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口很深,几乎要剜掉巴掌大的那么一块儿肉,他觉得这么严重的伤口,得去医院处理才行,但是他不能去。
曹建树刚死,他又带着这么奇怪的伤口去医院处理,医院的人肯定会觉得不对劲,而在一般情况下,医院的人肯定不会跟警方乱嚼舌根,可现在是特殊时期。
有人被杀,还是在公共厕所里,救护车把人带到医院里面都没有抢救过来,现在必须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凶手。
也就是他。
只要警方跟医院的人打声招呼,让医院方遇到奇怪的病人,跟他们说一声,那么医院方肯定会把他的怪异告诉警察。
警察若是得知了,过来调查他,那么百分之百的会知道他就是凶手。
曹建树的血液溅在他的衣服上,有很大一片,拿出去做鉴定,都是他杀害曹建树的证据。
他也知道杀了人以后应该把这一件衣服丢掉,但是他不能,因为他家里很穷,这套衣服丢了,就没有钱能够买第二套衣服。
所以他必须要节约。
哪怕是放着这些衣服,有可能会被警察抓住。
纱布并没有想象之中的那么好撕,手臂上的血液已经凝固,黏在伤口上,撕扯开来的时候,疼得要命。
他紧咬着牙齿,用买来的碘伏,擦拭着伤口。
碘伏消毒的效果很好,也很折磨人,涂到最后的时候,整条胳膊都特别疼,他强忍着缠好纱布,根本来不及收拾东西,直接摔到在床上,沉沉地睡了过去。
等到睁开眼睛,已经是下午五点,睡了这么久,他的肚子也饿了,到附近的店铺里要了一碗面,狼吞虎咽地吃着。
“你很喜欢吃面吗?”
对面有人问。
“还行,不算特别爱吃,也不算特别讨厌。”一碗面还不够吃,他到隔壁买了两个馍馍,掰开泡到汤里,沾了牛肉汤的馍馍还算好吃,男人一语不发地把馍馍都吃完,又喝完了汤,才总觉得没那么饿了。
他抬头,看着面前的男人,愣住:“你怎么会在这里?”
李成奇怪地问:“你认识我吗?”
“认识,刑侦大队的刑警。”男人心里打鼓,脸上却非要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之前看过你办案,感觉你小小年纪,就这么厉害,很佩服你。”
“可是我并没有上报纸吧。”李成的面刚过来,他一边挑着面,一边看着男人。
面的调料一般都在下面,吃之前得拌好,不然味儿出不来,会让人觉得太但。
“我也不是从报纸上面了解你的。”男人脑子并不笨,聊完这几句就已经想好了要怎么应付李成:“是网上有个论坛,论坛里面都在讨论现在的刑警。”
“哦?”专门讨论刑警的论坛?
李成问:“真的有吗?”
这个论坛要是让不法分子知道,按图索骥,还不得把他们这些警察全给解决了?
“对啊。”男人看着李成:“新生代的刑警之中你的名气是最高的,大家都觉得你办案的思路非常清晰。”
“我没有自己办过案子。”李成认真地解释:“工作到现在,案子全部都是队长帮忙破的。”
“是吗?”男人不置可否:“那其他人应该也是他们的队长帮忙办的吧?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只能说明他们的组长,没有你们组长会办案?”
“也不能这么说。”李成总觉得这个人好像话里有话:“他们是自己办案,我是跟着队长,肯定不一样。”
男人问:“怎么不一样?”
“队长有经验,他们没什么经验,所以肯定会有差距。”李成吃面还不忘看着对方:“倒是你,一个普通人,怎么想着关注刑警?”
“从小看得侦探小说太多,一直想做警察,但是因为条件达不到……”男人有些窘迫地说:“所以只能混日子。”
李成看着他:“混日子?”
“就是没有个正儿八经的工作,天天只能打点儿零工。”男人羡慕地看着李成,他确实一直都梦想着做刑警,这倒是没有骗人。
李成喝了一口汤:“为什么不找个稳定的工作,好好的过日子?”
“那都没劲。”男人看着李成说:“既然做不成最喜欢的工作,那就潇洒一点儿, 做个背包客,到一个城市打一分零工,赚到钱到处转转,玩够了再去其他地方。”
“这不是很潇洒吗?”李成平静地说:“很多人都羡慕你这样的生活。”
男人忽然笑了:“你羡慕吗?”
“嗯?”李成不懂他为什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男人再一次强调:“你羡慕我这种生活吗?居无定所,四处漂泊……”
“很潇洒,但是我并不羡慕。”李成并不喜欢流浪的生活,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因为工作变动,经常搬家。
他也被迫转了无数次的学,经常是还没有记清楚身边同学的名字,又要搬家了。
李成知道母亲搬家这么频繁,也是为了保护他,怕身边的同学知道他的父亲是个杀人犯,会欺负他。
他也能体会母亲的一片苦心,只是他再也不想搬家了。
“为什么?”男人想不明白,不是有很多人都向往着这种生活吗?
到处跑,不用承担责任,一个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且还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
“因为小的时候搬的次数太多。”李成就像是跟多么熟悉的朋友唠家常一样:“那会儿就总是想着,什么时候能稳定下来就好。”
男人挑眉:“所以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