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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天皇发诏书承认“南朝天皇为正统”,三天后,冯国璋再度带兵入宫面见明治,要求日本政府以“弑君”罪,宣布黑龙会为非法组织,解散黑龙会,并在日本警察厅在全国通缉黑龙会的头子内田良平和头山满,头山满、内田良平仓皇出逃,朱帝象等人也偷渡到美国旧金山避难。水印广告测试水印广告测试冯国璋在东京等地展开大搜捕行动,铁血手段镇压黑龙会,屠杀黑龙会成员三万多人,从此冯国璋在日本也有了“冷血屠夫”的外号,日本人吓唬哭闹的孝子,都用上“冯国璋”的大名。
冯国璋在搜捕黑龙会的成员时,缴获了大批内部资料,其中就有朱帝象和内田良平等人签订的割让东北和满洲、蒙古给日本人的合作协议,还有其他条约。他电报请示宋骁飞,宋骁飞看了这些条约,嗤之以鼻,下令将这些协议的原文刊登在全国报纸上,还出钱刊登在《泰晤士报》、《纽约时报》等世界知名报纸上。这些条约,声明黑龙会帮助朱帝象颠覆中国政府后,两国宜相提携而定左之盟约:
第一条中日两国既相提携而他外国之对于东亚重要外交事件则两国宜互先通知协定。
第二条为便于中日协同作战中华所用之海陆军兵器弹药兵具等宜采用与日本同式。
第三条与前项同一之目的若中华海军聘用外人时宜主用日本军人。
第四条使中日政治上提携之确实中华政府及地方公署若聘用外国人时宜主用日本人。
第五条相期中日经济上之协同发达宜设中日银行及其支部于中日之重要都市。
第六条与前项同一之日的中华经营矿山铁路及沿岸航路若要外国资本或合办之必要时可先商日本若日本不能应办可商他外国。
第七条日本须与中华改良弊政上之必要援助且速使之成功。
第八条日本须助中华之改良内政整顿军备建设健全之国家。
第九条日本须赞助中华之改正条约关税独立及撤废领事裁判权等事业。
第十条属于前各项范围内之约定而未经两国外交当局者或本盟约记名两国人者之认诺不得与他者缔结。
第十一条本盟约自签订之日起拾年间为有效,依两国之希望更得延期。
世界舆论一片哗然,原来黑龙会是要颠覆中国政府的,各国对冯国璋在日本的行动多了几分理解。
这份秘密文件上只有朱帝象和陈美其的大印,是他俩和内田良平秘密签订的,复民同盟会很多内部骨干对此事都一无所知。从《纽约时报》上看到这份“密约”。复明同盟会的二号人物黄克强怒气冲冲跑去找朱帝象,把报纸扔在他的脸上:“以前你让我们按手印效忠你个人我也就忍了,现在竟然革命尚未成功,你就忙着和日本人干如此苟且的勾当。你快告诉我这不是真的。不然,我今天马上就脱离复民同盟会。”
朱帝象一脸委屈。道:“黄克强同志,我这也是迫不得已呀,你想想,我们什么都没有。不拿这些跟日本人合作,他们会资助我们吗?我们现在不强大,等我们夺了政权,上了台,这些条约自然就只是废纸一张。”
黄克强哈哈大笑:“原来你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自己能上台。”
朱帝象道:“你还是不懂政治,所谓政治。就是我们上台,让别人下台。”
黄克强握紧拳头,一脸鄙夷地说:“道不同,不相为谋。从即日起。我宣布脱离复民同盟会,谁愿意跟着你干,谁就干吧。”
说完,黄克强便转身离开了,只剩下朱帝象孤独落寞的眼神。
就在朱帝象最困难的时候,复民同盟会另一位元老陶章成,还落井下石,站出来揭发朱帝象收了日本人的一大笔钱,却没有交给复民同盟会,宣布另成立光复会,拉走了复民同盟会的一半会员,黄克强、宋仁教等人也另外成立民主同盟会。复民同盟会分裂,一分为三,朱帝象几乎成了孤家寡人,就只有陈美其等几个死党跟在身边。他忽悠一些唐人街的华侨给他捐款,但美国华侨大多也看了报纸,所以他筹款不多,最落魄的时候,不得不去美国的餐厅刷盘子。
宋骁飞在国内,也开始启动了民主改革,成立了以他为首的中国民主改革委员会,参议长容闳、副总统张之洞、内阁总理盛宣怀、司法总长梁启超、教育总长严复等人都是委员。
宋骁飞决定先从推动法治中国开始,他在主持开会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民主是个好东西,我们复兴党刚成立时,就制定了目标,要把国家建设成为富强、文明、民主的国家。现在很多人误以为民主就是美国的两党轮流执政,这是大错特错,民主一词源于希腊的‘demos’,意为人民。有人说我们复兴党是一党独裁,就是不民主,这些人,是识洋不化,一党独裁,换句话说,就是‘一党长期执政’,这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就是政治稳定,很快就能做决策,缺点就是容易照成横行。不过只要我们从严治党,从制度上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这个问题会解决的。民主最核心的,是要限制政府的权力,其实中国的民主程度并不低,县级以下都没有政府。民主社会奉行容忍、合作和妥协的价值观念,绝对不是那些鼓吹暴力的革命分子能理解的。而且,不是说,有了民主,国家就能一下文明富强了,人民就吃饱穿暖了,实现民主需要具备相应的经济、文化和政治条件,不顾条件而推行民主,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性的结果。法国1793年发生的大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