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言情小说>都市现代>奶爸的田园生活>第三百六十四章 野鸡打架

老师在群里统一回复了,要带一块小手帕,不是毛巾,是小手帕,明天玩游戏用的。

果然,还是问老师靠谱一点啊。

小手帕,一会儿回去了,先给她,免得明天忘记了。

此时的桃花村,夕阳斜照,游人漫步。

苏有月看着程心心小胳膊小腿的,感觉她既听话,又可爱,又萌。再想想自家的小子,这么大的时候淘气得要命,每天都是上蹿下跳的,让他不由得都想再生个女儿了。

他笑问道“心心,你长大了想干什么呀?”

程心心牵着爸爸的手,一跳一跳的走着,奶声奶气地说道“我长大了,要去麦当劳打工,天天吃雪糕。”

周围的人不由得一阵爆笑出声。

果然是孩子的世界啊!

去麦当劳打工就能满足她对未来的幻想。

程赫无语摇头,暗想着,自己天天变着花样给她想着弄吃的,偏偏这家伙天天想着麦当劳。

程心心接着说道“小雪姐姐就是在麦当劳打工的,她天天可以吃雪糕。”

她说的小雪,指的就是温雪。现在温雪快要参加高考了,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时间回来了,在学校复习或者别的。

去年有一段时间里,她就是周末在麦当劳打工的,还请过程心心吃东西。

程赫无语,难道说,程心心对温雪的印象,就来自于麦当劳?以至于现在她的理想,就是长大了要去麦当劳打工?!

不过,低头看看程心心,小丫头并不知道大人哈哈大笑,是在笑什么。反正她也跟着笑了。

她想,大概是在夸自己吧?

于是也跟着笑得美滋滋的。

程赫也不急于纠正她。

这时候的想法,只是她纯真的念头而已。还是童年好啊,高兴就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必管这是否是标准正确答案。

此时的桃花村,总体人流量比白天少了一些。很多人只有一天时间,所以下午时分就要动身回去了。

没走的,都是不走的了,要么住酒店,要么住农家乐或者民居。

有的已经吃过晚饭,出来再随便遛一下,消消食,看看夕阳;有的还没吃饭,随意在某个大石块上坐着,欣赏日落晚霞什么的,也很惬意。

反正吃的不用愁,好几家农家乐都还在营业,再不然,民居也可以点个菜什么的。

刘志诚再次感叹“真好!真的,我都挺羡慕的。如果我能抽得开身,我就想开一间类似这样的庄园,接待游客不说,自己住得也舒心。”

苏有月笑了一下,也说道“是啊,谁不想呢!其实人的一生,你说图什么呢?还不是白天三餐,夜晚一张床嘛,解决了这些,其余的事情都不是大事。干嘛非要跟自己过不去,把自己逼得那么紧呢!”

正谈笑间,就现前面有几个人聚拢了起来,围着的中心,是两只鸡在打架。

其实,鸡打架、鸭子游水、鹅撵人,在农村太普通了,但是来游玩的人,却觉得很是稀奇,都凑了过来。

甚至还有人拿手机在拍视频。

程赫只能说,这些人没见过的,真是看什么都稀奇。

话说,今天打架的两只鸡,还真有点特色。

一只是肥壮的本地家养公鸡,另一只是驯养的一只野鸡。

野鸡的个头要小些,身手看起来要矫健些,而且颜值似乎也高些。

家养公鸡很多人至少在菜市场见过,不那么惊奇,但是野鸡却不是那么常见的。很多人都是第一次见,还是问了别人,才知道那只漂亮些的是野鸡。

这是村里程林华家里养的鸡,野鸡是在山里捡到的野鸡蛋孵化养的,属于家养野味。

不过数量不多,是不会舍得卖的。

这只野鸡浑身的毛色亮,五彩颜色,很是炫丽,最吸引人的是,它的尾巴是长而尖的,而且颜色也很漂亮。不像公鸡那样,尾巴一大把。

单论个头来说,野鸡比家养公鸡小,但是它的尾巴长,而且它灵巧好斗,所以,战局很牵动人心。

两只鸡怒目对视,脖子那一圈毛都鼓了起来,正在互相敌视着,你进我退,你退我追,局势颇为紧张。

于是,很多人明白了,什么才叫“斗鸡眼”。

两只鸡你来我往,短时间就走了五六个回合。鸡打架无非是互啄,咬住对方头上的毛就往外扯。

有些小说里经常会用“菜鸡互啄”来形容打架双方都很弱,没看头,但是从现场来看,围在周围的人偏偏都看得津津有味。

还没见过野鸡打架的呢!

其实,“斗鸡”是一项年代久远的竞技娱乐活动,早在唐朝时就盛行了。

不过,今天的斗鸡却不属于竞技。

两只鸡今天都斗性很高,大有把对方啄死的意图。

几个回合下来,野鸡突然身子一僵,不动了,直挺挺的倒了下去。

今天它挨啄挨得不行。

围观的人都不由得笑了起来,没想到是这样的战果。本来以为,野鸡的斗性强,还要再打一会儿的。

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束了战斗。

只是那只野鸡有点怪啊,输了就逃呗,怎么会那样一僵,然后突然倒地呢?有点意思。

第一次见到野鸡,并见到野鸡打架的人,都觉得挺有意思的。

程心心牵着爸爸的手,说道“爸爸你看,那鸡倒下去了。”

小丫头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景象呢。

那只家养大公鸡得胜,顿时骄傲得不行,在战场上踱来踱去,引颈仰天长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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