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言情小说>都市现代>纨绔才子>卷四 记忆之门 五十六节 北方的白城(第五更 求月票)

仓田很多想不到,叶枫却想的太多。

金梦来很早就知道他在s城?

他既然知道自己在s城,却没有举动,让张发财来帮忙是什么意思?

这是不是一步棋?向他叶枫,或者是叶贝宫证明什么的一步棋?

叶枫在沉思,张发财却接着说下去,“不错,叶少把赢得的四千万的本送给我,我如果一挑一再赢不了他,我只能买块豆腐去撞死了。”

张发财大笑起来,很是愉悦,“等到看到叶少你登场的时候,我才明白你的用意!”说到这里的张发财,一挑大拇指,“叶少这招果然高,他们七家不和,派出的赌客都是彼此不认识,你浑水摸鱼的上来,实在让他们措手不及。他们只以为越南帮微不足道,哪里想着有这种玄机,仓田纵容你和九指斗,我也纵容。他们却不知道,你来这里,不过是赢钱后,然后输给我。看到你走的时候,仓田的脸都有些发绿,我心中,说不出的痛快。只是我奇怪的一点是,你怎么说服越南帮让你出面?”

“其实我出面不出面,赌局输赢都是无所谓,”叶枫缓缓道:“越南帮派龙啸云出面,本来就是应景。他们七家已经不和,就算这次勉强斗得赢,也绝对不会长久。我呢,不过是个龙套,赌牌的输赢无关紧要,重要的是给雅姬做个样子。我要告诉她,沈门在这次危机中,还是会支持她。但是她若是不领悟,或者不知道好歹的话,沈门总是不会亏理。”

张发财目光有了赞许,“叶少深谋远虑,我是自愧不如。”

叶枫望了他半晌。“你说的真心话?”

“半真半假。”张发财笑,“生意场上不都是如此?”

叶枫也是笑,二人自从谈话后,好像一直都是笑容满面,可是又好像有点不对,三年前似乎是这种情况,三年后也是如此。

对于张发财这个人,叶枫以前向来都是嘻嘻哈哈的并不防备。当时他不认为张发财是自己的对手,现在则不然,他发现他低估了很多人,也高估了自己!

张发财是个天才,商业天才,也算是沈门的人。

叶贝宫很多时候,并不方便亲自出马,沈门是个神秘地组织。成立当然不如所谓的洪门龙门早,可是发展的迅猛,势力的广博,实在是很少有人能够比拟。

可是就算发展的迅猛,发展的出乎太多人的意料。沈门的势力,如果从沈爷真正打天下来算,也发展了七十多年!

七十多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相对中国上下五千年地历史,当然不过是浪花一朵,沧海一粟,很多人觉得难以想象。但是如今黑帮教父山姆大叔,不也才是短短两百多年的历史?

叶枫现在,已经算是沈门的第三代!

沈爷本身就是个传奇,他出身乱世。那时烽烟四起,国内正乱,可是他白手闯天下,打下了诺大的基业。

不过沈爷很低调,低调的很多人几乎都不知道他这个人。

但这正是他聪明的地方。

人怕出名猪怕壮,枪打出头鸟一点不错。君不见,英雄fēng_liú,fēng_liú却总被雨打风吹去!

巅峰寂寞不假。但是巅峰危之又危又有谁知?

比沈爷出名的有很多。但是到了如今,沈爷已到九十。其他的人早就英年早逝。

沈爷如此,叶贝宫亦是如此。

他和沈爷几乎是如出一脉地低调,所以沈爷的生意实质上是由他处理。沈门的势力是由四个兄弟进行均衡制约,花老大之所以是花老大,不过是他跟着沈爷的年代久远,其实跟着沈爷的人有多少,可能也只有花铁树才最清楚。

但是正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沈爷如今地风光,到底是踩着多少人的白骨走到巅峰,除了沈爷,恐怕没有任何人知道。

或许就算是沈爷,他也可能不知道。或者说,已经不记得。很多人都是喜欢,把不愉快的事情尘封起来。

金梦来和叶贝宫显然都不是本姓,就算白城亦是如此,加入了沈门的很多人,其实很多都有一番不为人知地秘密,但是既然进入了沈门,就意味着重获新生。

叶贝宫如此,金梦来也是一样。他们之前显然都有秘密,叶枫现在越来越意识到了这点。可是他已经不想去发掘,他宁愿相信,他本来就姓叶,有如枫叶一样的普通。

白城是叶贝宫从垃圾堆捡来的,他的际遇其实很奇异,却也普通,叶枫听父亲说过,也听四叔详细提及。

那是在冰天雪地的北国,沈爷和父亲开车,无声无息的路过了那里,看到了无依无靠的白城。

白城那个时候,奄奄一息,如果不是沈爷看到,他都可能被活活的冻死。

父亲叶贝宫地描述是,他本来已经开车经过了那个垃圾场,只是车速慢了下来,然后他看到了黑的如碳,脸被冻的惨白的白城。

白城那个时候当然不叫白城!

父亲叶贝宫还在犹豫的时候,沈爷却已经让他把车停了下来,然后凝望着白城,说了一句,带上他,贝宫,以后他跟着你。

从那天开始,那个垃圾堆里面长大的小子,就叫做白城。

四叔本来就是来自那个,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白城!

沈爷最喜欢的一首诗就是,肃肃莲花界,荧荧贝叶宫。金人来梦里,白马出城中。

老大叫做花铁树,老二叫做叶贝宫,老三是金梦来,难道沈爷早有远见,知道还会再收一个手下?

抑或是,这本来就是,天意!

天意难


状态提示:卷四 记忆之门 五十六节 北方的白城(第五更 求月票)--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