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好用!不过这墨水太大了点,最好再重新弄一下。”小花满意地说,这钢笔当然不能和上辈子相比,但好在这是个用毛笔的时代,书写的特点就是字体大,而这钢笔虽说出墨大,但相对于毛笔而言写出来的字已经是相当小的了。
“我一定会重新研究的。”老师傅精神振奋,他也看得出来,这新的书写用具的特点,一想到可以青史留名,他就兴奋不已。
“那就麻烦师傅了。”小花满意地出去了。
“小姐真厉害!”橘子双眼都是小星星,这可算是书写用具的改革了。
“其实没什么……”小花有些不好意思,赶紧转换话题,“对了,还有墨水也研究一下,墨水最好的没有一点杂质的,现在用的墨可不行……”
要买的东西终于买好了,一行人也觉得肚子饿了,决定去吃东西去。
橘子对吃的东西倒不是那么执着,但小花和铁牛要吃的东西就一个要求:要很多很多的肉!
三人跑到最近一个有名的小酒楼去吃饭,这个郭家酒楼不大,但在京城算小有名气了,因为这是一家专门做蹄髈的老店,消费的对象主要是一般中下等人家,做的东西非常实在。小花老早就听铁牛说过这家店了,今天还是第一次来。
小花等小二送菜上来时也只有一句话,这真是太实在了!这里的蹄髈分小盘大盘特大盘,小花点了份特大盘的蹄髈。一个巨大的盘子,大块大块的蹄髈在酱汁中显得油光发亮,香味迷人,一块就有一个碗口那么大。
“这蹄髈也未免太大块了,吃起来会很没形象的。”橘子抱怨说,这蹄髈虽然卖相不错,但切的这么大块,真是一点都不精致,怪不得这郭家酒楼有名也只是在老百姓间,权贵之家做菜讲究精致好看,这么大的蹄髈吃起来肯定不雅。
不过小姐和铁牛明显很喜欢,两人都是喜吃肉的而且都是饭桶,一人一大块开啃,小花见橘子不动手便给她挟了一块放入她面前的碗里,橘子只好小心地挟起来吃,周围点了蹄髈的人能吃得好看的极少,不少人衣服上都沾上的油渍,橘子还看见有人不顾形象的直接拿在手上啃。
“吃吧,这红烧蹄髈可是这家店的招牌菜。”小花笑眯眯地对橘子说,“反正这也没认识的人,谁管你吃饭发不发出声音啊,吃东西本是一件快乐的事,偏有人弄出一堆有的没的规矩来,那究竟是吃东西还是吃规矩啊。”
橘子失笑,不管了,小姐都不理了她理什么,而且这店里空桌都没了,周围的人一个两个吃的那么香就表明这蹄髈一定很好吃。
一咬,肉香在嘴里爆发出来,入口即化,浓浓肉味和酱油的鲜甜味道在嘴巴里爆发出来,果然好吃,橘子眼前一亮加快了吃东西的速度,小姐是个大胃王,铁牛胃口也不小,跟这两人一起不吃快点就没得吃了。
小花和铁牛吃完了一大盘红烧蹄髈后忍不住又叫了店小二来又要了特大盘的一份红烧蹄髈,走油蹄髈和一份冰糖蹄髈,最后还要了一份蹄髈黄豆汤。
小二哥正想说最好不要点那么多以免浪费时就看见刚刚一特大盘红烧蹄髈只剩下骨头了,可如果他没记错,这红烧蹄髈上来最多就炒个菜的时间而已。小二哥眼珠子突了出来,三个人,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高大健壮,不用看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一个看起来最多十一岁的瘦小萝莉,一个十三四岁左右的小姑娘。除了那小子剩下这两个看起来都不是能吃的货啊。他们家的特大盘蹄髈份量十足,一份足够两大汉吃了,这一会功夫就只剩骨头了,看来这小子是个大胃王。
“这位小姐,我们家的蹄髈份量都是十足的,要不吃完再点?不然点小盘的吧?”小二哥笑着建议。
“不必了,我还不怕不够吃呢。”小花笑着对小二说,“尽管上菜,少不了你赏钱。”
难不成他看走眼了,这仨都是大胃王?不过看这骨头消失的速度肯定是遇到超级大胃王了,开餐馆最喜欢遇到大胃王了,小二哥乐呵呵的下去了。
橘子肚皮小,一下子就吃个半饱了,然后她注意到小花的吃姿,纠结到胃疼。
怎么说呢,宋嬷嬷这些天的教育还是有效的。关于小花的教养,安平王生怕宋嬷嬷对小花太过严厉,要求宋嬷嬷进行的是有爱的教育,而非棍子出人才,因而宋嬷嬷对小姐的教育也多半以诱惑说理为主,责骂惩罚之类的事根本不可能的。
小花的餐桌礼仪学得相当好,因为宋嬷嬷的话,“这餐桌礼仪的最高目标就是学会不动生色的吃下最大量的食物!所以保持优雅的姿势十分重要,你想想如果你姿势优雅,大家还会注意到你吃了多少东西吗?相反,如果你用餐的姿势过于不雅,狼吞虎咽的,那绝对会吸引大家的注意,吃饭的时候被人当大胃王般的盯着,想来食物都变得没那么美味了……”
橘子暗暗想喷泪,宋嬷嬷的话是正确的,一个女子如果用餐的姿势够文雅的话,吃下再多的食物都不会太惹人注目,小姐现在的姿势就挺标准的,去参加宫宴都不会很失礼!但宋嬷嬷没想到一个情况,那就是食物残渣的存在啊!这桌子上越来越多的骨头怎么也掩盖不了小姐是一个大胃王的事实啊啊啊……
橘子纠结得胃疼,宋嬷嬷肯定没想到这样的情形,大户人家一般而言,吃的东西都是尽量剔除骨头鱼刺,因而你不动声色的吃下海量的东西是可行的,但这满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