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漱已毕,试一试衣服,大小正合适,见府里连个仆人也没有,所有的事情,都挑在樊娟的身上,赵云心中不忍,便跟她商量“我看干脆雇几个人来府里吧。”
“不用,不用!”
樊娟急忙摇头,心想“要是真让他招来一群漂亮的丫鬟,那还得了。”
见赵云要梳理自己的发髻,樊娟立马跑了过来“我来吧,你一个大男人,笨手笨脚的,这种事情,以后就交给我吧。”
“这……”赵云略显尴尬,刚一愣神的功夫,樊娟便把梳子一把抢了过去“这有什么,难道我还能吃了你不成。”
赵云无奈的叹了口气,见她手指上多了几道伤痕,掌心也多了几个厚茧,赵云刚要追问缘由,一想到刚才樊娟给自己准备热水来回忙碌的身影,便全都明白了。
虽然,赵云这里,只有简单的几间房子,一切都很简陋,事情也很少,但是,这些事情都是樊娟一个人在忙,她毕竟是个姑娘家,却是委屈了她。
“我看这样吧,还是雇几个人吧。”
“雇人?怎么了?为什么要雇人,我哪里做的不好吗?”樊娟吓了一跳,心里有些慌乱,生怕赵云会把自己赶走。
“总不能所有的事情,都交给你吧,你不觉得累吗?”赵云温声问道。
“不累,一点都不累,再说,也没有多少可忙的,我一个人忙得过来,如果大家发现,你身边雇了很多仆人,背后一定有人非议,说你贪图安逸,这可不是好兆头啊。”
为了打消赵云雇人的念头,樊娟只好搬出大道理来劝说赵云。
“何况,你本身就是穷苦出身,身边有我一个,还不够吗?”
这话很容易让人误会,赵云从镜子里发现樊娟偷偷在笑,甚至有些得意,便知道,她是故意这么说的。
赵云叹了口气,指了指她的手“你看看,你自己都成什么样了,不辛苦吗?干脆我给你换个地方,怎么样?”
“换个地方?不要,坚决不要,我现在已经没有亲人了,我害怕别人欺负我,只有留在你身边,我心里才不害怕,呜呜……”樊娟突然抽抽噎噎的哭了起来,眼泪说来就来“从常山到洛阳,你不知道,我受了多少委屈,差点被人给欺负了……”
赵云一时手足无措,只好说“算了,你乐意留下就留下吧,但是,留在我身边,我可不会把你当成富家小姐照顾啊。”
“我才不稀罕呢,何况,我早就不是富家小姐了。”
樊娟看的很开,一听赵云不赶自己走,眼泪说停就停,紧跟着,马上破涕为笑。
赵云虽说对女人没什么经验,但是心却很细,通过观察,他发现樊娟很有心计,甚至有些‘势力’。
有心计的人,赵云不太喜欢,但她,却跟别人不同,她心地不坏,只是想让自己过的好一点。
当然,她并非追求锦衣玉食高人一等的生活,她的心计,更像是在保护自己。
赵云能感受到,她身上的这种变化,应该是在逃难的路上,逼出来了。
为了不被人欺负,她必须学会改变,学会适应身边的一切,久而久之,也影响了她的性格。
自从来到洛阳,她的身上,没有半点脂粉气,大小姐的脾气也不见了,人既勤快,又会照顾人,也肯吃苦,这已经很难得了,谁的身上,人无完人,就算她偶尔耍点心计,赵云也能接受。
她举目无亲,孤苦无依,又是一个姑娘家,在乱世生存,假若没有一点心计,能行吗?
“不得不说,咱们常山一带还真是竟出名人啊。”
赵云不爱说话,樊娟却是个话匣子,为了缓和气氛,她掰着手指,笑着说道“张燕,你知道吧,那也是常山人,虽说现在被袁绍打的躲进了山里,实力受到了损失,但也是赫赫有名的大人物。”
赵云点了点头,他非常赞成,张燕这个老乡,可一点也不简单。
兵力最多的时候,聚众百万,连袁绍都对他忌惮三分,就算被袁绍打败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张燕的实力,依然不可小觑。
“第二位,就是你了。”
樊娟指了指赵云,嘻嘻的笑了,好像夸的是她自己一样,非常开心。
“第三位,算起来是我们常山附近的,是个女孩。”
赵云看了她一眼“你该不会是想说你自己吧?”
赵云心想“算起来,她的确也算一个名人。”
“嘻嘻,我勉勉强强了,我说的是另外一个,你听说过玉衣的传说吗?”
“玉衣?”
赵云愣了一下“那不是死人才会穿的衣服吗?”
玉衣是女人死后入葬时穿的殓服,除了王族和皇家的女人,一般人可没有这样的资格。
樊娟哼了一声“你不明白,玉衣可可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玉衣的传说,指的就是中山无极限的甄家的五小姐甄宓。”
“究竟是怎么回事?”一听到甄宓的名字,赵云顿生好奇之心,忙追问缘故。
原来,甄宓的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突然对人说,他看到了仙人给女儿披上了玉衣,这件事,甄家口风一致,加上甄家地位在当地非常显赫,一来二去,事情就传开了。
当地的百姓,渐渐的,也都信了,都认为将来这位甄家的五小姐,一定能嫁入王室或者成为皇家的女人,因为只有这样,死后,才能穿上玉衣。
赵云听了后,扑哧笑了,还别说,《三国》中,甄宓先是嫁给袁熙,后来曹操攻破邺城,她又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