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慕明天中午就可以出来了,她可不能在这时候得罪了他。
乔叶慢慢的、轻手轻脚的退回去,心里却忍不住在想,是不是在那些无人察觉的夜里,清逸王也会到这里来呢?或者,只要楚慕不去,他便会去?诸多的疑问藏在心里,不能问。
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大早,换过衣服,先到夜风的银号去。孟记的钱庄在楚都的根基很深,信誉也不错,因此,短时间内不容易对付,乔叶担心夜风为难。
去的时候才发现$ $$$ $ $,对街的孟记钱庄居然一片狼藉,连招牌都被拆了,碎成了两块躺在门前的地面上。
乔叶嘴角抽搐,回头问夜风道:“这……是你干的?”
夜风唇抿得紧紧的,对上她的眼睛,道:“不是我。”顿了顿,补充道:“虽然我也想这么做。”
乔叶想了想,笑道:“既然不是你,肯定就是她。”
话音刚落,一身大红衣衫的神乐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窜出来,冷哼道:“就是老娘做的,怎样?”
夜风的脸冷得厉害。
乔叶见状,拍了拍他的肩膀:“好了,这样做其实也挺省事的。既然你解决了,我也就放心了。我还有点事,先走了。”转身离开。
本来她还打算跟他说一些商家阴险的计谋,这么一来,倒不如明着抢劫更好,反正效果也差不多。不管孟记请不请官府介入,钱庄的安全已经不能保证了,更别谈信誉。
神乐盯着她的背影,嗤笑了一声:“无聊的丫头,整天不知道在想什么。”回头对夜风道:“你把杀手的脸都丢尽了,现在什么任务都不接,却在这里拿起笔墨做起了一身铜臭的商人。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神乐出神杀手世家,从小便是养尊处优的大小姐,接任务杀人是最大的乐趣,自从遇到了这个夜风,她把一辈子的面皮都搭上去了。
然而,人家还是爱理不理的。
夜风没有说话,转身往银号里走。
神乐已经习惯了他的死人脸,跟上去,在他背后紧追不舍地问道:“要是有人出很高的价钱来买你主子的命,你说我是接呢?还是不接呢?”
夜风停住脚,回头望着她,一双黑色的眼睛阴沉沉的,破天荒似的开口道:“你自己看着办。”
说完就进内堂去了。
神乐气得抓狂,这男人真是无趣!无趣!
早晨去茶楼喝茶是楚都的达官贵人们偏爱的事情,一起坐下来聊聊,说一些新鲜事,打发打发时间,放松放松心情,着实不错。
此刻,一家茶楼里坐得满满的,这一桌在讨论孟记的钱庄被抢劫时间到底该怎么解决,那一桌在议论这些日子怎么不见清逸小王爷出去花天酒地……角落里,白衣少年越听眉头蹙得越紧。
终于,有人说起了她现在十分感兴趣的话题。
“傅家大小姐的事情听说了吗?”
“什么事儿?哦,就是傅小姐生病的事情吗?昨儿个已经有神医接了榜,这病估计不难治。我听说那傅小姐将来也是要嫁给清逸小王爷的,难不成这会儿小王爷已经去提亲了吗?”一人好奇道。
“呸,你知道什么?嫁什么嫁?就傅家小姐现在的样子,谁敢娶她?别说是小王爷,就是白送给我,我也不要。”一个满脸嫌恶。
“哎哎,说说,怎么回事啊?”很多人围过去。
“嗯哼,”那人清了清嗓子,这才开口道:“这傅小姐自小体弱多病,原本一直在尼姑庵里修养,可是三年前呢,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回来了,这一回来就坏事了。那神医说,傅小姐身上的疹子啊,要医治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继续回原来的地方休养,期间不可妄动杂念,也不能中途离开,否则将活不过二十五岁,不仅如此,要是她嫁了人,还会连累夫家不得安宁,克夫克子……”
“咳咳……”白衣少年一口茶呛出来,看样子那大夫真是怕极了夜风,她昨天只是教他说了几句狠话,他却把傅锦瑟咒得这么狠,克夫克子……罪过罪过。
“哎呀,居然有这种事?这傅家小姐真是个扫把星啊。”
“谁说不是呢?那神医昨天给她服了些药,身上的红疹子马上就不见了,还说,这是治标不治本,如果傅小姐不快点离开楚都,后果不堪设想。”
“走了好啊!要是她继续呆在楚都,我都不敢住在这里了。”
“放心。我听说今天早上傅家已经备好了马车,把傅小姐送出城去了。”
“这就好……”
乔叶默默低头喝茶,这么一来,傅锦瑟成了楚都人的恐慌,谁都巴不得她快些走。她要么就离开楚都保住性命,就算勉强留在这里,怕也没人敢要她了,更别说是做皇家的媳妇。
“过两日楚皇要为离亲王设庆功宴,你们猜猜,楚皇会给离亲王什么赏赐呢?他这一次可是为大楚国立了大功了,让那些北齐蛮子吓得屁滚尿流,马上来割地讨好……”
“这亲王的位子都已经不得了了,难不成还封他为太子?”
“哎呦,你不想要脑袋了是不是?这样的话也敢说!他成了太子,那现在的太子怎么办?”
“是你先提起的,难道只准你说,不准我说了吗?”
……
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