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言情小说>都市现代>我和DJ有个约会>二百七十一章 我的名字叫伊莲

这个叫伊莲的女孩,或许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条小奶狗龇牙咧嘴地让人感觉可爱……我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女孩满握着汤匙,并且,用的是左手,还是个左撇子,总之,女孩满握着汤匙,就是两三岁小孩不会用汤匙握紧拳头紧紧攥着的那种持法,拜托,你都这么大了,应该很淑女地用三根手指捏着汤匙好不好。

小奶狗固然很可爱,但是你要知道,那些被遗弃的流浪犬,除却生病的,大多数是性格上面有问题……什么?你说遗弃猫狗不人道?夫妻都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还各自飞,要讲人道,先把离婚率降下来再讲,连人都还没包容,却要包容畜生,这是在讲德云社的相声么?

灯塔国总统都还没解决的问题,咱们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国民,就别操那份心了,有一句话怎么说的?吃地沟油的命,操中南海的心……这博爱的,自称要修十万公里铁路的同萌会会长活过来都要甘拜下风,说不准还要奉承一句,你吹牛逼比我还厉害。

……一只脚在我脚背上踩了一下,然后,一只手又在我腰间轻轻拧了一下,我一惊,转头看了看,克莱尔抿了抿嘴唇,眼神中满是责备,大约是嫌弃我拿着酒杯突然不说话很没有礼貌。

话说,克莱尔的嘴巴真大,你们懂我的意思么!

我撇了撇嘴巴,你看,不是每个人都跟韦德?温斯顿?威尔逊一样懂得打破四面墙。

笑了笑,我把手上的酒杯放在桌子上,酒杯里面的红酒殷红如血,话说,为什么有的人描写个句子就那么骚,什么【品位生活的红,在唇齿间留恋,与心中醉眠】,分开来每个字我都认识,可组合起来我却不懂了,由此可见,我还是不适合喝红酒啊!

拿食指的指甲在桌子上面敲了敲,我这个动作很老道,据大美妞说,法国女人掌握这个动作,就好像老烟枪在别人给他点火的时候用手指在对方手上弹一弹。

坐在桌子对面的富兰克林伍德沃德瞧见我这个动作后甚至怔了一下……我可以理解他的惊讶诧异,这就好像和魔都的朋友去吃早点,他还没开口,你很老道地对老板说,来份咸浆,然后任由老板把滚热的豆浆冲进放着虾皮、紫菜、榨菜末、小葱花、酱油和醋的碗中,随后,把油条撕碎扔进去,拿调羹搅一搅,慢条斯理地吃着。

富兰克林那位西装革履的干儿子米尔斯大约和徽省人进了魔都没两年一个状态,不明白魔都人吃咸豆浆的奥妙,自然也不明白法国佬自诩的优雅,所以说,你就算愿意给别人当干儿子,也未必称职。

果然,富兰克林看了旁边西装革履的干儿子一眼,眼神中很是不满,干儿子很有眼力,顿时察觉出了金主爸爸的不悦,却一头雾水,对自己哪里惹了金主爸爸不满完全不懂。

放下手中的刀叉,富兰克林起身帮我把酒杯添至半满,然后,放下酒瓶意味深长说道:“南,要不是因为你是黄种人,我真以为你是一个地道的法国人……”

这话我就不爱听了,就我在米国所见,一百个里面起码九十五个没有我的皮肤白,真是见了鬼,把我划为有色人种,那些没我皮肤白的反倒自称白种。

我倒是没觉得谁高贵谁低下,就我从小接受南解放同志和张春兰同志的教育来理解的话,无产阶级劳动者最高贵,可问题是,这些家伙老把自己隐隐放在高人一等的位置上,那我就不乐意了。

套用一句东北话,那咱们倒要掰扯掰扯。

“富兰克林,你在生物科技上的成就我还是很佩服的……但是……”我装腔作势地说了一句,“恕我直言,富兰克林,你大约不读史。”

这句话在英文中很拗口,没办法,我这种英语口语的水平,大概也就是米国佬民调中所谓【8000万阅读困难人员】中的一员,也正是因为米国佬有这么多文化水平底层,才会诞生所谓的反智主义吧!

没办法,换我当副总统,我也会在记者招待会上大放厥词,我们米国人有选择愚蠢的权力……人家不是真愚蠢,而是为了拉全国四分之一的选票。

富兰克林虽然形象邋遢了一点,或许也不叫邋遢,而是科研人员的一贯作风……总之,不修仪表的富兰克林其实很有我天朝【闻弦歌而知雅意】的意思,所以,他耸了耸肩,摊手说了一句抱歉。

讲真,作为一个科技富豪,他做的已经很不错了,但是,我需要的不是他的一句抱歉,而是……他根本不懂,我天朝崛起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最后百川海聚,终成大势。

所以我是很认真地在说下面这一番话。

“富兰克林,我知道,在你们眼中,我们天朝是一个遥远的古老的神秘的东方的……嗯,那个国度,但是,跟强大没关系,或许还很愚昧,可是你得知道,我们的国度有上下八千年的历史,光是信史就有三千年,别的国度三千年前在干什么?在把神话当做历史。你要知道,哪怕在五百年前,西班牙驻菲律宾总督写信给自己的国王,还称呼我们天朝人为【留着长长头发的白种】,怎么一转眼,我们就成了等而下之的有色人种了?”

我看了四周一眼,继续说道:“持心而论,这世界上所有人种都以白为美,连黑人也不例外,肤色淡的算是美,可是……真奇怪,就我所见,这里就数我皮肤最白,连克莱尔……”看了一眼身边的克莱尔,我耸了耸肩,“我不得不说,因为雀斑和色素的沉着,她


状态提示:二百七十一章 我的名字叫伊莲--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