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支钉死老鼠的簪子,不正是刚才向自己求救的女孩儿的吗?
顿时,一股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坏了,中了调虎离山之计!”朱三沅担心着妞妞的安危,急忙转头,想要妞妞加强戒备。扭脸的一刹那,那个矫健的身影再次从身边一闪而过。
没错,就是那个女孩儿!
她把死老鼠高高举起来,像是在炫耀。
“妞妞,你没事吧?当心!”
妞妞摇摇头,告诉他是误会,叫他激动。
女孩儿把簪子抽出来,在老鼠身上擦了两下,把死老鼠丢在脚下,又用衣襟把簪子擦拭干净,放入衣兜,冲妞妞和朱三沅呲牙笑着。
笑得天真灿烂,无比可爱。
朱三沅恶心地差点儿吐了。
女孩儿还想往妞妞那边走去,被朱三沅伸手拦下,“慢着!你是谁?你究竟想要干什么?”
妞妞紧走两步,“没事,误会,全是误会。不要紧张。待会儿慢慢解释。”
“好吧……既然是这样……走吧,去酒馆,咱们边喝边聊。”朱三沅让马尼德和那个女孩儿走在前面,自己和妞妞走在中间,后面是那四个卫兵当保镖。
来到酒馆,朱三沅与妞妞并排靠墙而坐,让马尼德和女孩儿坐在对面,他俩身后站着那四个卫兵。
一个卫兵背对着他们,看着外面的人员,三个卫兵紧盯着面前的马尼德和女孩儿。
这样,朱三沅才有安全感。
“谁先说?这样,马尼德,你先说,刚才说到了你买了一个坑爹的宝贝。继续说下去。”
马尼德耸耸肩,说道:“事到如今,我也不用隐瞒了。我买到的那个宝贝,就是传说中的‘反王斧’,一把非常有分量的大斧子。也许对于武将们来说,那是一件杀人的利器。但对于我们商人来说,那只是一件值钱的古董罢了。
当然,贩卖古董,我并不在行,我最在行的还是贩卖香料和亚麻制品,以及其他常见的商品。我买它,完全是出于降低销售成本的考虑。传说,这个‘反王斧’可以号令天下众匪。要知道,库吉特草原上响马和维基亚雪原上的雪原强盗,多如牛毛!而这一地带,恰恰是图尔加——萨哥斯商路的必经之路。
因此,雇佣商队护卫、沿途上下打点、孝敬各位山大王,是我的一大笔开支,占很高的成本。我本以为,有了传说中的‘反王斧’,就可以不用惧怕沿途响马。可是……哎,谁用谁知道啊!”
朱三沅问:“他们无视‘反王斧’的存在?”
“无视?哈,真要无视就好了!他们也知道‘反王斧’是好东西,干脆就给我抢走了!连同我的其他货物,都被他们洗劫一空。这群狗娘养的库吉特狗杂种!对了,还有雇佣兵狗杂种!
按理说,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我靠着几个老朋友的接济,凑了一笔钱,准备东山再起,并且雇了几个雇佣兵,心说这下不用怕响马强盗了吧?嘿——还真别说,确实不用担心响马了,因为这几个雇佣兵见财起意,刚出城,他们就亲自把我打劫了,卷走了所有的货物和第纳尔……
哎!我只能待在这里了,哪儿也去不了,也没法回家,更没脸再去找朋友借钱了……”
“嗯……我倒有类似的经历,感同身受。”朱三沅扭脸看着那个女孩儿。
这个女孩儿一头金黄色的短发,蓝眼珠,吃相很难看,像饿死鬼投胎。因为眼前这些鸡肉和水果,都是朱三沅掏钱请客的,女孩儿好像吃不够一样,被噎地直翻白眼,喝一口葡萄酒,又被呛到,把混着葡萄酒的食物残渣喷得满桌都是。
妞妞拿手绢擦了擦被弄脏的衣袖,“还是我替她说吧。”
女孩儿鼓着腮帮子,冲妞妞感激地点点头。认可了这位女发言人。
因为之前女孩儿把自己身世都一五一十地告诉给了妞妞。
她叫克雷斯,生在维基亚南部一个偏僻穷困的小山村,生下来就没见过父亲,一直跟着母亲过。后来,库吉特人袭击了她们的村子,并将她母女俩掳走,从此,克雷斯便以奴隶的身份生活在马勒格堡。
她的母亲负责给那里的领主做饭,而年幼的克雷斯就在厨房里帮她母亲打杂。在储藏室里捕杀老鼠,是她童年生活中唯一的乐趣。她身材娇小而灵活,眼疾手快,非常擅长捕捉老鼠,以至于城堡里猫都无事可干。
后来,领主注意到了她的这个长处,于是训练她使用飞刀等武器,把她培养成一个女间谍,为领主窃取情报并执行暗杀任务。她也出色地完成了很多这方面的任务。
跟所有的小女生一样,她也非常着迷于漂亮的小饰品,并且通过任务的奖励,获取了大量的珠宝首饰。于是,她找机会卖掉了它们,并向领主赎出了自己的自由身。
克雷斯来到日瓦丁,是要找一份工作,而为了解决眼下的温饱问题,她只能变卖一两件首饰换钱,于是,就遇到马尼德。
妞妞冲马尼德一努嘴,“接下来,就是刚才发生的事情了。”
“找工作?”朱三沅打量着克雷斯,“你有什么吃饭的手艺吗?”
克雷斯举着沾满油渍的手。显然,她没明白朱三沅的意思。
妞妞替她答道:“她没受过正统的教育,连字都不识。但她身手敏捷,特别擅长使用飞刀、飞镖等武器,她刚才已经给我演示过了……还精于刺探情报。”
想起她才艺展示的过程,妞妞就有些反胃。
克雷斯也听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