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离?”那小娘子的眼神有些迷茫,“我不认识什么赵离。”
她说着,脸色一变,“你怎么知道我叫洪珍?”
姜砚之叹了口气,心中泪流满面,他明明就瞧见这小娘子的左肩膀上站着一只螳螂。
他猜想,这螳螂应该就是闵惟思说的,那只十分的厉害的斗士赵圆圆了。
同样是鬼魂,一个是猫,一个是螳螂,而且都姓赵,很大的可能性,是有什么关系的。
没有想到,都是他想多了。
姜砚之想着,偷偷的看了闵惟秀一眼,见她似笑非笑的,脸颊顿时红了起来。
姜砚之咳了咳,“你当本大王是吃素的么?他们四个人,在赵骷髅茶坊同时抢过那只螳螂,这是唯一的共同点。凶手处心积虑的要杀死他们四人,一步一步都是设计好的,那么闵惟思为何会是最后一个呢?”
“我猜想,因为在那只螳螂死的时候,他出恭去了并未在场。我去陈家之前,遣人去赵骷髅茶馆问了这桩旧事。洪珍你家中只有一个寡居的老母亲,全靠你在街头卖艺讨生活。”
“结果因为你生得美貌,经常惹来地痞无赖,你母亲为了保护你,被人打成了重伤,需要人参续命。你求救无门,便在赵骷髅花茶坊门口跪着,想要卖身救母。”
洪珍一听,呜咽着哭了出了声,她猛的一下站了起来,指着闵惟思骂道:“他们都该死,该死!这群狗东西,仗着投了一个好胎,便胡作非为。我阿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啊,躺在那儿眼看着就不行了,我哭着求他们,他们却没有一个愿意救人的。”
“原本是我有所求,我不怪他们,但结果呢……哈哈,他们豪掷千金,为的是什么啊?为了买一只螳螂!”
“普通百姓的命,就有那么贱么,连一只螳螂都不如啊!我阿娘没有了……”
闵惟思喘过了气了,惊讶的说道:“哎呀,我想起来了……可是那时候,你不长这样啊!”
洪珍哈哈大笑起来,“你看,男人就是专门看脸的。若是我那时候长这副模样,又怎么会连卖身都卖不出去呢?我自幼脸上便有一大块乌青的胎记,我一生下来,阿爷阿奶便说我是恶鬼,生得如此丑陋。”
“想要将我掐死。我阿娘为了保住我的性命,自请下堂,带着我从家中出来四处讨生活。天天风吹日晒,粗活累活脏活,我样样都干……容姿越发的粗鄙。”
“你说错了,那些地痞无赖,并非因为我美貌来欺负我,而是因为我们是孤儿寡母啊。那一夜,我尝尽了人情冷暖,阿娘死了,我掏空了家底,才勉强给她买了一口薄皮棺材,让她有了一个容身之处。”
“我葬完阿娘,心中悲愤,人命如草芥,活在这个世上又有什么意思呢?就在我闭着眼睛在我阿娘坟头上上吊的时候,陡然之间我上吊的绳子断了……你们看啊,这贼老天,连死都不让人死啊!”
姜砚之看了她肩头上的那只螳螂一眼,“不是贼老天不让你死,你那只螳螂不让你死。”
洪珍看着姜砚之的视线落在了她的肩头上,惊讶的抬起了眼,“你竟然看得见!”
“对,我自尽不成,跪在坟头痛哭,突然脑海中便出现了一个声音,它说你恨吗?恨的话,我们就一起报仇吧。我当然恨,我怎么能不恨?”
“于是我先去杀了那群害死我阿娘的地痞无赖,每杀一个人就让圆圆(螳螂)吸干了他,每吸一个人,我就变得美丽一分,而圆圆的鬼魂就更强壮一分。”
“然后,就是那群见死不救的,害死了圆圆的恶人。多好笑啊,我之前丑陋的时候,跪着求他们,他们都不理会我,后来我变美了,他们一个个的都对我言听计从……”
眼见着洪珍越说越激动,姜砚之立即出言打断了她,“圆圆并没有杀人的能力对不对?所以你才非要先用绳子勒死闵惟思,然后它才能够吸收死去的人的鬼魂。张仵作告诉我,虽然刘封同姜术已经变成干尸了,但是他们是中毒而死的。”
洪珍伸出手来,怜惜的摸了摸自己的肩膀,“杀母之仇,我当然要自己报。我把砒霜放进了酒菜里,毒死了那三个。到了第四个这里,他却被关进了大牢里。”
“你们不是派人在外头守着,等着有人来杀他么?怎么会知道,我就在他旁边的?”
姜砚之摇了摇头,“我们并不知道你提前进来了,我们只是做了两手准备而已。所以洪珍,你这是对杀死了陈泊,刘封还有姜术,供认不讳么?”
“不要想着逃脱,陈泊的妻子可以证明,你是最后同他在一起的人;刘封隔壁的邻居,还有东阳郡王,都亲眼瞧见了你……你要杀闵惟思,更是众目睽睽之下,这么多人都瞧见了。”
洪珍闻言哈哈大笑起来,“圆圆咱们走。”
她的话音刚落,原本路丙捆在她身上的绳子陡然之间像是被什么切割了开来一般,众人都被这眼前的一幕给镇住了。
这他娘的是我们眼瞎了吧?
小李飞刀那也得有刀啊!难不成是螳螂用鬼脚割的?
洪珍一个箭步,便冲出了门,路丙要抓,眼见着自己的手像是被什么利刃割到了一般,顿时鲜血直流。
洪珍得意的笑了笑,那笑容还没有舒展开来,就僵硬在了脸上。
只见闵惟秀一伸手直接掏向了她的肩膀,另外一只手抄起一块石头,对着洪珍的面门就是一拍。
洪珍那美若天仙的脸蛋,顿时鲜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