来吃饭。从第一天清晨开始等,等到第二天的深夜,也未见她回来,他便跑出来寻找。
洛兮之总是不同意让雷信去她唱歌的画舫看她,但他偷偷的去过一次,洛兮之被隔在珠帘和纱帘之后,嗓音娓娓动听,台下只能朦胧的看着帘后美人窈窕的身影,更给人一种惊心动魄的美感。
但雷信也就此知道了画舫究竟是什么地方——人间男女被翻红浪、鸳鸯交颈的地方。
一发现洛兮之没有回来,雷信就有了不好的猜想。
他很嫉妒,也自责,他明知道那地方不安全,为什么一直不去画舫接她呢?是因为画舫里那些荒唐的、甜腻难耐的喘息,还是因为每次听见时都会胡思乱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