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包里的东西不少,但因为是军品做工,即使风化严重,但纤维还保持着很稳定的结构。沈喻戴着手套,一寸一寸地顺着拉链的边缘将背包剪开。
我站在她旁边,帮她一件件把包里的东西接住、拿出来。
包里面大多是考古用的随手工具,有两柄尺寸不一的手铲子,一卷皮尺,从小到大、号码齐全的一袋刷子,还有皮尺,一袋白灰。
往里面翻,还能捡出来削尖的筷子(用来清理人骨)、铅锤、水平仪,还有一包钉子,一卷线绳,一支英雄牌钢笔和一瓶墨水。
再往最下面翻,沈喻拿出来一个钱包。
大概岁月已久,钱包的皮革已经黏在了一起。我怕损毁证物,所以慢慢捣鼓了五分钟才把它打开。
钱包里有一沓旧版的人民币钞票,角落里还有两个一元硬币。
我数了数,一共一百二十七块钱。
钱包里还放着一张彩色照片,上面有知性温柔的女人抱着一个呆萌呆萌的男孩。他瞪圆了眼睛,使劲盯着镜头,仿佛那里有什么特别吸引他的东西似的。
不用说,这肯定就是舒云抱着小时候闻廷绪的照片。可惜我认识他的时候,他的眼神就再也没有如此清澈了。
真是世事多变,造化弄人啊。
沈喻忽然低声惊呼一声,我看到她的肩膀紧张地略略颤动着。不用说,她肯定发现了什么特别重要的东西。
果然,她特别谨慎地从背包里掏出一个厚厚的硬壳本子。本子是a3大小,外壳的边缘还被磨白了,可见当初主人是多么频繁使用它。
本子外围有个自己缝在壳子上的松紧带绳套,用的正是以前最常见的红白色松紧带,这样每次写完东西,都能把本子和笔、书签一起绷在里面,不容易散落东西。
这倒跟现在网红本子的设计十分相像,一看就是心灵手巧的舒云的杰作。
沈喻想抻开松紧带,没想到刚一使劲,里面的猴皮筋就“啪”的一声断了。
看来许多年过去,在沙漠里风吹日烤,二十多年前的东西已经变质许多。
沈喻吓了一跳,她缓了口气,我知道,这笔记本肯定有闻牧山亲笔所写的东西,其证据意义之大,绝对不容许它有丝毫的损坏。
柏芽儿也紧张起来。
“闻总说了,一定一定要保存好证据——这是比他性命都重要的东西。”
沈喻点点头,其实我们本来可以等着交给警方处理的。但此时此刻,无论是我、沈喻还是闻廷绪,根本等不及就想揭开真相。
柏芽儿拿过一罐喷雾来,在笔记本侧面连着喷了几下,说:“这是进口的纸张缓解药水,能有效分离粘连、脆化,不过得稍微等上三五分钟。”
沈喻看看表,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现在已经十点半钟,今天留给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那罐喷剂果然有用,磨刀不误砍柴工,稍等片刻之后,果然,打开笔记本内页比预想的省事了许多。
但让我们失望的是,闻牧山的这个笔记本并不是私人日记,也不是工作日志,它更像一种专业性的随笔,是对考古中间遇到的种种难题和解决方法的一种记录。
闻牧山的笔迹比我想象的要娟秀一些。他用特别端正的钢笔行书记录着工作中的种种,虽然岁月变迁,纸张和墨水的颜色已经改变许多,但还是能从字里行间看出这个人的品行、操守、乃至对人生的态度。
这是一个做事一丝不苟、做事追求极致的人。
平时我们做速记,或者记东西,都尽量用简化字,甚至用同音异义字来保证速度,至于标点符号,那基本上是毫不注意的东西。
但闻牧山不同,他很认真地书写着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从笔墨的颜色可以看出,如果前面有点错的标点,他甚至也会在后面发现它,并且校正过来。
而且从字与字之间的连接来看,他的手速极快,就算写好了每一个字,也没有耽误他记录的速度。
尽管都是一些工作上的问题,但如果留意的话,我们依然能从字里行间发现端倪,从而还原出事情的原貌。
比如说发现西夜遗址的准确时间就有记录。
因为翻到日志中间,就可以看到如此一段话。
“大漠行走十六天,人马疲惫不堪,团队精神几近崩溃,若非今日发现遗址,此次必是一场徒劳无功、靡费公帑之旅……”
接下来,闻牧山总结了在沙漠里寻找遗址的经验。
“一、不要孤军深入,尽量扇面形搜寻;二、重视等高线,沙丘移动会影响路程;三、保留返回补给基地的合适距离,生死是小,军心是大,破釜沉舟,未必是好事……”
闻牧山一行从喀拉亚吐尔出发进入沙漠是在九月十日,所以十六天后就是九月二十六日,也就在这一天,人困马乏,几乎崩溃的考古队终于发现了西夜遗址。
紧接着往下翻,就是闻牧山和费唐两个人商量如何勘察遗址,要不要进行保护性挖掘的事情。因为一旦挖掘,势必对封闭的文物造成破坏。
他们俩纠结的点在于,这座城自从毁坏后,似乎从来就没有再被人发现过。
整个城都没有后来被挖掘、盗窃过的痕迹,就连曾经到过喀什,在沙漠中到处探险、搜刮、抢掠、贩卖文物的斯坦因博士,当初也应该没有发现这个地方。
费唐很快确认这就是西夜都城呼犍谷的遗址,两个人在遗址里发现,这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