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给復三辅地(免除长安及其附近地区之徭役)。
三,息兵,以道德化天下。
四,南、北中尚(政府手工工场)禁浮巧。
五,省功费力役。
六,广言路。
七,杜谗口。
八,王公以降(下)皆习《老子》。
九,父在為母服齐衰(丧服)三年(过去是一年)。
十,上元《年号)前勋官已给告身(委任状)者,无追覈。
十一,京官八品以上,益稟入(增加薪水)。
十二,百官任事久,材高位下者,得进阶(提级)申滞。高宗詔皆施行之。
武则天能够重视农业生產,规定各州县境内,田畴垦闢,家有餘粮者予以升奖;為政苛滥,户口流移者必加惩罚。所编《兆人本业》农书,颁行天下,影响很大。而武则天执政期间,其宗教政策乃以佛教在道教之上。
上元二年(675),武后召集大批文人学士,大量修书,先后撰成《玄览》、《古今内范》、《青宫纪要》、《少阳正范》、《维城典训》、《紫枢要录》、《凤楼新诫》、《孝子传》、《列女传》、《内范要略》、《乐书要录》、《百僚新诫》、《兆人本业》、《臣轨》等书。
且密令这批学者参决朝廷奏议,以分宰相之权,时人谓之北门学士。时高宗风眩更甚,拟使武后摄政,宰相郝处俊说:陛下奈何以高祖、太宗之天下,不传之子孙而委之天后乎!高宗才罢摄政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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