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墙之上,着一个身材庞大肌肉魁梧的中年男子,身高两米之余,脸庞刀斧削过一般,刚劲有型,他是目前人狼族的老大Щ
一只名叫格雷芬的人狼微微躬身做出汇报:“老大,丧尸似乎对咱们的偷袭有着提前的判断,所以他们早已做好了埋伏,咱们的夜袭计划失败,反倒是损失了好多弟兄。”
罗恩遥望着远方,那炯炯有神的目光似乎火炬一般可以照亮漆黑的夜空:“咱们与丧尸之间争斗了这么多年,依旧没有将其压制下去,反倒是他们的数量正疯狂地增长,必须要想办法将这群难缠的东西铲除,若不然总有一天,各位都将成为阶下囚。”
“老大所言极是,不过丧尸极难对付,若不然也不会生存了数百年,他们就像芦苇一般,百折不断。”
“我们可以借助逆天的力量,例如某种圣品。”罗恩心中似乎早已有了答案,目光精芒闪烁。
“老大有何高见?”
“在东方国度华夏国,曾经出现过某圣品覆天卷,它可以封住强大的隐修者、古武者和亡灵等厉害角色,当然也能对付丧尸,只是这么多年来,覆天卷一直没有下落,如今我已获得了准确消息,寻找覆天卷的地图在一个名叫李飞的手中,你们立刻前往华夏国,找到他,让其交出神印。”
“是。”此时事关重大,格雷芬不敢耽搁,立刻带人前往。
罗恩的嘴角露出一弯残忍的笑容:“丧尸们,早晚我会将你们斩尽杀绝,片甲不留!”
说完,他仰天怒吼,月光之下,他的身躯陡然暴涨到四五米,变成了一头异常庞大的野狼模样,眼神中充满了残暴之光,锋利的牙齿亦令人感到不寒而栗。
与此同时,在某个宽敞的山洞内,四周燃烧着篝火,其中聚集着数百只丧尸,他们脸色苍白,嘴唇猩红,獠牙森白,不少人受了伤,身上一道道醒目的鲜血淋漓的抓痕,想必是在之前与人狼的混战中所留下。
“人狼的野心终于还是暴露了出来。”一位脸色年轻丧尸长叹了一口气,“咱们与人狼族是宿敌,争斗几数百年,这种情况直到几十年前双方签订了互不冒犯的和平协议才终结,想不到他们然单方面撕毁条约,对我们进行偷袭。”
说话的丧尸名叫派尔森,是这群人中目前辈分最高的,职位是亲王。
在丧尸家族中,按照职位的大小,分别有亲王、长老、领主、尊主、氏族、初拥等,亲王通常已活了两百到一千年,他们拥有众多强大的能力,血族社会中拥有一席之地,最少有数百人子嗣或者仆人,掌握了一定的权力。
别看派尔森看上去像一个年轻人,实际上他在这个世界上已经生活几百年甚至是一千年,只是容颜丝毫没有留下岁月的痕迹。
一位普通的丧尸说道:“亲王,咱们跟他们拼个鱼死破得了,大不了同归于尽。”
说话间,他身上的一些伤口还是慢慢地愈合,恢复如初。
派尔森目光冷冷一扫:“幼稚,你是想让咱们族人在这个世界上灭绝吗?”
“不敢。”对方深知自己说错了话,连忙下跪。
“想要除掉人狼谈何容易,他们的力量向来强大,而且这么多年来一直默默地发展着势力,就是要将咱们赶尽杀绝,如此形势之下,万万不可冲动,以免羊入虎口,自掘坟墓。”
“难道我们就这样坐以待毙吗?”
“怎会,我们喜欢黑暗,但更渴望光明。”派尔森仰望着山顶,一缕月光从上面倾洒而下。
他颇为遗憾地喃喃自语着,“只可惜咱们族人有着致命的缺陷,那就是无法接受阳光的照射,唯有佩戴着特殊的戒指方可存活,否则必然灰飞烟灭。”
众多丧尸个个沉默不语,没错,这个缺陷严重影响到了他们在白昼时分的战斗力。
“唯一能够改变这个缺陷的就是传说中的天地之脉。”
派尔森娓娓道来,“不过在这个世界上仅有一例天地之脉,他便是华夏国的李寻欢,很多年前,菲莫莉受命前往东方国度寻找此人,却莫名地失踪。”
派尔森也许并不清楚,李寻欢有个儿子,也已经长大,同样是天地之脉的拥有者,他就是李飞。
丧尸们继续沉默,菲莫莉在他们之中最漂亮的,就这样消失了多年,实在是令人扼腕,当然最遗憾的就是没能够获取天地之脉。
派尔森突然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好消息就是,我们已经发现了他们的踪迹。”
“实在是太好了!”
先是一愣,随后丧尸们欢声雀跃,有的是因为失踪的族人终于有了下落,有的是因为有了天地之脉的消息,不得不说,这是双喜临门的好事。
“经历这么漫长的黑暗,咱们终于迎来了曙光。”
每个人的脸上都充满了期待与向往。
“现在就将他们带回来。”
派尔森吩咐着一些得力助手,“,不要让人狼发现你们的行踪,或者说,你们就算是死了,也不要让他们获知李寻欢的存在,否则对方一定会想尽办法杀掉他,灭了咱们的希望。”
一名丧尸郑重地点了点头:“是,我们会小心行事,假如被人狼发现,誓死杀敌,如果能够换来族人的强大,就算是死,也是值得。”
“祝你们好运!”
派尔森在说话的同时,不觉想到了丧尸族与人狼族之间的种种恩怨,当然是他们之间彻底撕破脸的是一件更加特殊的事。
当初,人狼莫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