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司空绝跨进们的前一刻钟,白沫如找到了夏锦华,还带着她的女儿司空芳儿。
白沫如只是穿了一身素雅的衣裳,像极了与世无争的洁净白莲,步步走来,似乎是带着莲花的清香和高洁,倒是显得夏锦华是个凡尘女子了,自带了几分庸俗之感,虽然高洁,但是那眉眼之间,却多了几分不容他人欺负的傲然。
芳儿今年也是六七岁的年龄了,虽然年龄小,但是也出落得亭亭玉立,有她母亲的影子了,再过个几年,必定又是另一个霍乱天下的绝色女子,芳儿穿着一身粉色的衣裳,显得憨态可掬,十分受人喜爱的模样。
但是小小年纪,已经有了其母的几分傲气,看见夏锦华已经是十分的不服气了。
“郡主,王爷可曾归来?”白沫如上前,礼貌地问道。
夏锦华正在花园之中赏花,随口道:“他还早着呢。”
见白沫如走来,葫芦娃已经提起了戒备,就怕那白沫如使坏,害了夏锦华,如今的夏锦华,已经不是那个能上天入地的女强人了,就是个一碰就会碎的薄皮鸡蛋!
但见芳儿却先一步走来,与夏锦华友好的见礼:“芳儿见过夏姨娘,姨娘万福金安。”
举止有度,不失礼仪,连一个眼神都做得十分到位,令人挑不出毛病来,想必是经过了一定的训练。
实在是想象不出,这会是个六七岁的孩子,本该是童真的年纪,却已经开始小心翼翼地揣摩大人的世界了,真是不知道这孩子是在何等的环境之下长大的。
那稚嫩的话语如同是春风般拂面,但夏锦华内心却冷冷一笑。
呵呵,姨娘。
小妾才叫姨娘呢!
但是如今她身怀有孕了,多了几份母性,怎么也无法跟一个小孩子计较。
小孩子如此说,不过就是大人教的,她不动声色地朝那白沫如一看,见她还是一贯的淡然,依旧是遗世独立。
夏锦华也不与那孩子置气,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肚子里面的小二狗,心不禁一软,声音柔和地问道:“芳儿今年几岁了?”
芳儿一笑,带着几分谦和和不刻意的讨好,笑不露齿地道:“芳儿今年快七岁了。”
“七岁了,真快啊——”
司空绝那个时候,才大概十五六岁吧。
十五六岁就想当爹,真不害臊!
夏锦华让冬奴将厨房将新做的奶油蛋糕赏了一些给芳儿,想来小孩子都是喜欢吃奶油蛋糕的。
芳儿道谢道:“谢谢夏姨娘。”
白沫如察言观色,上前道:“芳儿和叶儿乃是一胎所生,是王爷的第一个孩子,王爷在武安之时可是宠爱他们了。”
那言语之间,毫不掩饰自己的优越感。
夏锦华也懒得跟她计较了,在那亭中坐下了,秋奴给她放了垫子,她吃了一口燕窝汤,才道:“将军如今改天换面,已经不是你们的王爷了,他是不会跟你们回去的,若是你们想离开,我可以安排人让你们安全回武安,战事在即,你们留在苍洱国也不好。”
但白沫如却笑道:“王爷是武安国的王爷,他出生皇室,责任在血脉之中流淌,不是他想不做那王爷,便可以不做的,郡主着眼只是眼前,却不曾着眼未来,而本宫,想的却是武安国民生大计!”
看她那满脸装逼的忧国忧民样,能婊出这么一股子国民大义,也是为难她了。
夏锦华却冷冷一笑:“武安国的民族大义关本郡主何事,本郡主是苍洱郡主,自然是为了苍洱国着想,若是将军回去,迟早会成为我苍洱的心腹大患,您觉得我会劝说将军回去吗?”
民族大义,她也会!
白沫如被驳得说不出话来,夏锦华却斜眼看她,冰冷一笑,缓步出了凉亭,在那群花之中游走着。
孕妇就要多走动,对宝宝好,这么每日赏赏花也是极好的,但夏锦华觉得嘴巴里没味道,想吃点酸的。
白沫如和芳儿便走在她身边,几人一道走着。
白沫如忽然幽幽问道:“郡主与王爷认识几年了?”
“四五年了吧——”夏锦华叹息一声,回想起了曾经:“当初瞧见他的时候,身受重伤,如今他已经成了将军了……”
夏锦华时常在想,要是没遇见阎茗,若是就算遇见了阎茗他嘴巴没漏风的话,如今他们在何处呢?
会不会依旧是在那南方的无名小城之中,过着自数繁华袖手天下的日子呢?
但夏锦华也知道,只要他是司空绝,不管阎茗漏不漏风,他们的生活都无法永远地安宁下去。
因为他是司空绝。
“我与王爷也是成婚了几年,如今一双儿女都这么大了。”白沫如也叹息道。
那语气,依旧是冲满了浓浓的炫耀意味,好似生的不是一对儿女,而是一双宝,一双自己争宠的资本。
可不是嘛,这古代,男人眼中的女人,就是暖床和传宗接代的工具,女人也是这般地看自己,所以有了后代,相当于是完成自己传宗接代的任务了,有资本嚣张了。
夏锦华摇摇头,看那芳儿,越发觉得这孩子可怜了,在那皇宫几年,在司空南的地盘之上,想必是要诸多谨慎,行差踏错就是丢性命的事情,也勿怪她面对生人时候,如此谨慎,谨慎得都不像是小孩子了。
到底是要做娘的人了,看见小孩子便心软,她唤道:“来芳儿,让我好好看看。”
芳儿是高兴地过来了,站在夏锦华的面前,让她好生看个够。
夏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