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袭来一股疲惫感,说不清为什么,但是就是觉得好累。想象中的爱情不是这样的啊,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秀英突然觉得非常后悔,如果当初不支持郑京浩做什么生意,或许就不会变成今天这样的局面了吧。老老实实的做演员,也不会缺钱花,做什么生意呢?
秀英敲了敲自己的头,懊恼不已。她开始从头回想这件事,渐渐地皱起了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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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律师事务所出来,三个人的表情都不怎么好。律师给出的建议简洁明了,续约目前是最合理的做法,谈条件的意义不大。如果想解约,以现在的情况看,只能是鱼死网破。
艺人的解约一般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不欢而散’。这种例子太多了,韩庚,吴亦凡,鹿晗,等等都是这个类型。这种解约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一定有一个实力强大的下家,保证解约之后能在这个行业生存下去,而且生存得更好。还有就是这种解约方式的适用人群是出道时间尚短但是已经表现出巨大潜力的所谓新人,只有这样下家才会舍得投入资源。
另一种是‘好聚好散’。这种例子就少多了,大部分不会成功,就算少数成功了,艺人方面的损失也是惊人的。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神话,成员们付出了几乎是全部的身家,换来了‘神话’这个名字和自由,而公司方面也觉得既然人心已去,一个名字留下来也没什么意思,不如到手的真金白银。大家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但是这两种情况对泰妍三人都不适用,首先她们和公司没有达到‘不欢而散’的程度,而且她们也没有下家愿意接手。少女时代十年了,已经过了巅峰期。而且脱离了‘少女时代’的名头之后,她们三个人的商业价值和签下她们所需要付出的代价不成正比。
‘好聚好散’就更难了,‘少女时代’已经成为了韩国的一枚国家符号,其价值远不是当年解约时的‘神话’能够相提并论的,想要从得到‘少女时代’的名字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就算通过一些手段得到了,付出的代价也远不是成员们可以承受的。退一步说,就算得到了‘少女时代’的名字和自由,少女时代也做不到像神话那样一直到现在快四十岁了还能以组合的名义活动。女子组合和男子组合有着本质的区别,寿命上无法相提并论。女粉丝可能会去看四十岁男神的演唱会,但是有多少男粉丝会去看四十岁女神的演唱会?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得到了‘少女时代’的名字,然后什么都没有了,这样的结果是谁也没办法承受的。
鱼死网破,听起来好像很英勇,但是真的敢这么做的人又有几个?现实生活不是童话,没有那么多的想当然。粉丝或许会觉得你们解约了我们养你,但是粉丝的爱又能持续多久呢?五年还是十年?二十年后怎么办?
三个人的被律师所说的现实冲击到了,一时半会儿有点缓不过来,坐在车里默然无语。豆腐仿佛也感受到了主人的心情,老老实实地趴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时不时舔舔徐贤的手。
徐贤摸摸豆腐的头,闭上眼睛深呼吸了一下,再睁开,又充满了活力。
“欧尼,我们不要想这些事了,总会有办法的。今天喝酒吧,我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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