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小花对此看的很坦然,心态极好:“我妈从小就说我命硬,寻常小鬼收不了我,这一次生死难关我挺了过来,在一些老人眼里,这就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以后日子会过得越来越顺遂的!”
何矜夏不由点了点头,“对,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末了,她又补了一句:“跟着我混,有肉吃!”
程小花神情严肃地点了点头:“对,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一康复完全就跑来找你了。”
养身体的时候她也在关注着娱乐圈,知道矜夏拍的《特别行动》大火,一线明星的门槛已经够上了,踏过去只是时间的问题。
一线明星在圈里的影响力有多厉害,这点程小花不用罗佑科普都深有感触,那是跟以往不一样的世界。
传说中明星过的极为奢侈,每天都是香槟美酒环绕,身上穿的是最大牌的衣服,提着最大牌的包包,熬着最贵的夜用的是最贵的晚霜……
简而言之,只要成为了一线明星,过的就是神仙般的日子,接触的人和物都会提高很多档次,可谓是真真正正的名流贵族。
程小花身边没有这种人,也对这种生活很感兴趣,哪怕自己到达不了,但也能去看看好好感受一下嘛,都是如花一般的年纪,对奢侈的生活非常好奇。
为着这股好奇,程小花说什么都要跟何矜夏在一起啊!
更何况,她最喜欢的男演员还是何矜夏的男票呢!
能当矜夏的助理,看见偶像的机会就大大增多,这么想着,程小花更不愿意离开矜夏了。
何矜夏不知道小花姐心里的小九九,哪怕是知道了恐怕也只会赞一句可爱,小花姐是真的对她很好,她不至于把虚情假意跟真的好意弄混。
见小花姐如此开心,何矜夏的脸上都不由轻轻勾起一抹微笑,她转头看着窗外,城市一片霓虹闪烁,透着一股繁荣昌盛的劲。
何矜夏深深吸了一口气,这个时代,真好!
回到洞庭湖岸,何母等人已经旅游回来了,正齐聚在客厅里整理礼物,何矜夏打开门走进来她们都没有察觉。
她眼睛一转,悄悄地走到她们后面去。
芮姨摸着两柄长条红蜡烛,打量着说:“这个红烛好,上面刻有了金色的龙与凤,龙凤呈祥,寓意极好,可以当作是他们的新婚礼物!”
何母道:“结婚哪里有人送蜡烛的啊,我们那边的习俗是红烛一定要携带上的,但作为贺礼却没人送,都是送红包首饰之类的。”
首饰?
芮姨眼睛一转,脑海灵光一闪,赶紧往下翻找出了一条珠串:“那不如把我买来的这串天珠送给他们,有蕴养人的功效,也算珍奇。”
何母赶紧摇了摇头,这串天珠是啊芮在藏区那边参加拍卖会拍卖得来的,叫做“千年至纯六眼天珠”,花了三百万才拍下来,这件东西太过贵重了!
“不了,天珠本来就是你买给自己戴的,有延年益寿的寓意,作为贺礼太贵重了。”
芮姨不听劝,大手一挥道:“没事,就因为这串天珠寓意好,所以我才更想送给他们,延年益寿的珠子我有很多,这几年盛衍都给我淘到一些,那什么蓝宝石绿宝石琥珀之类的。
都说天珠难得,能看见一面都是有缘人了,更不用说能拥有,就把这串送给他们。”
芮姨挑了挑眉,眉飞色舞地说:“我觉得送首饰太普通了,盛衍自己就可以买给他老婆,但这天珠,可不是说买就能买的,就这么定了!”
何母见她这样,也不再劝了,愁眉道:“我本来打算送她们一人各一套黄金首饰的,黄金可以世世代代传下去,搁在哪儿都不过时,必要时刻还能当作钱渡过难关。
只是黄金首饰对比起你这天珠却是俗气了一点,要不我再换一个礼物?”
唉,天珠难得,不是什么宝贝都能跟天珠等同价值啊,更何况超过百万的礼物,何母一时也没这么多资金能拿出来。
何矜夏的声音忽然在这时蹦了出来:“妈,没关系,就给我打套黄金首饰好了,我喜欢黄金首饰,到现在我都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首饰呢!”
这声音把何母跟芮姨都吓了一跳,两人身子往后倒了倒,看见了她,拍着胸脯惊魂未定道:
“你是从哪儿蹦出来的?”
“你怎么走路没有声音啊?”
何矜夏笑眯眯地说:“当然是光明正大打开门走进来的,不过你们两个忙着整理礼物,动静很大,所以就没有听到我开门的声音了。”
何矜夏揽着何母的手臂,缩在她怀里撒娇了起来:“妈,就给我一套黄金首饰嘛,我喜欢黄金,最喜欢黄金了!”
矜夏明白,何母跟芮姨不同,芮姨从小家境富裕,芮姨平常时的消费也不是普通人能够比的,盛衍能这么出色离不开从小环境的熏陶。
以芮姨的条件,拿出一条天珠当贺礼不会困难。
但自己母亲不同,虽然以前家里开着小店吃喝不愁,但也不是大富大贵,消费都是普通人家水准。
想要拿出跟天珠媲美的贺礼,恐怕是很难了,更重要的是母亲所经营的超市开了不到一年,投入的成本还没赚回来,目前仍处于负债水平。
母亲身上也没多少钱,更不可能跟她借钱去买价值更高的东西送给她。
所以与其让母亲这么纠结,还不如何矜夏这边递条梯子,跟她说自己喜欢黄金。
事实上,何矜夏也挺喜欢黄金的,有哪个女子不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