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道很不错,野生的麋鹿跟人工喂养的有很大不同,肉质很鲜美,而且因为长期食用云杉等一系列带有香气的植物,所以肉质更为鲜嫩。
王爸用刀子切开一块儿然后用叉子放进嘴里面,嚼两口,不由得对着赫里斯竖起了大拇指,肉汁在齿间迸发,鲜美留香,肉质八分熟,刚刚好,尤其是那一点盐巴,放的更是恰到好处,将原本就鲜美无比的鹿肉更加提升了一个高度。
王才也是忍不住的点头,确实,虽然赫里斯的厨艺不怎么样,但是这个鹿肉本来的鲜味儿却掩盖了他厨艺的不足。
赫里斯咧着嘴,不时地用手抹了一把嘴角的油,络腮胡子也是随着咀嚼不断的蠕动着,看着吃相很香的两人,心中也是满足不已。
这就是他在这里的原因,外界太纷扰了,一切都是奔着钱去,忙忙碌碌干了一天的活,每天面对着高楼大厦,灯红酒绿,就像是一个活死人一样,每天机械一般的活着。
金钱已经遍布了全世界,每个人都为此而生存,吃喝拉撒睡都需要钱,钱可以称得上是衡量人的标准了。
现在人奉行人人平等,但是真的平等吗,不见得,因为在经济上,钱,已经把人分为了三六九等,有钱人是大爷,没钱的就是乞丐。
赫里斯也算是一个小康家庭了,吃喝不愁,不过每天却重复同一件事儿,上班——下班,如此的重复,终于,他受不了了,他受够了这个钢铁混铸的都市,拎着包来到了这里。
所有的一切自给自足,一个小木屋足够他睡觉了,每天的狩猎足够他果腹了,周围的一切足够他生存了,这就够了,不需要再奢求什么了。
抛开嘈杂,抛开世俗,蹲在一个密林之中,远离尘嚣,坐看世界风轻云淡,云卷云舒,一切都那么的平淡,这却是他所喜爱的,他并不为此感到后悔。
吃过饭,在雪地里面漫步,对于刚踏入密林之中的王爸来说,一切都那么的新鲜,大雪压松,宛如一个老人一般,如果再来一场大雪,这颗树绝对会被压折。
世间万物都遵循其规律,就像是这棵树,大雪压折之后,等过段时日,赫里斯直接将它变成木材,变成火炉里面的取暖东西,给他在寒冬之中提供那么一丝暖意。
万物都有好有坏,就像是赫里斯自己,他就算躲在密林之中远离尘嚣,但是却还要依靠他已经烦躁的尘世,一些东西还需要从那里面重新获取,这其中就不免需要钱,这也是听到王才的提议他一口答应的原因。
大雪封山,目光所及,一片白茫茫的世界,空气清新,吐出一口气都变为了白雾,一切的嘈杂都没有了,站在那里,忍不住的高声呐喊,声音传荡在山谷之间,来回回荡着。
脚踩着雪地上,嘎吱嘎吱作响,清脆,却不刺耳,密林之中也是不时地传来一些动物活动的声音,虽然小,但是却让这里遍布了一些生机。
“麋鹿”王爸低声喊道,随后就将后背背着的枪给取了下来。
赫里斯按着王爸的枪口,缓缓说道“别激动,它们有它们的生存,我们也有我们的生存,我们今天已经杀了一头麋鹿了,足够食用两个月了,不需要再杀了”
语气平淡却不容置疑,这是他的生存法则,也是他在这里生存那么长时间得到的结果,人不可能一辈子从大自然中汲取,还要反哺,要不然,不单单这个山林,就是整个地球到最后都会抛弃你。
王爸点了点头,不过并未把枪给收起来,直接递给了赫里斯,笑道“这么长时间了,我看你的枪也磨损了不少,这把枪就送给你了,你也知道夏华的规矩,所以我们根本带不回去的”
赫里斯还想推辞,可是王爸接着说道“如果你不要的话那我就只能直接毁了它了”
“谢谢,我的朋友”赫里斯直接给王爸来了一个熊抱,随后将枪跨在了后背上。
在开第一枪的时候赫里斯就察觉出来这把枪有所不同了,这个枪最少有效距离应该在两千米以上,这就意味着这把枪简直完虐市场上的平常的枪械,而在这山林之中,有了这把枪,他也不同担心因为靠近让一些本应到手的猎物给发觉逃跑了。
一旁的王才看着自家老板那一幅‘你小子别想给我带回国’的眼神,也是无奈摇头,将肩上挂着枪递给了赫里斯。
“王,您真是一位慷慨大方的首富,谢谢你”赫里斯感谢,手中动作却不慢,直接将枪背在了身上。
王才也不在意,这些枪用的材料是石墨烯和金属的结合而已,并不算太难制造,只不过要是让别人制造的话会很昂贵罢了,反正自己要是想要的话随时都能造,没必要纠结这一把枪。
三人缓缓而走,赫里斯的热情更加高涨,不断的讲解着周围的一切,甚至就连他那刚刚得到的十万美金也打算利用了起来,一步步讲着该怎么花。
边走边聊,很快,三人就回到木屋旁边,赫里斯也是一脸不好意思的样子,嘴中最终还是开口了,眼中直视着王才身上的子弹说道“那个,慷慨的首富先生,不知道能否把子弹留给我呢?”
谁说外国人不懂的拍马屁的,这不是挺能拍的嘛。
枪械的弹槽实际上跟别的子弹一样,尤其是赫里斯的枪,两者用的子弹一样,赫里斯这是本着不浪费的原则才这样干的。
将子弹留给这个赫里斯之后,王爸和王才也准备告辞了,今天一天的也快要过去了,新鲜的鹿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